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主管九十三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成立全國唯一之專責救護隊: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專責救護隊於八十八年 六月一日成立,是全國唯一的金鳳凰專責救護隊,也是全國唯一全面配 置自動心臟電擊器的專業救護隊伍,成立以來至九十一年底止,已經成 功救回91位原本沒有心跳、呼吸(DOA)的市民康復出院,到院前心 肺停止患者之存活率由成立前的幾近於0成長至 8.50﹪;急救處置率平 均為1.569次,較成立前1.013次成長 54.80﹪。另參加內政部消防署九 十年緊急醫療救護技術評比,獲菁英組全國第一名。於八十九年六月一 日接受民眾主動捐贈心臟電擊器35組。 (二)成立臺北市搜救隊:八十九年五月九日組成跨局處之「臺北市搜救隊」 64人(含消防人員56名、醫師4名、工程專家4名),於七月三十日赴美 國接受與聯邦緊急應變總署(FEMA)訓練搜救隊成員相同課程之六 週訓練後,於九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並獲外交部向聯合國人道事務協 調處提報為唯一代表我國的國際搜救隊。同時美商愛慕思公司贈送本市 4隻經嚴格正規訓練並由美國搜救犬協會認證合格的搜救犬(全國首創) 。 (三)培訓高級救護技術員:在行政院衛生署修正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之後,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立即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辦理全國第一批20位高級救 護技術員訓練,並於同年十一月訓練完畢,搭配配備齊全的救護機車, 以定點機動巡邏方式,執行本市高級救護勤務,提升本市到院前救護水 準及存活率。 (四)更新報案系統:全面更新老舊的一一九報案系統為 ANI/ALI來話 號碼及地址顯示系統,於八十九年十二月換接啟用,受理人員能立即自 動得知來話者的電話號碼及裝機地址,以加速地點確認並同步勤務派遣 ,有效防制謊報電話,可爭取救災出動時間約1分鐘(全國首創)。 (五)加強獨居長者照護:為妥善照顧本市獨居長者,於一一九勤務指揮中心 設置本市獨居長者求救系統監控中心及購置 500套主動求救與不反應自 動偵測求救訊號機組,利用該中心全天二十四小時服務,全年無休的特 性,快速出動救災救護,以保障獨居長者生命及居家安全,自八十九年 十二月二十日獨居長者求救系統啟用以來,累計至九十一年底已有 1,5 11戶安裝此設備,660件長者使用本系統求救緊急送醫,其中 20件為不 活動偵測後由執勤人員主動派遣救護車送醫。該系統係於一一九勤務中 心設置監控中心及懇談志工區,利用全年無休之特性,提供本市具有猝 發性疾病之獨居長者全方位照顧,預計擴大服務至2000戶以上。 (六)防救災宣導及成立防災公園:彙編「臺北市民防災手冊」、「防災救命 100招」供市民索閱及上網查閱,廣為宣導;另製作 「水上安全防溺宣 導」、「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及「您家的瓦斯筒安全嗎?」等三套 防災教育宣導錄影帶,分送本市十家有線電視,利用公益廣告時段播放 。另於12個行政區內,選定已闢建完成的公園作為各區的防災公園(全 國首創)。 (六)成立醫療顧問委員會: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成立「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醫 療顧問委員會」(全國首創)。 (七)勤務派遣、災情傳遞及通訊系統:訂定火災分級通報規範,節省不必要 之人車派遣;建立災情傳遞系統,以網路連線方式作災情傳遞工作;為 改善勤務指揮通訊系統,汰換VHF系統。 (八)強化災害防救措施:八十八年全年本市共發生火災936次,市民受傷 66 人,死亡 20人,較八十七年全年火災減少49次,市民受傷減少7人,死 亡減少14人。另八十九年全年本市共發生火災854次,市民受傷 62人, 死亡18人,較八十八年全年火災減少82次,市民受傷減少 4人,死亡減 少2人。九十年全年本市共發生火災814次,市民受傷54人,死亡16人, 較八十九年全年火災減少40次,市民受傷減少8人,死亡減少2人。九十 一年全年本市共發生火災714次,市民受傷37人,死亡 13人,較九十年 全年火災減少100次,市民受傷減少17人,死亡減少3人。 (九)救災績效卓著:八十八年九二一地震造成本市東星大樓倒塌,二十一日 當天冒險搶救出109人(其中4人於救出後仍不幸死亡),另於二十六日中 午十一時十五分,救出身陷崩塌建物內長達 130小時孫啟光、孫啟峰兩 兄弟,並獲世界各國重要媒體大幅肯定報導,九十年一月十三日薩爾瓦 多發生大地震,本市搜救隊本於人道精神,在最短時間內整裝集合,攜 帶高科技搜索儀器、醫療器材,搭機前往災區協助搶救,成為我國第一 支赴薩國協助救災之搜救隊伍(含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人員27名、衛生局 醫師2名、工務局工程師1名),並於一月二十二日完成任務返國;本次 任務歷經數日不眠不休的搜索,雖未能尋獲存活的生還者,但本市搜救 隊的專業水準及人溺己溺的精神已贏得薩國官方及各界的肯定與感謝。 (十)目前本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計有1萬0,643棟、公共場所計有1萬4,492家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特別針對本市地下街、捷運設施、鐵路車站實施消 防安全檢查,凡不符合規定之場所,皆持續追蹤複查至完全改善為止。 