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
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
總 說 明

臺北市政府於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府主一字
第 09200720800 號函送臺北市議會 


壹、前言
貳、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參、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肆、總預算案綜合分析
伍、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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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前言

    近年來本府因受經濟景氣持續低迷,以及中央修營業稅法,將金融業營業稅
率由5%調降為2%;修國民教育法,刪除國民教育附徵經費之規定;調降中央統籌
分配稅分配本市之比率,由47%降為43%;修土地稅法,減半徵收等影響,財政日
益艱困。
    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臺北市地方總決算結果,歲入短收達 199億元
,本府雖經訂頒開源節流方案及預算執行節約措施,促請各機關撙節經常支出10
%,但歲入歲出差短連同債務還本,合共融資調度數高達380億元,占總決算支出
(即歲出加債務還本)之14.60%,必須靠發行公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含超
預算移用歲計賸餘49億元)予以彌平。
    本府籌編九十年度總預算案時,因財政持續困難,經本府要求各機關共體時
艱,通案刪減各機關國內外差旅費30%,委辦費 20%及作業維持費15%,致總預算
歲出負成長達 8.95%,創歷年預算負成長的新高。年度開始後,經濟景氣持續低
迷,決算結果,歲入又嚴重短收達 204億元,歲出雖依預算執行節約措施再撙節
經常支出 10%,惟決算結果歲入歲出差短連同債務還本,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仍
高達 328億元,占總決算支出之20.56%,雖經發行公債並將可用之歲計賸餘全數
移用後,仍出現前所未有的財政缺口達97億元,無法彌平。
    由於本府籌編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時,財政持續困難,經再通案刪減各機關
作業維持費1 %,致總預算歲出持續負成長3.33%。年度開始後,歲入持續短收,
決算結果短收達134億元,歲出雖繼續訂頒預算執行節約措施撙節經常支出10%,
惟決算結果歲入歲出差短連同債務還本,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仍高達 246億元,
占總決算支出之16.03%,經發行公債 165億元後,仍有財政缺口80億元無法彌平
,連同九十年度部分累計達 177億元,必須留待以後年度歲入超收或節減歲出始
能彌補。
    九十二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案籌編時,由於歲入持續負成長,本府經再通案
刪減各機關作業維持費10%後,計列歲出預算1,469億元,較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歲
出1,512億元,負成長2.84%(較九十一年度追加後歲出預算1,536億元,負成長4.
41%)。年度開始以來,因歲入繼續短收,本府已於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第四度
函頒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要求各機關再撙節經常支出 10%。由於本府財政日益艱
困,以致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之籌編更加困難。
    為打造臺北市成為世界級首都,過去四年多來,我們以「建設、務實、創新
、多元」的市府團隊,「廉正、明快、主動、親切」的施政風格,致力於各項施
政計畫,以營造臺北市成為融合、溫馨、繁榮、安全、快樂的城市。未來一年,
我們將更加努力,希望「以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發揮最高的效益」,達成下
列六大施政目標:(一)前瞻的都市發展,(二)公義的都市社會,(三)多元的都市
文化,(四) 安全的都市生活,(五)參與的都市政治及(六)永續的都市環境。
    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經依以上施政目標,參考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財政
狀況,審慎編製完成,因歲入經核算僅有1,281.16億元,較上年度歲入預算1,32
7.96億元,減少46.80億元,約減3.52%;為符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歲出僅能編
列1,380.49億元,較上年度歲出預算 1,468.64億元,減少88.15億元,約減6%;
以上歲入歲出相較,計差短99.33億元,連同債務還本54.74億元,合共尚須融資
調度數為154.07億元,因已無歲計賸餘可移用,擬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予以彌
平,以上融資調度數154.07億元,占總預算支出1,435.23億元之10.73%。又以上
舉債數154.07億元,連同特別預算之舉債數93.14億元,合共 247.21億元,占總
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1,670.84億元之14.80%,已逼近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
上限 15%。茲將總預算案籌編經過、總預算案編列情形、總預算案綜合分析及附
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次,敬請  貴會審議並賜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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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一、訂定預算籌編原則
      行政院為妥善運用國家整體資源,加強財務管理,並使各級政府年度預算
  收支之編製有所準據,依照預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九十三年度中央及
  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有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規定如下:
  (一)政府預算收支,應本中央、地方統籌規劃及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審
      度總資源供需估測顯示之趨勢,加強開源節流措施,嚴密控制收支差短,
      務實規劃財政平衡方案及時程。
  (二)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各機關須確立施政目標,衡量
      可用資源訂定具體計畫,並排列優先次序,落實推動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
      度,藉以健全財政及革新預算編製作業。
  (三)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各項原
      有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各項新興重大支出,須同時籌有確切之財源後始
      可辦理,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
      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凡經評估
      適宜由民間辦理之業務,應優先由民間興辦或獎勵民間參與。
  (四)中央及地方政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
      ,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其需增加財政負擔者,並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
      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及各級政府經費分擔比例。
二、確立總預算案籌編流程
      本府為期總預算案籌編工作循序進行,經訂定「九十三年度臺北市地方總
  預算編製要點」,連同編製作業相關規定,彙印「九十三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
  算編製作業手冊」,分行各機關,依照以下流程辦理:

                          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籌編流程

    

三、分配各主管機關歲出額度
      為期本府有限資源作最妥適之分配運用,經組設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
  會,由歐副市長召集主持。有關各主管機關歲出額度之分配,依下列兩階段作
  業:
  (一)分配歲出概算額度
      1.為因應本府財政困難,分配各主管機關九十三年度歲出概算額度時,僅
        核列經常支出額度,有關資本門部分則暫不分配額度,請各主管機關核
        實編列概算後檢討計列。另有關研究發展計畫、出版品計畫、出國計畫
        、志工義工服務計畫、新增預算員額(含約聘僱)計畫、車輛計畫及電腦
        計畫等專案計畫部分,亦暫不分配額度,而由各機關擬具計畫分別送研
        考會、人事處及主計處等機關專案審查。
      2.由於本府歲入持續嚴重短收,核定各主管機關九十三年度歲出概算額度
        時,即通案刪減人事費 2%及作業維持費10%;並請各主管機關考量往後
        四個年度可用資源概況,妥為規劃中程施政計畫與所需預算,其中經常
        支出本撙節原則不予成長,資本支出每年增加率以 2% 為原則規劃編列
        ;另並要求各機關應本零基預算精神,參考市議會及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前提意見,確實檢討原有及新增計畫之優先順序,核實編列概算。
  (二)分配歲出預算額度
          各機關所提歲出概算,經本府主計處邀集財政局、研考會及人事處組
      成工作組,進行初審,其中分年延續性計畫及新興中程計畫,並參考研考
      會複評意見核議。有關初審結果及各重要待決事項,則提報年度計畫及預
      算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嗣簽報市長核定各主管機關歲出預算額度。

四、明訂概算核列原則
        本府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會、工作組及專案審查小組審查各機關概
    算時,均依以下原則辦理:
  (一)歲入核列原則
      1.稅課收入,經參酌以前年度總預算稅課稽徵實績,並審度未來經濟變動
        趨勢,核實編列。其中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依國稅局估列,中央統籌
        分配稅依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分配辦法編列。
      2.非稅課收入,均係參酌以前年度總預算執行實績,並衡量有關因素切實
        估列。
  (二)歲出核列原則
      1.經常支出部分
        (1)人事費部分,各機關應依據人事處在編制員額下審定之預算員額,
           按進用情形核實編列。
        (2)人事費以外部分,各機關應本撙節原則,檢討減列效益不高之計畫
           ,容納本府施政重點項目。
      2.資本支出部分
        (1)辦理中之分年延續性計畫,確須繼續推動者,應參考以往年度計畫
           執行進度優先編列。
        (2)新興之一般性計畫,符合市政建設施政重點,且執行無困難,可於
           年度內完成者,併列優先。
        (3)新興之延續性計畫,如涉及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水土保
           持等須經詳細評估者,先行核列規劃費,再分年核實編列土地取得
           及工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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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歲出及差短情形
      各機關所編九十三年度歲入歲出概算核列結果、差短情形及與上年度總預
  算之比較等,詳如下表:

