伍、盈虧(餘絀)撥補概況

、盈(賸)餘分配:

(一) 營業部分:
1.

本年度預算獲有盈餘者,計有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個附屬單位預算,合計15億6,934萬7,000元,連同累積盈餘26億7,559萬9,000元,總計可分配盈餘為42億4,494萬6,000元。

2.

盈餘分配情形:

(1) 分配程序分:
a.

撥付股(官)息紅利2億7,728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2,206萬8,000元,減少5億4,478萬5,000元,減少比率為66.27%,主要係捷運公司本年度未分配股利所致。

b.

提存公積2億0,607萬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5億4,546萬元,減少13億3,938萬4,000元,減少比率為86.67%,主要係自來水事業處本年度未提存公積所致。

c.

未分配盈餘37億6,158萬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0億6,319萬6,000元,增加16億9,839萬1,000元,增加比率為82.32%,主要係本年度盈餘撥付股(官)息紅利及提存公積數減少所致。

(2) 按所得對象分:
a.

地方政府所得者﹝股(官)息、紅利﹞2億7,728萬3,000元,占分配總額6.53%。

b.

留存事業機關者(公積及未分配盈餘)39億6,766萬3,000元,占分配總額93.47%。

盈餘分配
  按程序分

  按所得對象分

(二) 非營業部分:
1.

本年度預算獲有賸餘者,計有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等二十個附屬單位預算,合計202億6,916萬8,000元,連同前期未分配賸餘844億2,563萬9,000元,總計可分配賸餘1,046億9,480萬7,000元。

2.

賸餘分配情形:

(1) 按分配程序分:
a.

填補累積短絀1億4,717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億8,126萬7,000元,減少3億3,409萬6,000元,減少比率為69.42%,主要係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短絀減少,致撥用賸餘填補短絀數減少。

b.

提存公積44億6,25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44億6,254萬元,主要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本年度賸餘悉數提存公積,作為捷運系統設備汰舊換新之財源。

c.

解繳市庫淨額54億6,964萬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7億元,增加37億6,964萬8,000元,主要係增加債務基金及醫療基金賸餘繳庫數所致。

d.

未分配賸餘946億1,544萬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09億9,089萬6,000元,增加236億2,455萬2,000元。

(2) 按所得對象分:
a.

地方政府所得者(官息)54億6,964萬8,000元,占賸餘總額5.22%。

b.

留存事業機關者(提存公積、填補短絀及未分配賸餘)992億2,515萬9,000元,占賸餘總額94.78%。

、累積虧損(短絀)填補:

(一) 營業部分:

本年度發生虧損,僅有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計19億2,522萬1,000元,連同以前年度虧損110億9,947萬2,000元,計有虧損130億2,469萬3,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二)

非營業部分:

本年度發生短絀,計有臺北市國民住宅基金等六個基金計40億7,940萬7,000元,除由事業機關撥用賸餘填補1億4,717萬1,000元,其餘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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