另對於執行15層以上建築物消防安全加強檢查計畫,針對本市 515棟15 層以上高層建築物加強查處。因應本市超大型購物商場林立,為保障消 費者安全,特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消防局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新光三越南西店)、五月二十九日(遠東百貨)、六月二十六日(新光 三越信義二館)、七月二十四日(大業高島屋)、八月二十八日(豐群 來來)、九月十九日(曼哈頓)、十月三十日(衣蝶)、十二月三十日 (未來之城)進行大規模公共安全及消防設備整體動態綜合檢測,採用 動態的、全面的、同步的人員與機械共同操作模式,為未來之大型購物 中心實施檢測樹立良好示範。 (十一)簡化審查作業流程,便民服務:大幅改進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勘) 查業務,八十七年申辦所需時間平均為6.65天,八十八年縮短為平均 5.13天,八十九年再縮短為平均4.14天。自八十八年四月一日起簡化 火災證明書申請手續,改為至各分隊申辦,推動一次送件全程服務之 單一窗口業務。 (十二)為記取納莉風災之教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及 二十二日規劃「本府九十一年跨區災害防救綜合演習」,動員本府各 機關、民間救難團體、開口合約廠商及軍方等,為歷年來演習時間最 長、動員最大規模的演習,本次演習之特色是以模擬納莉颱風災害規 模,依時間軸設定災害狀況及情境,從颱風警報發布至善後處理為止 ,為非計畫統裁式演練,各項演練人員、機具均不事先預置,而依統 裁官實際需求變更演習項目與時間,以符合實際情境。演習結果獲得 市民一致的肯定。 (十三)加強結合民力:八十九年一月十九日成立「義勇消防大隊救難中隊」 及「鳳凰志工隊」,同年九月二十日成立「臺北市士林區睦鄰救援隊 」。 (十四)為提升戰力擴充消防據點,並同時興建職務宿舍配供基層人員使用, 使勤務與家庭結合,讓同仁安心工作,九十一年新建之分隊如下: 1.復興、寶橋、民權、泉州及舊莊臨時隊址等分隊暨職務宿舍共計58戶 ,於九十一年竣工進駐。 2.本府第二災害應變中心暨延平分隊新建工程於九十年十二月十六日由 市長主持動土典禮,預定九十三年元月完工。落成後,除可增強大同 區之消防戰力外,未來如災害應變中心因故無法運作時,可由第二災 害應變中心接替指揮,以降低災害損失。 3.目前興建中之工程計有:秀山、民生、建國、後港等新建工程。 (十五)執行消防安全檢查:目前本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計有1萬0,478棟、公 共場所計有 1萬3,314家,檢查合格率為92.00﹪,另特別針對本市地 下街、捷運設施、鐵路車站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規定之場所 ,皆持續追蹤複查至完全改善為止。 (十六)防災科學教育館:訂定「落實防災科學教育館教育功能計畫」,由教 育局安排本市所有國小學童至該館參觀演練。另該館第二期工程風雨 災害體驗、綜合評價 Q&A及多媒體電影院之設施工程已於八十九年 九月完工。 (十七)添購救災車輛暨高科技震災搶救裝備:添購救災指揮車、30公尺雲梯 車、及水庫、水箱、小型消防車、地震體驗車、大型及中型救災指揮 車各 2輛、救災器材車、救助車、化學災害處理車等,與生命脈動探 測器、車前攝影設備、移動式發電機、各式支撐器材、各型破壞救助 器材等搶救裝備。 (十八)九十一年七月二日至十月七日共舉辦四梯次「災害搶救對策實務研習 班」,計10人參訓。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三日舉辦「緊急救 護訓練助教班」,計30人參訓。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七日舉辦「消防戰 技訓練」,計28人參訓。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共舉辦二梯 次「到院前救護管理實務對策研習班」,計90人參訓。九十一年五月 十三日至八月二日舉辦六梯次「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計 240人參 訓。九十一年九月九日至九月十六日針對分、小隊長人員辦理基層幹 部災害搶救訓練,共訓練180人次。 (十九)服務態度良好:實施問卷調查結果, 82.00﹪的民眾對臺北市政府消 防局同仁服務態度表示滿意, 81.00﹪的民眾認為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同仁的品德操守良好, 95.00﹪的民眾反映未曾受消防人員刁難或無 故延宕情形,顯示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行政作為均能獲得大多數市民的 支持與肯定。 二、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一)落實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 之管理及檢查,並持續推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 制度及防燄標示制度,以提升消防安全。 1.依行政院頒「維護公共安全方案-消防管理部份」規定,及本市列管 場所訂定年度消防檢查計畫。 2.推動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加強推動消防法第九條,藉由專業檢修人 員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確保設備功能正常。 3.