                                九十三年度歲入歲出及差短比較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預算數   │   上年度預算數   │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
│項                          目├──────┬───┼─────┬───┼─────┬────┤
│                              │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
├───────────────┼──────┼───┼─────┼───┼─────┼────┤
│1.歲入                        │    1,281.16│100.00│  1,327.96│100.00│    -46.80│   -3.52│
│ (1)經常門                   │    1,238.91│ 96.70│  1,279.46│ 96.35│    -40.55│   -3.17│
│ (2)資本門                   │       42.25│  3.30│     48.50│  3.65│     -6.25│  -12.89│
│2.歲出                        │    1,380.49│100.00│  1,468.64│100.00│    -88.15│   -6.00│
│ (1)經常門                   │    1,146.42│ 83.04│  1,176.46│ 80.11│    -30.04│   -2.55│
│ (2)資本門                   │      234.07│ 16.96│    292.18│ 19.89│    -58.11│  -19.89│
│3.歲入歲出差短                │       99.33│      │    140.68│      │    -41.35│  -29.39│
│4.債務還本                    │註1    54.74│      │     50.45│      │      4.29│    8.50│
│5.尚須融資調度數(3+4)         │      154.07│      │    191.13│      │    -37.06│  -19.39│
│ (1)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       │      154.07│      │    191.13│      │    -37.06│  -19.39│
│ (2)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註2         │      │          │      │          │        │
│6.總預算規模(收入1+5;支出2+4) │    1,435.23│      │  1,519.09│      │    -83.86│   -5.52│
│7.尚須融資調度數占總預算規模  │            │10.73%│          │12.58%│          │        │
│8.經常收支賸餘                │       92.49│      │    103.00│      │    -10.51│  -10.20│
│9.經常收支賸餘占經常收入      │            │ 7.47%│          │ 8.05%│          │        │
│10.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數     │      247.21│      │    222.21│      │     25.00│        │
│11.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 │    1,670.84│      │  1,643.16│      │     27.68│        │
│12.債務未償餘額               │註3 2,035.15│      │  1,842.68│      │    192.47│        │
│13.當年度舉債額度占總預算及特 │            │14.80%│          │13.52%│          │        │
│   別預算(歲出)總額(<15%) 註4 │            │      │          │      │          │        │
│14.債務累計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 │            │ 2.04%│          │ 1.87%│          │        │
│   GNP平均數(<3.6%)           │            │      │          │      │          │        │
└───────────────┴──────┴───┴─────┴───┴─────┴────┘
 註:1.依修正後公共債務法第十條規定,政府在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所編列之還本款
       項,九十二年度起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編列。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所
       列之債務還本54.74億元,係按6.09%計列。
     2.截至九十三年度止累計短絀將達 180.11億元(如連同新莊線及蘆洲支線第三期特別
       預算未來94至100年度移用數5.48億元及南港線東延段特別預算未來94至101年度移
       用數4.14億元,合共短絀將增189.73億元)。
     3.截至九十三年度止債務未償餘額  2,035.15億元(截至921.7.31止實際債務未償餘
       額為1,214.41億元)。
     4.依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總預算及
       特別預依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總預算及特別預算之 15%,九十三年度部分經核
       算為14.80%。

有關九十二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概況圖如下:



二、 歲入來源別情形



                   九 十 三 年 度  歲 入 來 源 別 比 較 簡 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上 年 度 預 算 數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科        目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合  計            │  1,281.16│  100 │  1,327.96│  100 │      -46.80│ -3.52│
│ 1.稅課收入           │    898.93│ 77.02│  1,026.57│ 77.30│     -127.64│-12.43│
│ 2.罰款及賠償收入     │     39.50│  3.08│     39.71│  2.99│       -0.21│ -0.53│
│ 3.規費收入           │    100.79│  7.87│    103.44│  7.79│        2.65│ -2.56│
│ 4.信託管理收入       │      2.50│  0.20│      2.50│  0.19│            │      │
│ 5.財產收入           │     61.46│  4.80│     68.80│  5.18│       -7.34│-10.67│
│ 6.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139.79│ 10.91│     48.62│  3.66│       91.17│187.51│
│ 7.補助收入           │     37.19│  2.90│     37.19│  2.80│            │      │
│ 8.其他收入           │      1.00│  0.08│      1.13│  0.09│       -0.13│-10.90│
└───────────┴─────┴───┴─────┴───┴──────┴───┘
 註1.本年度歲入預算數1,281.16億元,連同融資調度數154.07億元,合共總預算案收入1,435.23億元。
   2.上年度歲入預算數1,327.96億元,連同融資調度數191.13億元,合共總預算收入1,519.09億元。


    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歲入(不含融資財源)計列1,281.16億元,較九十二年
度歲入預算 1,327.96億元,減少46.80億元,約減3.52%,茲將各項歲入來源別
構成及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及增減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一)稅課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898.93億元,占歲入總額70.16%,較上年度歲入
      預算1,026.57億元,減少127.64億元,約減12.43%。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
      1.遺產及贈與稅16.40億元,較上年度36.55億元,減少20.15億元。
      2.中央統籌分配稅423.82億元,較上年度433.85億元,減少10.03億元。
      3.土地增值稅85.12億元,較上年度181.21億元,減少96.09億元。
      4.房屋稅91.40億元,較上年度88.57億元,增加2.83億元。
  (二)罰款及賠償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39.50億元,占歲入總額3.08%,較上年度歲入預
      算39.71億元,減少0.21億元,約減0.53%。
  (三)規費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 100.79億元,占歲入總額7.87%,較上年度歲入
      預算 103.44億元,減少2.65億元,約減2.56%,主要係因廢棄物清理費收
      入5.15億元,較上年度10.13億元,減少4.98億元所致。
  (四)信託管理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50億元,占歲入總額0.20%,較上年度歲入預算
      2.50億元,無增減。
  (五)財產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61.46億元,占歲入總額4.80%,較上年度歲入預
      算68.80億元,減少7.34億元,約減10.67%。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減列市有財產開發基金資本收回45億元。
      2.新增出售富邦金控股票資本收回40億元。
  (六)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39.79億元,占歲入總額10.91%,較上年度歲入
      預算48.62億元,增加91.17億元,約增187.52%。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新增出售富邦金控股票獲利90.42億元。
      2.投資富邦金控股息紅利13.91億元,較上年度5.83億元,增加8.08億元。
      3.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作業賸餘繳庫6.70億元,較上年度3.62
        億元,增加3.08億元。
      4.債務基金作業賸餘繳庫10億元,較上年度17億元,減少7億元。
      5.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盈餘繳庫0.16億元,較上年度1.67億元,減少1.51億
        元。
      6.減列出售台肥股票獲利1.86億元及投資台北農產公司股息紅利0.04億元。
      7.各醫療基金作業賸餘繳庫12億元,較上年度12億元,無增減。
  (七)補助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 37.19億元,係金融業營業稅移作金融重建基金
      稅收減損補助款,占歲入總額2.90%,較上年度歲入預算37.19億元,無增
      減。
  (八)其他收入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 1億元,係變賣抵繳遺產稅之實物價款超過抵繳
      數額分配本市部分收入、撤銷土地徵收收回以前年度歲出、土地及建物登
      記賠償準備超過保留年限繳庫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等,占歲入總額 0.08%
      ,較上年度歲入預算1.13億元,減少0.13億元,約減11.50%。

三、 歲出政事別情形



                   九 十 三 年 度  歲 出 政 事 別 比 較 簡 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上 年 度 預 算 數│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科          目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合  計                │  1,380.49│  100 │  1,468.64│  100 │    -88.15│ -6.00│
│ 1.一般政務支出           │     88.51│  6.41│     95.66│  6.51│     -7.15│ -7.47│
│ 2.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    512.83│ 37.15│    542.45│ 36.93│    -29.62│ -5.46│
│ 3.經濟發展支出           │    229.57│ 16.63│    251.82│ 17.15│    -22.25│ -8.84│
│ 4.社會福利支出           │    211.06│ 15.29│    222.62│ 15.16│    -11.56│  5.20│
│ 5.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86.68│  6.28│     96.26│  6.55│     -9.58│ -9.96│
│ 6.退休撫卹支出           │     40.56│  2.94│     38.72│  2.64│      1.84│  4.77│
│ 7.警政支出               │    129.59│  9.39│    135.72│  9.24│     -6.13│ -4.52│
│ 8.債務支出               │     58.46│  4.23│     65.30│  4.45│     -6.84│-10.47│
│ 9.其他支出               │     23.23│  1.68│     20.09│  1.37│      3.14│ 15.64│
└─────────────┴─────┴───┴─────┴───┴─────┴───┘
 註1.本年度歲出預算數1,380.4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54.74億元,合共總預算案支出1,435.23億元。
   2.上年度歲出預算數1,468.64億元,連同債務還本50.45億元,合共總預算支出 1,519.09億元。


