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一、

事業概況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係為因應國內首創捷運通車營運,由中央省市共組臺北捷運營運小組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決議成立捷運公司籌備處;並於八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同年七月二十九日正式成立公司。該公司除主要負責提供旅客安全、便捷、乾淨、舒適、準點及親切的運送服務,以滿足社會大眾行的需求外;同時致力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該公司經營之主要業務為:(一)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業務及其管理諮詢顧問(二)百貨買賣、廣告、販賣店及停車場租賃及經營等附屬事業(三)電聯車及場站相關電子、電機設備維修及製造 (四)其他租賃、交通、通訊、自動收費、自動控制、企管、土木、機電、資訊、大樓管理及其他工商服務等相關業務。

    該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億元,截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收資本額為70億元。為充裕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依公司法規定辦理盈餘轉增資。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之盈餘分派,盈餘轉增資201,600萬元。盈餘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901,600萬元。各股東持股金額及比例為臺北市政府 664,8913,600元,占73.75%,交通部 154,560萬元,占17.14% 臺北縣政府78,890萬元,占8.75%,唐榮鐵工廠3,220萬元 ,占0.36%,臺北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各128,800元。

    目前該公司經營捷運路線計有木柵線、淡水線、中和線、新店線、南港線及板橋線部份路線等六條,隨著台北捷運初期路網的完成,該公司除在捷運載客服務本業自我期許外,更積極配合市府進行捷運與公車場站週邊設施整合、接駁公車路線整合、採購電聯車、捷運轉乘公車單向免費及籌劃推動IC智慧卡的商業運轉等工作,目標是朝向建造一個有效率及便利的大眾運輸服務網,以提供旅客高品質的運輸服務。
二、 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 主要業務計畫
旅客運送業務為該公司最重要之經營項目,而運送之服務品質將直接影響公司經營成敗與企業形象,因此該公司之首要任務即是提供並維持安全、便捷、乾淨、舒適、準點及親切的運送服務,該公司擬分別從提升服務品質、強化行銷措施、確保系統安全及增進經營效能等四方面著手。有關該公司本年度營業計畫,說明如下:
1. 提升服務品質方面:
(1) 加強站務管理及旅客服務品質,提供旅客親切之服務。
(2) 改善車站週邊服務設施並整合其他大眾運輸運具,提供市民更便利的交通服務,增加載客量。
(3) 強化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及整體管理資訊系統,以提供即時旅客資訊服務。
2. 強化行銷措施方面:
(1) 結合社區資源,拓展捷運公共藝術,以提供多樣性的文化及休閒活動。
(2) 推廣公司企業形象識別專案,規劃各類公益行銷活動,以吸引乘客及提昇公司形象。
3. 確保系統安全方面
(1) 持續提昇維修技術及營運路線服務品質,以確保旅客的運送安全及系統正常運轉。
(2) 加強系統安全管理與職業安全管理及職業災害防止,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
4. 增進經營效能方面:
(1) 規劃與經營多角化投資,拓展市場經營範疇,增加運輸本業外的收益,挹注營運。
(2) 持續推動責任中心制度,反映部門實際績效,以有效管控經營成本。
(3) 訂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人員培訓計畫,提昇人員服務素質。
(4) 健全財務規劃與管理,以有效運用資金,提昇經營績效。
() 預算內容:
1. 營業收支之預計
(1) 營業收入947,143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27,2723,000元,計增加19,8711,000元,約2.14%,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596,5088,987元,計增加350,6345,013元,約58.78%。
(2) 營業成本710,700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90,1727,000元,計增加20,5279,000元,約 2.97 %,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300,1207,547 元,計增加410,5798,453元,約136.80%。
(3) 營業費用213,1644,000 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8,2943,000元,計增加94,8701,000 元,約 80.20 %,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52,7162,041元,計增加160,4481,958元,約304.36%。
(4) 營業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23,278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 118,8053,000元,計減少 95,5269,000元,約80.41%,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243,6719,399元,計減少220,3935,399元,約90.45%。
(5) 營業外收入34,818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6,8600,000元,計減少12,0416,000元,約 25.70 %,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45,8873,860元,計減少11,0689,860元,約24.12%。
(6) 營業外費用3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無增減,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5223,838元,計減少2223,838元,約42.57%。
(7) 營業及營業外收支相抵後,獲稅前純益57,796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65,3653,000元,計減少107,5685,000元,約65.05 %,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289,0369,421元,計減少231,2401,421元,約 80.00%。
(8) 所得稅費用14,495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1,3403,000元,計減少26,8444,000元,約 64.94%,較前次決算還原一年數為70,2588,893元,計減少55,7629,893元,約 79.37%。
(9) 稅前純益扣除所得稅費用後,獲純益43,300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24,0250,000元,計減少80,7241,000元,約 65.09 %,較前次決算數還原一年數為218,7780,527元,計減少175,4771,527元,約 80.21%。
2. 盈虧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預算純益為43,3009,000元,連同累積盈餘124,5019,000元,共有盈餘167,8028,000元,除提列法定公積12,4025,000元外,尚餘155,4003,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分配。

3. 現金流量之預計
(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164,3275,000元。
(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66,1625,000元,其中現金流入係減少長期投資20,1909,000元,現金流出包括短期投資淨增30,7847,000元,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淨增38,9002,000元,增加固定資產16,6685,000元。

B.

上述增加固定資產16,6685,000元,係本年度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機械及設備13,9333,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1,6323,000元,什項設備1,1029,000元。

(3)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4,3657,000元,係其他負債淨減之數。
(4)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234,8557,000元,係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210,9737,000元,較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445,8294,000元減少之數,包括減少現金234,8557,000元及增加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短期投資30,7847,000元。
4. 補辦預算:

本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市場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臺北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九點規定,經本府核准後,先行辦理,再補辦本年度預算者,計有一項: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額

說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非計畫型─機械及設備

    200,000,000 光纖網路系統--建置公司自用光纖網路系統整套,連接公司本部、各機廠及各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