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營業(業務)收支及損益(餘絀)之預計

、經營效能:

(1) 營業部分:
1.

總收入為182億7,774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82億4,850萬7,000元,增加2,923萬4,000元,增加比率為0.16%。

2.

總成本及費用為186億3,361萬5,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85億7,356萬6,000元,增加6,004萬9,000元,增加比率為0.32%。

3.

稅後純損為3億5,587萬4,000元,與上年度預算數稅後純損3億2,505萬9,000元比較,增加3,081萬5,000元,增加比率為9.48%,主要係捷運公司提撥捷運系統設備重置費用等致盈餘降低,及公車處繼續虧損所致。

(2) 非營業部分:
1.

總收入為1,083億4,775萬5,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66億4,388萬9,000元,增加617億0,386萬6,000元,增加比率為132.29%,主要係新增抵費地售地賸餘分配收入及增列捷運財產租金收入等。

2.

總成本與費用為921億5,799萬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62億5,910萬5,000元,增加458億9,888萬9,000元,增加比率為99.22%,主要係新增推行本市各級教育所需費用。

3.

本期賸餘為161億8,976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賸餘3億8,478萬4,000元,增加158億0,497萬7,000元。

(3) 以全部市營事業經營效能觀察,總收入1,266億2,549萬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48億9,239萬6,000元,增加617億3,310萬元,增加比率為95.13%;總成本及費用1,107億9,160萬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48億3,267萬1,000元,增加459億5,893萬8,000元,增加比率為70.89%;收支相抵計盈(賸)餘158億3,388萬7,000元,較上次預算數盈(賸)餘5,972萬5,000元,增加157億7,416萬2,000元。

、投資報酬分析:

(1) 營業部分:
1.

純損3億5,587萬4,000元,與平均業主權益467億2,299萬7,000元之比率為0.76%,即每百元之業主權益,經一年之經營後,產生純損0.76元。

2.

純損與利息費用之總額為2億9,197萬元,與平均資產總額644億5,765萬8,000元之比率為0.45%,即每百元之資產產生純損和利息費用0.45元。

(2) 非營業部分:
1.

本期賸餘161億8,976萬1,000元,與平均淨值1,379億9,289萬3,000元之比率為11.73%,即每百元淨值經一年經營後,可獲賸餘11.73元。

2.

本期賸餘161億8,976萬1,000元,與平均資產總額5,890億3,691萬元之比率為2.75%,即每百元資產可獲賸餘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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