    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歲出(不含債務還本)計列1,380.49億元,較上年度歲
出預算1,468.64億元,減少88.15億元,約減6﹪,茲將各項歲出政事別分配及與
上年度預算增減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一)一般政務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 88.51億元,占歲出總額6.41%,較上年度95.66
      億元,減少7.15 億元,約減7.47%,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主計處減列臺北市地方公務會計管理系統開發案經費0.10億元。
      2.資訊中心新增公文處理運作伺服器、網路通訊及週邊設備0.37億元、視
        訊會議系統建置費0.20億元,另本府共同性資訊業務推動增購伺服器、
        週邊設備及電腦零組件等0.14億元,較上年度0.26億元,減少0.12億元。
      3.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減列凱達格蘭文化館工程0.25億元。
      4.各區公所
        (1)區民活動中心興建工程或價購款 0.63億元,較上年度0.57億元,增
           加0.06億元。
        (2)中山區公所減列行政大樓耐震補強及外牆磁磚更新工程0.44億元。
        (3)萬華區公所減列萬華區政中心興建工程 0.38億元,另配合萬華十二
           號公園興建工程分擔款編列0.25億元,較上年度0.35億元,減少0.1
           0億元,及新增萬華區史展示中心0.12億元。
        (4)公民會館興建工程0.13億元,較上年度0.42億元,減少0.29億元。
        (5)鄰里工程3.83億元,較上年度4.17億元,減少0.34億元。
      5.民政局主管
        (1)減列第八屆里長選舉選票補助費0.21億元。
        (2)社區環境改造工程0.50億元,較上年度0.75億元,減少0.25億元。
        (3)減列孔廟崇聖祠及東廂修復工程0.15億元。
        (4)指紋辨識系統續列0.25億元,較上年度0.29億元,減少0.04億元。
        (5)新增民生社區中心委外經營地價稅、房屋稅0.11億元。
        (6)新增孔廟交趾陶整修工程0.07億元。
        (7)鄰里活動公共空間補助0.5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6.財政局主管
        (1)減列臺北銀行行員離職資遣人員加發六個月薪給及損失勞保投保年
           資補償0.49億元。
        (2)減列稅捐處興建萬華分處辦公室工程款0.27億元。
        (3)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基金 0.11億元,較上年度1.78億元,減少1.67
           億元。
        (4)市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1.63億元,較上年度1.93億元,減少0.30億元。
        (5)新增稅捐處興建松山分處辦公室工程款0.38億元。
        (6)新增出售富邦金控股票手續費及證交稅0.58億元。
      7.地政處主管
        (1)減列配合萬華區政中心興建工程分攤款 0.35億元及建成地政事務所
           遷移至萬華區政中心內部裝修工程及搬遷費 0.10億元,合共0.45億
           元。
        (2)地政整合系統電腦設備租金0.08億元,較上年度0.51億元,減少0.4
           3億元。
        (3)配合萬華十二號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工程分擔款 0.23億元,較上年
           度0.32億元,減少0.09億元。
        (4)土地及建物登記賠償準備 0.75億元,較上年度0.73億元,增加0.02
           億元。
      8.兵役處主管役男生活扶助各項補助費0.36億元,較上年度0.49億元,減
        少0.13億元。
  (二)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512.83億元,占歲出總額37.15%,較上年度
      542.45億元,減少29.62億元,約減5.46%,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客家事務委員會減列北區客家文化會館擴充工程、客家相關館室文物購
        置、傳統戲劇及音樂版權費用等0.21億元。
      2.新聞處編印便民手冊及送達費(二年一次)0.17億元。
      3.臺北電臺新增七星山無人機房所需維修及設備等費用0.03億元。
      4.教育局主管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本市各項教育經費收入
        及支出自九十一年度設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依法編列預算。本府教育
        局暨所屬學校及教師研習中心,依上揭規定編列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
        金附屬單位預算,其與上年度預算比較主要增減情形如下:
        (1)減列體育場整建工程 4.60億元及士林、中正、南港、文山等市民運
           動中心1.23億元。九十三年度預算案體育場整建工程20.30億元及中
           正、南港、文山、萬華及信義等市民運動中心 2.83億元,均另由市
           有財產開發基金支應。
        (2)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校地補償費3.45億元,較上年度18.17億元
           ,減少14.72億元。
        (3)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教職員工待遇準備8.03億元,較上年度10.
           06億元,減少2.03億元。
        (4)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龍門國中校舍新建工程 2.20億元,較上年
           度3.86億元,減少1.66億元。
        (5)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資訊教育白皮書第二期計畫第三年設備費4
           .43億元,較上年度4.90億元,減少0.47億元。
        (6)石牌、北投圖書分館及恆安民眾閱覽室興建工程 0.55億元,較上年
           度0.73億元,減少0.18億元。
        (7)北投區市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0.7億元,較上年度0.23億元,增加0.
           47億元。
        (8)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濱江國中校舍新建工程 5.24億元,較上年
           度0.3億元,增加4.94億元。
        (9)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體育學院天母校區新建工程 4.01億元,較
           上年度0.54億元,增加3.47億元。
       (10)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退休及卹償金 90.24億元,較上年度88.11
           億元,增加2.13億元。
       (11)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義方國小校舍新建工程 1.76億元,較上年
           度預算0.74億元,增加1.02億元。
       (12)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中山女中綜合教學大樓新建工程 0.96億元
           ,較上年度0.03億元,增加0.93億元。
       (13)新增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中崙高中校舍新建工程0.65億元。
       (14)新增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職工福利互助金4.51億元。
       (15)新增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提撥退撫基金1.27億元。
      5.文化局主管
        (1)減列社教館籌建文山分館房屋興建工程 1.08億元、芝山岩文化史蹟
           公園修建工程 0.09億元、偶戲博物館裝修工程0.15億元、文化地景
           環境整建維修工程 0.13億元及三腳渡擺渡口環境整建維修工程0.11
           億元,合共1.56億元。
         (2)補助各文化設施之委外營運管理費用0.45億元,較上年度0.57億元
            ,減少0.12億元
         (3)補助臺北國際藝術村委外經營之營運管理及推廣費用0.09億元,較
            上年度0.11億元,減少0.02億元。
         (4)美術館徵購國內外美術作品費0.20億元,較上年度0.25億元,減少
            0.05億元。
         (5)新增漢字文化節0.07億元、臺北市萬華文化會館設置工程0.20億元
            、松山菸廠舊有房舍修繕工程0.12億元、社教館文山分館營運業務
            0.11億元、社教館行政大樓空調系統更新工程0.17億元等,合共0.
            67億元。
  (三)經濟發展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29.57億元,占歲出總額16.63%,較上年度
      251.82億元,減少22.25億元,約減8.84%,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建設局主管
        (1)減列萬大路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工程0.10億元。
        (2)市場停止使用補助費0.38億元,較上年度0.89億元,減少0.51億元。
        (3)濱江批發市場工程2.47億元,較上年度9.18億元,減少6.71億元。
        (4)興建士林市場主體工程2億元,較上年度0.10億元,增加1.90億元。
        (5)配合萬華十二號公園興建地下商場工程分擔款5.85億元,較上年度3
           .14億元,增加2.71億元。
        (6)新增獎勵生物科技產業經費 0.30億元、猴峒溪第58號土石流危險溪
           流整治工程0.35億元、北投竹子湖水土保持綜合處理第三期工程0.2
           5億元及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後之水土保持整治工程0.39億元,合共
           1.29億元。
      2.工務局主管
        (1)減列社子島堤防及堤外行水區工程補償費5.04億元、士林前街107號
           旁道路第一期新築工程 0.50億元、磺港溪延壽橋下游整治工程0.23
           億元、關渡及社子島防潮堤加固工程1.15億元、基隆河疏浚工程1億
           元及北投233號公園新建工程補償費3.97億元,合共13.65億元。
        (2)臺北市區鐵路地下化東延南港專案本府配合款1.70億元,較上年度7
           .50億元,減少5.80億元。
        (3)迪化污水處理廠提升二級處理工程 6.70億元,較上年度9.50億元,
           減少2.80億元。
        (4)臺北聯絡線信義支線工程 5.22億元,較上年度13億元,減少7.78億
           元。
        (5)洲美堤防新建工程(共構段)1.2億元,較上年度2.26億元,減少1.06
           億元。
        (6)松山撫遠街機場東側道路新築工程 7.58億元,較上年度8.53億元,
           減少0.95億元。
        (7)景美溪(恆光橋上游至指南溪出口段)河道整治工程 2.01億元,較上
           年度1.93億元,增加 0.08億元。
        (8)內湖大湖山莊街底調洪沉砂池新建工程 0.10億元,較上年度2.53億
           元,減少2.43億元。
        (9)人行道改善工程3.66億元,較上年度2.11億元,增加1.55億元。
       (10)內溝溪下游段整治工程 5.17億元,較上年度0.50億元,增加4.67億
           元。
       (11)磺港溪壓力箱涵分洪工程 3.11億元,較上年度1.99億元,增加1.12
           億元。
       (12)中山至松山復興北路穿越機場地下道工程 4.15億元,較上年度1.86
           億元,增加2.29億元。
       (13)東湖地區聯外山區線道路新築工程 2.62億元,較上年度0.17億元,
           增加2.45億元。
       (14)內湖污水處理廠工程編列3.7億元,較上年度1億元,增加2.7億元。
