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與變動成本劃分方法 | |
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主計處 | |
臺 (70) 處 孝 五 字 第四九六三 號 函 | |
依據最近三個正常月份之實際成本或費用資料,按責任中心或部門別之每一用途別科目,依序填入「成本(費用)變動性分析表」(格式如附表)中,並慎選該中心或部門之適當業務衡量單位,就逐筆交易帳項加以分析,依其變動性區分為固定成本(費用)、變動成本(費用)兩部分。區分方法詳見附表所附流程圖。其次,將各筆固定與變動成本(費用)分別彙計總數,再伸算(即將上述總數乘以四)為全年之總固定成本(費用)與總變動成本(費用)。而後,將一中心或部門之固定與變動成本(費用)彙總以求出該中心或部門之全部固定與變動成本(費用)暨變動成本(費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