       (15)景美抽水站擴建工程2.1億元,較上年度0.5億元,增加1.6億元。
       (16)康樂抽水站新建工程2.33億元,較上年度0.45億元,增加1.88億元。
       (17)新增中山濱江街180巷道路拓寬工程3.52億元、社子島東側聯外橋樑
           新建工程2.71億元、大同重慶北路三段312巷西側第一期道路新築工
           程0.41億元、北投秀山國小冬側道路新築工程0.12億元、衛生下水
           道第十期分管網工程0.79億元、衛生下水道第九期用戶排水設備工
           程0.85億元及士林中庸一路道路工程(下設排水)0.36億元,合共
           9.62億元。
      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主管
        (1)減列翡翠水庫集水區墾植地復舊造林保育0.03億元。
        (2)大壩閘門大修工程0.04億元,較上年度0.12億元,減少0.08億元。
        (3)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水土保持工程 0.68億元,較上年度0.69億元
          ,減少0.01億元。
        (4)新增水土保持工程 0.09億元、翡翠電廠調速機0.09億元、水庫邊坡
           緩衝帶工程0.02億元、水資源生態教育館展示系統工程 0.02億元,
           合共0.22億元。
      4.自來水事業處新增研究院路三、四段高地未接用自來水供水改善工程0.
        12億元。
      5.交通局主管
        (1)減列委託民營廠商代檢車輛費用1.08億元,係依修正後公路法第六
           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委託廠商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應支付之委託費由汽
           車檢驗費扣抵。
        (2)捷運接駁公車路線補貼 2.16億元,較上年度2.40億元,減少0.24億
           元。
        (3)交通管制工程處更新LED燈面及鋁合金燈箱0.32億元,較上年度0.74
           億元,減少0.42億元。
        (4)交通管制工程處裝設行人倒數計時器設施 0.26億元,較上年度0.64
           億元,減少0.38億元。
        (5)新增投資取得公車處持有新民營公司股權1.52億元。
        (6)新增分年彌補公車處累積虧損及價購公車處資產0.48億元。
        (7)補助本市聯營公民營公車服務性路線虧損補貼 0.96億元,較上年度
           預算無增減。
        (8)公車票價差額補貼9.7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6.都市發展局主管
        (1)減列國外都市規劃管制制度與法令之研究、臺北市特色景觀街區之
           規劃與設置等0.13億元。
        (2)公共空間改造工程0.50億元,較上年度1億元,減少0.50億元。
        (3)新增辦理綠之網軸帶空間再利用、社區規劃會議暨2006亞洲社區營
           造規劃論壇籌備會議0.03億元。
  (四)社會福利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11.06億元,占歲出總額15.29%,較上年度
      222.62億元,減少11.56億元,約減5.20%,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社會局主管
        (1)減列致贈身心障礙及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禮金 0.14億元,改列彩
           券盈餘分配基金。
        (2)老人搭乘捷運票價差額及免費搭乘公車補助5.52億元,較上年度7.6
           2億元,減少2.10億元。
        (3)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費3.54億元,較上年度5.74億元,減少2.20億元。
        (4)補助弱勢家庭6歲以下兒童育兒補助2.04億元,較上年度2.27億元,
           減少0.23億元。
        (5)辦理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委託機構收容無依身心障礙者住
           院看護費、特別照顧費、雜費、醫療費、慢性精神病患鑑定醫師出
           診費9.22億元,較上年度10.04億元,減少0.82億元。
        (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津貼) 27.79億元,較上年度24.05
           億元,增加3.74億元。
        (7)70至99歲長者敬老禮金1.96億元,較上年度1.88億元,增加0.08億
           元。
        (8)低收入戶全民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 4.08億元,較上年度3.20億元,
           增加0.88億元。
        (9)新增景美第四公墓墓區整理遷置工程 0.21億元、配合石牌圖書分館
           新建托兒所工程0.19億元、配合葫蘆堵圖書分館新建托兒所工程0.1
           1億元,合共0.51億元。
       (10)補助本市65歲以上老人及55歲以上原住民健保費 6.38億元,較上年
           度預算無增減。
       (11)輔導市民以工代賑工作4.1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12)補助身心障礙者津貼及多元化服務方案20.8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
           增減。
       (13)補助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之保險費 1.2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
          增減。
     2.衛生局主管
       (1)兒童醫療補助、健康檢查及低收入戶、清寒重症罕病兒童等醫療補助
          0.84億元,較上年度1.38億元,減少0.54億元。
       (2)補助市立各醫療院所基金33.31億元,較上年度40.76億元,減少7.45億元。
       (3)新增辦理國際性防疫研討會0.03億元。
       (4)新增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0.25億元。
       (5)老人健康檢查費0.6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3.交通局主管身心障礙者乘坐聯營公車補助 1.57億元,較上年度1.80億元
       ,減少0.23億元。
     4.勞工局主管
       (1) 輔助勞工住宅建購、修繕貸款利息及手續費補助款 4.54億元,較上
           年度5.29億元,減少0.75億元。
       (2)勞健保補助費3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5.其他支出編列天然災害準備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五)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86.68億元,占歲出總額6.28%,較上年度96
      .26億元,減少9.58億元,約減9.96%,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市政府主管人事處補助「臺北市政府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3.41億元,較上年度4.13億元,減少0.72億元。
      2.工務局主管
        (1)公園及綠化工程3.83億元,較上年度4億元,減少0.17億元,包括新
           增內湖 64、107號公園、大安408、409號公園、北投1號公園梅庭整
           建、文山(木柵)80號公園、士林184號公園及陽明、圓山、青年、南
           港等公園管理所轄管公廁整修工程;減列中山14、15號公園、中山4
           8號公園、士林1號天母公園綠地與災區預防及緊急搶修工程。
        (2)公園維護業務編列1.59億元,較上年度1.84億元,減少0.25億元。
      3.環境保護局主管
        (1)減列木柵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興建工程 0.34億元、北投焚化爐興建
           工程1.05億元,合共1.39億元。
        (2)北投焚化廠回饋設施興建工程0.29億元,較上年度3.05億元,減少2
           .76億元。
        (3)各焚化廠焚化爐歲修工程 0.41億元,較上年度1.12億元,減少0.71
           億元。
        (4)福德坑掩埋場復育計畫 0.47億元,較上年度1.46億元,減少0.99億
           元。
        (5)以工代賑臨時清潔工1.97億元,較上年度2.07億元,減少0.10億元。
        (6)交通及運輸設備0.04億元,較上年度0.70億元,減少0.66億元。
        (6)各焚化廠飛灰處理委辦費 0.52億元,較上年度0.41億元,增加0.11
           億元。
        (7)焚化廠回饋地方經費1.6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8)新增委外辦理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 0.08億元、內湖垃圾山清除
           工程費0.12億元,合共0.20億元。
      4.國民住宅處主管增撥國宅基金 3億元,較上年度4億元,減少1億元,另
        新增萬隆里專案國宅救濟金0.98億元及早期整建住宅修繕工程0.11億元。
   (六)退休撫卹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核列40.56億元,占歲出總額2.94%,較上年度38.
       72億元,增加1.84億元,約增4.77%,係新增公車處民營化所需退休金及
       三節慰問金0.65億元及補貼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10.19億元
       ,較上年度9億元,增加1.19億元等所致。
  (七)警政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29.59億元,占歲出總額9.39%,較上年度1
      35.72億元,減少6.13億元,約減4.52%,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警察局主管
        (1)減列交通大隊新建工程拆遷補償費0.65億元。
        (2)文山第二分局興建工程 0.10億元,較上年度0.85億元,減少0.75億
           元。
        (3)汰換車輛設備0.72億元,較上年度0.90億元,減少0.18億元。
        (4)新增保安大隊第六中隊興建工程 0.39億元、警察局暨所屬分局、大
           隊、隊及車輛牌照燃料稅0.03億元、查獲毒品案嫌犯尿液檢驗費0.0
           6億元,合共0.48億元。
      2.消防局主管
        (1)減列民生分隊營建工程 0.32億元、價購舊莊分隊用地0.17億元,合
           共0.49億元。
        (2)補助義勇消防總隊0.32億元,較上年度0.35億元,減少0.03億元。
        (3)新增本市第二災害應變中心設備 0.31億元、消防勤務派遣系統0.11
           億元、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及應用電腦系統 0.09億元,合共0.51億
           元。
  (八)債務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債務付息58.46億元,占歲出總額4.23%,較
      上年度65.30億元,減少6.84億元,約減10.47%。
  (九)其他支出
          九十三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3.23億元,占歲出總額1.68%,較上年度20
      .09億元,增加3.14億元,約增15.64%,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公務人員(工)待遇準備2.70億元,較上年度1.50億元,增加1.20億元
        ,係為應退撫基金提撥率由8.8%調高至9.8%所需。
      2.公務人員福利互助補助12.93億元,較上年度10.99億元,增加1.94億元
        ,係新增福利互助金結算不足準備2.88億元、進修學分補助費0.32億元
        ,較92年度0.40億元,減少0.08億元,另減列育嬰留職停薪補助費0.25
        億元等所致。
      3.第二預備金7.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無增減。

四、歲出機關別情形
      本市地方總預算有21個主管預算,140個單位預算,與上年度相同。

                          九 十 三 年 度 歲 出 機 關 別 比 較 簡 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上 年 度 預 算 數│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機           關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總  計                    │  1,380.49│100.00│  1,468.64│100.00│    -88.15│ -6.00│
│ 1.市議會主管                 │      7.07│  0.51│      6.99│  0.48│      0.08│  1.14│
│ 2.市政府主管                 │     52.04│  3.77│     56.06│  3.82│     -4.02│ -7.17│
│ (1)秘書處                   │      2.59│  0.19│      2.69│  0.18│     -0.10│ -3.79│
│ (2)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2.70│  0.19│      2.80│  0.19│     -0.10│ -3.61│
│ (3)主計處                   │      1.48│  0.11│      1.62│  0.11│      0.14│ -8.64│
│ (4)資訊中心                 │      2.97│  0.21│      2.18│  0.15│      0.79│ 36.24│
│ (5)新聞處                   │      2.33│  0.17│      2.24│  0.15│      0.09│  3.93│
│ (6)臺北廣播電臺             │      0.26│  0.02│      0.25│  0.02│      0.01│  4.42│
│ (7)人事處                   │      4.57│  0.33│      5.26│  0.37│     -0.69│-13.13│
│ (8)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0.94│  0.07│      1.08│  0.07│     -0.14│-12.80│
│ (9)都市計畫委員會           │      0.17│  0.01│      0.18│  0.01│     -0.01│ -5.56│
│ (10)訴願審議委員會          │      0.51│  0.04│      0.53│  0.04│     -0.02│ -4.49│
│ (11)法規委員會              │      0.59│  0.04│      0.68│  0.05│     -0.09│-13.24│
│ (12)公務人員訓練中心        │      1.35│  0.10│      1.42│  0.10│     -0.07│ -5.00│
│ (13)政風處                  │      0.64│  0.05│      0.68│  0.05│     -0.04│ -5.60│
│ (14)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1.45│  0.10│      1.89│  0.13│     -0.44│-23.16│
│ (15)客家事務委員會          │      0.93│  0.07│      1.25│  0.08│     -0.32│-25.30│
│ (16)松山區公所              │      2.33│  0.17│      2.26│  0.15│      0.07│  3.05│
│ (17)信義區公所              │      2.33│  0.17│      2.48│  0.17│     -0.15│ -6.05│
│ (18)大安區公所              │      2.75│  0.20│      2.88│  0.20│     -0.13│ -4.38│
│ (19)中山區公所              │      2.74│  0.20│      3.39│  0.23│     -0.65│-19.27│
│ (20)中正區公所              │      1.88│  0.14│      2.09│  0.14│     -0.21│-10.05│
│ (21)大同區公所              │      1.68│  0.12│      1.82│  0.12│     -0.14│ -7.89│
│ (22)萬華區公所              │      2.41│  0.17│      3.07│  0.21│     -0.66│-21.45│
│ (23)文山區公所              │      2.53│  0.18│      2.67│  0.18│     -0.14│ -5.17│
│ (24)南港區公所              │      1.63│  0.12│      1.67│  0.11│     -0.04│ -2.40│
│ (25)內湖區公所              │      2.54│  0.18│      2.88│  0.20│     -0.34│-11.65│
│ (26)士林區公所              │      3.15│  0.23│      3.27│  0.22│     -0.12│ -3.67│
│ (27)北投區公所              │      2.59│  0.19│      2.83│  0.19│     -0.24│ -8.48│
│ 3.民政局主管                 │     11.69│  0.85│     12.90│  0.88│     -1.21│ -9.38│
│ 4.財政局主管                 │     73.74│  5.34│     82.68│  5.63│     -8.94│-10.81│
│ 5.教育局主管                 │    495.18│ 35.87│    523.01│ 35.60│    -27.83│ -5.32│
│ 6.建設局主管                 │     30.72│  2.22│     32.50│  2.21│     -1.78│ -5.48│
│ 7.工務局主管                 │    178.41│ 12.92│    199.09│ 13.56│    -20.68│-10.39│
│ 8.社會局主管                 │    114.68│  8.31│    117.02│  7.97│     -2.34│ -2.00│
│ 9.警察局主管                 │    109.96│  7.96│    114.11│  7.77│     -4.15│ -3.64│
│10.衛生局主管                 │     45.23│  3.28│     53.19│  3.62│     -7.96│-14.96│
│11.環境保護局主管             │     59.88│  4.34│     67.95│  4.63│     -4.07│-11.87│
│12.地政處主管                 │     10.97│  0.79│     11.84│  0.81│     -0.87│ -7.38│
│13.國民住宅處主管             │      6.20│  0.45│      6.18│  0.42│      0.02│  0.36│
│1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主管       │      0.19│  0.01│      0.10│  0.01│      0.09│ 97.92│
│15.兵役處主管                 │      1.90│  0.14│      2.19│  0.15│     -0.29│-13.04│
│16.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主管     │      3.15│  0.23│      3.09│  0.21│      0.06│  1.88│
│17.交通局主管                 │     33.49│  2.43│     33.85│  2.30│     -0.36│ -1.06│
│18.勞工局主管                 │     40.74│  2.95│     41.66│  2.84│     -0.92│ -2.21│
│19.都市發展局主管             │      2.84│  0.21│      3.54│  0.24│     -0.70│-19.71│
│20.消防局主管                 │     19.63│  1.42│     21.60│  1.47│     -1.97│ -9.13│
│21.文化局主管                 │     11.99│  0.87│     13.28│  0.90│     -1.29│ -9.69│
│22.其他支出                   │     63.39│  4.59│     58.41│  3.98│      4.98│  8.53│
│23.第二預備金                 │      7.40│  0.54│      7.40│  0.50│          │      │
└───────────────┴─────┴───┴─────┴───┴─────┴───┘
    註1.本年度歲出預算數1,380.4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54.74億元,合共總預算案支出1,435.23億元。
      2.上年度歲出預算數1,468.64億元,連同債務還本50.45億元,合共總預算支出1,519.09億元。

TOP
                   肆、總預算案綜合分析

一、歲入大幅短收,歲出持續負成長
        近年來本市地方總預算案之籌編,因受經濟景氣持續低迷及中央修法減
    稅與調降統籌分配稅分配本市之比率等影響,有關預算籌編工作相對困難。
        歲入預算部分,九十年度歲入預算經核列1,470.32億元,已較八十八年
    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還原一年之預算數1,612.89億元,減少達142.57億元,
    約減8.84%,惟歲入決算審定結果,僅有1,266.21億元,較預算數嚴重短收2
    04.11億元,約減13.88%。九十一年度歲入預算續降為 1,420.30億元,較九
    十年度預算數1,470.32億元,減少50.02億元,約減3.40%,歲入決算審定結
    果,僅有 1,286.28億元,較預算數嚴重短收134.02億元,約減9.44%。九十
    二年度歲入預算續降為1,327.96億元,較九十一年度預算數1,420.30億元,
    減少 92.34 億元,約減6.50%。年度開始以來,歲入繼續短收,截至本年七
    月底已短收38.23億元,因此估計九十三年度歲入預算再降為 1,281.16億元
    ,較九十二年度預算數1,327.96億元,減少46.80億元,約減3.52%。
        歲出預算部分,因須符合公共債務法有關舉債上限之規定,九十年度歲
    出預算僅核列1,589.35億元,較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還原一年之預
    算數1,745.54億元,減少達 156.19億元,約減8.95%。九十一年度歲出預算
    續降為1,536.38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數 1,589.35億元,減少52.97億元,
    約減3.33%。九十二年度歲出預算續降為 1,468.64億元,較九十一年度預算
    數1,536.38億元,減少67.74億元,約減4.41%。九十三年度歲出預算再降為
    1,380.49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數 1,468.64億元,減少88.15億元,約減
    6%。
        綜上,歲入連年大幅短收結果,九十三年度預算數1,281.16億元,已較
    八十五年度之1,328.16億元還少;歲出持續負成長結果,九十三年度預算數
    1,380.49億元,亦較八十五年度之1,386.55億元還少。又有關九十三年度尚
    須融資調度數占總預算規模之比率10.73%,雖較上年度略降1.85個百分點,
    惟如連同特別預算依相同基礎比較,則尚須融資調度數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
    之比率提高至14.36%,較九十二年度之13.13%,增加1.23個百分點,顯示本
    府財政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近 十 年 臺 北 市 地 方 總 預 算 歲 入 歲 出 及 差 短 情 形 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歲      入   │    歲  出 (1)  │ 歲入歲出   │債務還本│總預算規模│     尚須融資調度數       │
│    年     度     ├────┬───┼────┬───┤            │        │          ├─────┬───────┤
│                  │ 金  額 │成長% │ 金  額 │成長% │  差短(2)   │  (3)   │ (1)+(3)  │金額(2+3) │占總預算規模% │
├─────────┼────┼───┼────┼───┼──────┼────┼─────┼─────┼───────┤
│       83         │1,134.22│ 15.95│1,258.46│  2.74│     124.24 │   93.82│  1,352.28│    218.06│     16.13    │
│       84         │1,232.04│  8.62│1,199.01│ -4.72│賸餘 -33.03 │  136.02│  1,335.03│    102.99│      7.71    │
│       85         │1,328.16│  7.80│1,386.55│ 15.64│      58.39 │  139.84│  1,526.39│    198.23│     12.99    │
│       86         │1,381.91│  4.05│1,404.13│  1.27│      22.22 │  178.19│  1,582.32│    200.41│     12.67    │
│       87         │1,677.40│ 21.38│1,447.75│  3.11│賸餘-229.65 │  399.13│  1,846.88│    169.48│      9.18    │
│       88         │1,489.60│-11.20│1,527.11│  5.48│      37.51 │  178.51│  1,705.62│    216.02│     12.67    │
│88下及89還原一年  │1,612.89│  8.28│1,745.54│ 14.30│     132.65 │   88.87│  1,834.41│    221.52│     12.08    │
│       90         │1,470.32│ -8.84│1,589.35│ -8.95│     119.03 │   96.50│  1,685.85│    215.53│     12.78    │
│       91         │1,420.30│ -3.40│1,536.38│ -3.33│     116.08 │  119.40│  1,655.78│    235.53│     14.22    │
│       92         │1,327.96│ -6.50│1,468.64│ -4.41│     140.68 │   50.45│  1,519.09│    191.13│     12.58    │
│      93(案)      │1,281.16│ -3.52│1,380.49│ -6.00│      99.33 │   54.74│  1,435.23│    154.07│     10.73    │
└─────────┴────┴───┴────┴───┴──────┴────┴─────┴─────┴───────┘


二、經常收支尚有賸餘,舉債額度尚符公共債務法規定
        九十三年度總預算案經常收入計列1,238.91億元,與經常支出1,146.42
    億元相較,計賸餘 92.49億元,可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雖其較上年度經常
    收支賸餘數 103.01億元,減少10.52億元,約減10.21%(主要為經常收入之
    稅課收入短收所致),惟仍符預算法有關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之規定。
    在債務累積方面,截至九十三年底止,未償債務餘額將達2,035.15億元,較
    九十二年度預計債務餘額 1,842.68億元,增加192.47億元(截至九十二年七
    月底止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1,214.41億元),其數額占前三年度GNP平
    均數之 2.04%,雖在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上限3.6%範圍內,惟較九十二年度
    所占 1.87%,增加0.17個百分點;有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之九十三年度舉
    債數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 14.80﹪,雖亦在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上
    限15%範圍內,惟已逼近舉債上限,以上情形亦均顯示本府財政之困難。

                  近 十 年 臺 北 市 政 府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狀 況 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
│        │ 前三年度 ├─────────────┬────────────┬────────────┤
│ 年  度 │          │  公 債 及 借 款 餘 額    │       公 債 餘 額      │       借 款 餘 額      │
│        │平均 G N P├─────┬───────┼────┬───────┼────┬───────┤
│        │          │ 金   額  │占前三年度平均│ 金  額 │占前三年度平均│ 金  額 │占前三年度平均│
│        │          │          │ GNP比率(%)  │        │ GNP比率(%)  │        │ GNP比率(%)  │
├────┼─────┼─────┼───────┼────┼───────┼────┼───────┤
│83      │ 51,933.86│ 1,116.55 │    3.41      │  210.72│    0.64      │  905.83│    2.76      │
│84      │ 57,453.98│ 1,033.32 │    4.93      │  139.50│    0.67      │  893.82│    4.26      │
│85      │ 62,921.09│ 1,294.51 │    2.96      │  175.50│    0.40      │1,119.01│    2.56      │
│86      │ 68,611.17│ 1,299.37 │    1.89      │  321.50│    0.47      │  977.87│    1.43      │
│87      │ 74,565.73│ 1,082.59 │    1.45      │  340.00│    0.46      │  742.59│    1.00      │
│88      │ 80,943.73│ 1,099.58 │    1.36      │  410.00│    0.51      │  689.58│    0.85      │
│88下及89│ 86,803.60│ 1,332.78 │    1.51      │  550.00│    0.63      │  782.78│    0.90      │
│90      │ 93,952.71│ 1,512.33 │    1.61      │  730.00│    0.78      │  782.33│    0.83      │
│91      │ 96,396.26│ 1,617.41 │    1.68      │  876.81│    0.91      │  740.60│    0.77      │
│92      │ 98,547.98│ 1,842.68 │    1.87      │  888.81│    0.90      │  953.87│    0.97      │
│93      │ 99.936.67│ 2,035.15 │    2.04      │  902.81│    0.90      │1,132.34│    1.14      │
└────┴─────┴─────┴───────┴────┴───────┴────┴───────┘
 備註:1.91年度與以前年度係決算數,92年度係預算數,93年度係預算案數。
       2.依「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公共債務累計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得超過前三年度平均GNP之百分之三•六。


三、本零基預算精神,把握施政重點編列預算
        本府財政雖極困難,各機關編報之九十三年度歲出概算2,075.33億元,
    經審核結果僅列 1,380.49億元,刪減達694.84億元,約刪33.48﹪,較上年
    度 1,468.64億元,減少88.15億元,惟因減列上年度一次性及無繼續性經費
    ,本零基預算精神編列本年度預算結果,各項施政重點,多已兼顧,妥適安
    排。

  (一)依政事別分析:
      1.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512.83億元,居首位,占37.15%,較上年度所占
        36.93%,高出0.22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 29.62億元,約減5.46﹪
        ,主要係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校地補償費3.45億元,較上年度18.1
        7億元,減少 14.72億元、教職員工待遇準備8.03億元,較上年度10.06
        億元,減少2.03億元、濱江國中校舍新建工程 5.24億元,較上年度0.3
        億元,增加4.94億元、退休及卹償金90.24億元,較上年度88.11億元,
        增加2.13億元、新增職工福利互助金4.51億元及提撥退撫基金1.27億元
        ,新聞處編印便民手冊及送達費(二年一次)0.17億元,另減列體育場整
        建工程4.60億元、市民運動中心1.23億元及社教館籌建文山分館房屋興
        建工程1.08億元等所致。
      2.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29.57億元,居第二位,占16.63﹪,較上年度所占1
        7.15%,減少0.52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 22.25億元,約減8.84%,
        主要係減列社子島堤防及堤外行水區工程補償費5.04億元及磺港溪壓力
        箱涵分洪工程1.99億元,又濱江批發市場工程2.47億元,較上年度9.18
        億元,減少6.71億元,臺北市區鐵路地下化東延南港專案本府配合款1.
        70億元,較上年度7.50億元,減少5.80億元,臺北聯絡線信義支線工程
        5.22億元,較上年度13億元,減少7.78億元,迪化污水處理廠提升二級
        處理工程6.70億元,較上年度9.50億元,減少2.80億元,內湖大湖山莊
        街底調洪沉砂池新建工程0.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2.53億元,減少2.43
        億元,另萬華十二號公園地下商場工程5.85億元,較上年度3.14億元,
        增加2.71億元,內溝溪下游段整治工程5.17億元,較上年度0.50億元,
        增加4.67億元,中山至松山復興北路穿越機場地下道工程4.15億元,較
        上年度1.86億元,增加2.29億元,新增中山濱江街180巷道路拓寬工程3
        .52億元、社子島東側聯外橋樑新建工程2.71億元等所致。
      3.社會福利支出編列211.06億元,居第三位,占15.29﹪,較上年度所占1
        5.16%,高出0.13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 11.56億元,約減5.19%,
        主要係減列致贈身心障礙及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禮金0.14億元,移列
        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又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費3.54億元,較上年度5.74億
        元,減少2.20億元,老人搭乘捷運票價差額及免費搭乘公車補助4.82億
        元,較上年度6.92億元,減少2.10億元,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
        補助(津貼) 27.79 億元,較上年度24.05億元,增加3.74億元,低收入
        戶全民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4.08億元,較上年度3.20億元,增加0.88億
        元,新增景美第四公墓墓區整理遷置工程0.27億元、配合石牌圖書分館
        新建托兒所工程0.19億元、配合葫蘆堵圖書分館新建托兒所工程0.12億
        元等所致。
      4.警政支出編列 125.59億元,居第四位,占9.39﹪,較上年度所占9.24%
        ,高出0.15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 6.13億元,約減4.52%,主要係
        減列交通大隊新建工程拆遷補償費及消防分隊用地價購與興建工程等1.
        14億元,又文山第二分局興建工程0.10億元,較上年度0.85億元,減少
        0.75億元,另新增本市第二災害應變中心設備0.31億元,消防勤務派遣
        系統0.11億元等所致。
      5.一般政務支出編列88.51億元,占6.41﹪,較上年度所占6.51%,減少0.
        10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 7.15億元,約減7.47%,主要係減列凱達
        格蘭文化館工程0.25億元、臺北銀行行員離職資遣人員加發六個月薪給
        及損失勞保投保年資補償0.49億元及中山區公所行政大樓耐震補強及外
        牆磁磚更新工程0.44億元,又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基金0.11億元,較上
        年度1.78億元,減少1.67億元,社區環境改造工程0.50億元,較上年度
        0.75億元,減少 0.25億元,另新增稅捐處興建松山分處辦公室工程款0
        .38億元及出售富邦金控股票手續費及證交稅0.58億元等所致。
      6.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編列86.68億元,占6.28%,較上年度所占6.55
        %,減少0.27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9.58億元,約減9.96%,主要係
        減列木柵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興建工程0.34億元及北投焚化爐興建工程
        1.05億元,又北投焚化廠回饋設施興建工程0.29億元,較上年度3.05億
        元,減少2.76億元,補助「臺北市政府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3.41億元,較上年度4.13億元,減少0.72億元,福德坑掩埋場復育計
        畫0.47億元,較上年度1.46億元,減少0.99億元,另各焚化廠飛灰處理
        委辦費0.52億元,較上年度0.41億元,增加0.11億元,新增委外辦理垃
        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0.08億元及內湖垃圾清除工程費0.12億元等所致。
      7.債務支出編列債務付息 58.46億元,占4.23%,較上年度所占4.45%,減
        少0.22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減少6.84億元,約減10.47%。
      8.退休撫卹支出編列40.56億元,占2.94%,較上年度所占2.64%,高出0.3
        0個百分點;其較上年度增加1.84億元,約增4.77%,主要係新增公車處
        民營化所需退休金及三節慰問金0.65億元及補貼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
        款利息差額10.19億元,較92年度9億元,增加1.19億元等所致。
      9.其他支出編列23.23億元,占1.68%,較上年度高出0.31個百分點;其較
        上年度增加3.14億元,約增15.64%,主要係減列育嬰留職停薪補助費0.
        25億元,又進修學分補助費0.32億元,較上年度0.40億元,減少0.08億
        元,另公務人員(工)待遇準備2.70億元,係為應退撫基金提撥率由8.
        8%調高至9.8%所需,較上年度1.50億元,增加1.20億元,新增福利互助
        金結算不足準備2.88億元等所致。

  (二)依機關別分析:
      1.各主管預算占歲出之比例,以教育局主管編列495.18億元,居首位,占
        35.87%,較上年度所占35.60%,高出0.27個百分點;工務局主管編列17
        8.41億元,居第二位,占12.92%,較上年度所占13.56%,減少0.64個百
        分點;社會局主管編列 114.68億元,居第三位,占8.31%,較上年度所
        占7.97%,高出0.34個百分點;警察局主管編列 109.96億元,居第四位
        ,占7.96%,較上年度所占7.77%,高出0.19個百分點;財政局主管編列
        73.74億元,居第五位,占 5.34%,較上年度所占5.63%,減少0.29個百
        分點。
      2.各主管預算增列者,以自來水事業處主管增列0.09億元,約增92.29%,
        居首位,主要係新增研究院路三、四段高地未接用自來水供水改善工程
        0.12億元;翡翠水庫管理局主管增列0.06億元,居第二位;國民住宅處
        主管增列0.02億元,居第三位。
      3.各主管預算減列者,以教育局主管減列 27.83億元為最多,惟如加計九
        十三年度預算案由市有財產開發基金續列之體育場整建工程 20.30億元
        及中正、南港、文山及萬華等市民運動中心2.83億元及地方教育發展基
        金移用賸餘19.43億元,合共 537.74億元,則較上年度相同基礎523.01
        億元,增加14.73億元,約增2.82%;其次依序為工務局主管減列 20.68
        億元,環境保護局主管減列8.07億元。
四、持續編列市政建設白皮書重要項目預算,實踐競選諾言
        為全民福祉,實踐競選諾言,九十三年度納入總預算案辦理之重要項目
    共217.24億元,連同納入附屬單位預算辦理之41.19億元,合共258.43億元。

  (一)總預算部分


                                                    市政建設白皮書計畫項目預算編列情形總表
                                                                                                                       單位:新臺幣元  
┌────────────────┬───────────┬────────────┬────────────┬────────────┐
│                                │                      │                        │                        │                        │
│         篇            名       │ 九 十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一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二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三 年 度 預 算 數 │
│                                │                      │                        │                        │                        │
├────────────────┼───────────┼────────────┼────────────┼────────────┤
│          合         計         │        30,510,257,330│          28,492,932,773│          23,628,953,016│          21,724,471,979│
│(一) 人權篇                     │                     -│                       -│                       -│                 900,000│
│(二) 工務篇                     │        15,872,590,085│          15,937,830,186│          13,197,900,704│          10,95717879693│
│(三) 文化篇                     │           687,154,226│             524,835,716│             475,852,631│             480,105,676│
│(四) 交通篇                     │         3,935,217,448│           3,284,374,040│           1,833,861,644│           2,157,180,715│
│(五) 災害防救篇                 │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32,844,244│
│(六) 治安篇                     │         2,265,362,087│           1,833,593,404│           1,771,517,673│           1,869,602,175│
│(七) 社會福利篇                 │         2,928,020,500│           3,060,720,136│           2,970,721,599│           3,284,136,242│
│(八) 客家政策篇                 │            34,599,425│              12,928,961│              32,816,000│              27,011,000│
│(九) 原住民篇                   │            34,568,912│              95,157,232│              80,882,442│              69,842,944│
│(十) 財經篇                     │           165,152,000│             227,924,100│             950,343,814│             286,312,966│
│(十一) 婦女權益篇               │            89,318,643│              76,785,243│              52,627,004│              47,576,272│
│(十二) 教育篇                   │         1,064,024,795│           1,246,370,408│           1,085,159,114│           1,178,291,161│
│(十三) 產業篇                   │            29,948,405│              11,997,317│              30,849,435│              26,575,484│
│(十四) 都市發展篇               │           694,539,000│             433,156,805│             134,641,614│             296,318,781│
│(十五) 勞工篇                   │         2,006,764,200│             624,498,523│             579,074,151│             507,060,104│
│(十六) 網路篇                   │            28,381,693│              70,038,500│              85,642,546│             173,240,730│
│(十七) 環保篇                   │           497,301,528│             514,575,984│             217,406,533│             183,901,662│
│(十八) 醫療篇                   │            41,931,823│              46,756,118│              46,654,046│              38,643,582│
│(十九) 體育篇                   │           132,982,560│             488,990,100│              80,602,066│              70,386,000│
│(二十) 觀光篇                  -│                     -│                       -│                       -│              37,363,272│
└────────────────┴───────────┴────────────┴────────────┴───────────┘

  (二)附屬單位預算部分

                                                    市政建設白皮書計畫項目預算編列情形總表
                                                                                                                       單位:新臺幣元  
┌────────────────┬───────────┬────────────┬────────────┬────────────┐
│                                │                      │                        │                        │                        │
│         篇            名       │ 九 十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一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二 年 度 預 算 數 │九 十 三 年 度 預 算 數 │
│                                │                      │                        │                        │                        │
├────────────────┼───────────┼────────────┼────────────┼────────────┤
│          合         計         │         3,620,271,208│           3,027,548,335│           4,108,292,999│           4,118,986,473│
│(一)工務篇                      │           843,328,905│             500,167,688│           1,718,269,439│           1,183,542,145│
│(二)交通篇                      │         1,393,103,059│           1,689,719,401│           1,727,135,104│           2,032,031,531│
│(三)災害防治篇                  │                     -│                       -│                       -│              30,155,704│
│(四)財經篇                      │            83,375,000│             200,461,542│             208,910,257│             119,596,785│
│(五)產業篇                      │                     -│                       -│              21,000,000│              20,000,000│
│(六)都市發展篇                  │         1,055,763,551│             384,221,700│              78,782,342│             454,859,041│
│(七)勞工篇                      │            12,699,000│              13,352,000│              18,602,400│              18,602,400│
│(八)網路篇                      │            30,000,000│             110,036,068│             213,183,849│             116,352,187│
│(九)環保篇                      │             9,000,000│               8,950,000│               8,668,500│              50,181,007│
│(十)醫療篇                      │           193,001,693│             120,639,936│             113,741,108│              93,66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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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一、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改進作業
        依預算法第四條規定,特種基金分為營業基金、債務基金、信託基金、
    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等六大類。上開特種基金,除營業
    基金及信託基金外,其餘通稱為非營業特種基金。以往本府均比照中央之預
    算編列方式,即對於非營業特種基金均採用同一種方式編列預算,惟有鑒於
    不同類基金間之屬性不同,故中央政府自九十二年度起,即重新設計各類基
    金之書表格式,每類基金之預算均有其表達重點,並按預算法所定基金類別
    ,分類進行綜計,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自九十三年度起比
    照中央辦理,茲說明如下:
  (一)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表之改進:
      1.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仍維持原有編列方式。
      2.債務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當期一切收支及累計餘絀變動情形,均編入「
        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表」,並本固定帳項分開原則,另立帳類管理固
        定資產、投資及長期債務等項目。
  (二)綜計表之改進:
      1.營業部分,仍維持原有綜計方式。
      2.非營業部分,依預算法第四條所定基金類別,分為作業基金、債務基金
        及特別收入基金等三類綜計(按本府並未設置資本計畫基金)。
二、預算編列結果
        九十三年度各附屬單位預算案,依據九十三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附屬
    單位預算編製要點、共同項目編列標準,參考歷年預算執行實績,考量未來
    經濟發展趨勢,並本撙節原則予以審核編列。編列結果如下:
    (一)營業部分:原有五個營業基金,其中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預計於九十
        二年底前結束營運業務,減少一個基金,共計四個基金,預算核編結果
        如附表。其中:
        1.收入、支出及純益:營業總收入145.36億元,營業總支出135.82億元
          ,純益9.54億元,與九十二年度預算純損 49.76億元相較,反虧為盈
          ,主要係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預計於九十二年底結束營運業務,虧
          損減少所致。
        2.繳庫盈餘0.16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1.67億元,計減少1.51億元,
          係因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繳庫數減少所致。
        3.增資4.01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0.77億元,計增加3.24億元,增資
          項目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公積轉增資3.68億元與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
          土地聯合開發基金古亭站交十四主管機關取得獎勵樓地板面積之土地
          持分及捷運特別預算取得交通用地參與聯合開發0.33億元。
        4.固定資產投資34.69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24.86億元,計增加9.83
          億元,主要投資項目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新設及汰換給水設施所需資
          金。

              九十三年度營業基金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上年度│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預算數│  金額│   %     │
├────────┼────┼───┼───┼─────┤
│營業總收入      │ 145.36 │169.24│-23.88│  -14.11  │
│營業總支出      │ 135.82 │219.00│-83.18│  -37.98  │
│本期純益(純損一)│   9.54 │-49.76│     -│       -  │
│繳庫盈餘        │   0.16 │  1.67│ -1.51│  -90.42  │
│增資            │   4.01 │  0.77│  3.24│  420.78  │
│固定資產投資    │  34.69 │ 24.86│  9.83│   39.54  │
└────────┴────┴───┴───┴─────┘
 註:九十三年度繳庫盈餘0.16億元係自來水事業處盈餘繳庫數;九十三年度增資4.01億元係
     自來水事業處公積轉增資3.68億元與聯合開發基金古亭站交十四主管機關取得獎勵樓地
     板面積之土地持分及特別預算取得交通用地參與聯合開發0.33億元。

  (二)非營業部分:
      1.作業基金:計有十八個作業基金,預算核編結果如附表。其中:
        (1)收入、支出及賸餘:業務總收入 233.89億元,業務總支出212.96億
           元,賸餘 20.93億元,與九十二年度預算賸餘29.03億元相較,計減
           少 8.10億元,主要係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停車費收入及拖吊
           收入減少所致。
        (2)繳庫賸餘25.20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22.13億元,計增加3.07億
           元,主要係臺北市政府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賸餘繳庫數
           增加所致。
        (3)本府增撥基金 3.00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4.00億元,計減少1.00
           億元,增撥原因主要係投資國宅興建及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等。
        (4)固定資產投資22.15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16.67億元,計增加5.4
           8億元,主要投資項目係興建停車場等。

                九十三年度作業基金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上年度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預算數  │  金 額 │    %    │
├───────┼────┼────┼────┼─────┤
│業務總收入    │  233.89│  301.28│  -67.39│ -22.37   │
│業務總支出    │  212.96│  272.25│  -59.29│ -21.78   │
│本期賸餘      │   20.93│   29.03│   -8.10│ -27.90   │
│繳庫賸餘      │   25.20│   22.13│    3.07│  13.87   │
│增撥基金      │    3.00│    4.00│   -1.00│ -25.00   │
│固定資產投資  │   22.15│   16.67│    5.48│  32.87   │
└───────┴────┴────┴────┴─────┘
 註:九十三年度解繳市庫淨額25.20億元係下列基金賸餘繳庫數: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6.5億元
     、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6.70億元、仁愛醫院基金2.87億元、中興醫院基金1.65
     億元、和平醫院基金1.66億元、陽明醫院基金1.81億元、婦幼醫院基金1.17億元、忠孝醫
     院基金 1.87億元、療養院基金0.97億元;增撥基金3.00億元係增撥國宅基金3億元及輔助
     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22.8萬元。

      2.債務基金:預算核編結果如附表,其中基金來源513.27億元,基金用途
        523.23億元,本期短絀 9.96億元,較九十二年度預算短絀16.28億元,
        計減少6.32億元,主要係累積賸餘繳解市庫數減少所致。

              九十三年度債務基金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上年度│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預算數│ 金  額 │   %   │
├────────┼────┼───┼────┼────┤
│基金來源        │ 513.27 │216.68│  296.59│ 136.88 │
│基金用途        │ 523.23 │232.96│  290.27│ 124.60 │
│本期賸餘(短絀一)│  -9.96 │-16.28│    6.32│ -38.82 │
└────────┴────┴───┴────┴────┘
 註:1.九十三年度基金用途中包括累積賸餘解繳市庫10億元。
     2.本基金自本(九十三)年度起,依政府會計理論,改採當期資源流量觀念編製,為便於比
       較分析,上年度預算數並照同一原則重新調整編製。

      3.特別收入基金:計有九個特別收入基金,其中臺北市農業發展基金為加
        強本市農村建設及農地管理,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之農業用地變更
        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規定,甫於九十三年度成立,預算核編結果
        如附表。其中基金來源545.78億元,基金用途548.78億元,本期短絀3.
        00億元,與九十二年度預算賸餘 18.00億元相較,由賸餘轉為短絀,主
        要係市庫撥充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收入減少所致。

           九十三年度特別收入基金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上年度│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預算數│ 金  額 │   %   │
├────────┼────┼───┼────┼────┤
│基金來源        │ 545.78 │566.43│  -20.65│  -3.65 │
│基金用途        │ 548.78 │548.43│  290.27│   0.06 │
│本期賸餘(短絀一)│  -3.00 │ 18.00│       -│      - │
└────────┴────┴───┴────┴────┘
 註:本基金自本(九十三)年度起,依政府會計理論,改採當期資源流量觀念編製,為便於比
     較分析,上年度預算數並照同一原則重新調整編製。

  (三)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預計於九十二年底結束營運業務,故九十三年度編
      列清理預算,計編列清理收入9.05億元,清理費用39.52億元,清理損失3
      0.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