落實防火管理制度 加強推動消防法第十三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至十六條規定,辦 理遴用防火管理人、製作防護計畫及自衛編組演練等,落實自衛消防 編組演練,定期舉辦員工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並不定期抽測督導,藉 以提高業者之應變能力及熟練滅火、通報、避難引導等技巧,有效保 障消費者權益,藉以推動全民消防。 4.推動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 推動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避免超額人員同時進入使用,確保公共 安全。 5.落實網路新都專案 建立本府網路新都專案,縮短人民申請案件時間。 6.加強各煤氣事業儲存、運輸、配線管理 加強本市天然氣瓦斯公司儲槽之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提升各瓦斯公司 災害應變能力。 7.取締地下加油站、加氣站 為有效消除災害死角,針對無照販售油品及加氣處所執行不定期巡查 。 8.加強防制瓦斯行超量儲存及使用逾期鋼瓶管理 依據新訂「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及行政院頒「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瓦斯管理部分」,落實執行查報 取締瓦斯行超量儲存及使用逾期鋼瓶工作。 9.是項計畫預算編列1,707萬4,225元。 (二)建置第二災害應變中心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本市之備援系統,平時輔助 救災指揮系統派遣管制,並於主系統無法運作時,發揮指揮調度與協調 之功能。強化本市災害防救相關機關之縱向指揮、督導考核及橫向協調 、聯繫事宜,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另積極推動防災宣導工作,結合 民間團體協助防災宣導,加強市民防災宣導意識,提升市民災害緊急應 變能力,促進全民防災。 1.加強天然災害防災規劃,減少災害發生及人命傷亡:依「災害防救法 」暨「臺北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成立本市災害應變中心, 召開災害防救會報及防災人員講習訓練。另為維護民眾水上活動安全 ,本市定期於每年夏季加強防溺期間,就易發生溺水事故地點,協請 民間救難團體分別派員進駐,加強警戒、勸導及救生任務,以保障民 眾生命安全。 2.強化災害預防宣導,增進市民防災意識:辦理一一九擴大防火宣導活 動、小小消防營活動、青少年消防營活動,彙編本市防災宣導手冊, 提供本市市民參閱,以擴大防災、防溺宣導工作,結合社區活動,辦 理公共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實施消防安全講習,結合民間團體協助 防火宣導,有效提升市民防災意識。積極推動防災教育宣導工作,提 高全民防災意識,進而提升居家防災安全。 3.開放防災科學教育館,有效提升市民緊急應變能力:擴大民眾參觀體 驗防災科學教育館設施,增進市民防災應變能力,以期減少災害發生 ,達到零災害之目標。 4.透過本府災害防救委員會之運作,以整合本府各局處辦理災害防救相 關事務、提升執行災害防救之效率:依「臺北市政府災害防救委員會 設置要點」成立本府災害防救委員會,其為臨時性之任務編組單位, 負有統籌、規劃、督導、考核、整合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災害防救之 相關事項與擬定本市災害防救事項,及推動本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事 務。 5.是項計畫預算編列3,106萬1,425元。 (三)加強救災能力,提升緊急救護服務品質。 1.持續辦理災害搶救工作,提升戰力及擴大為民服務:辦理消防指揮人 員及消防人員災害指揮及搶救訓練,辦理本市大量人潮出入、高層建 築物、捷運場站、醫院及搶救困難地區消防救災演練。 2.加強執行緊急救護工作,提升緊急救護品質:成立專責高級救護隊, 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任務,定期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提升專責 救護隊人員救護技能,定期召開醫療顧問委員會,對本市緊急醫療救 護系統提供指引、諮詢、醫療指導與品質管制,充實救護裝備器材, 汰換救護車及更新裝備器材,全面裝設獨居長者求救系統,加強緊急 救援聯絡與服務。 3.補助台北市義勇消防總隊,結合民力協助救災救護:辦理義勇消防人 員編組及訓練,加強救災救護訓練、體技能競賽及督導,協助推展救 災、救護及火災預防工作,辦理義消福利、保險事宜,結合民間救災 資源,擴大民力運用,與本市各民間救難團體積極聯繫與充份合作, 以強化本市救災機能。 4.強化本市國際搜救隊訓練:擴編本市搜救隊並辦理複訓,精進搜救隊 救災技能。 5.是項計畫預算編列3億2,710萬8,470元。 (四)持續辦理火災原因調查講習、充實鑑定設備,全面提升火災調查之功能 。 1.加強火災調查與鑑定:定期辦理火災原因調查講習班,儲備火災調查 鑑識專業人員,並聘請專家學者講授專業技術課程,以提升調查技術 ,加強火災原因管理系統分析縱火功能,供檢警單位偵辦之參考,以 有效降低縱火案件。依消防法第26條辦理本市火災現場調查,化學和 金相證物分析鑑定,以製作調查報告書移司法單位偵查,建立火災原 因調查及證物鑑定之標準作業流程,提升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 之公信力,製作重大火災案例報告,提供火災預防及搶救政策制定時 之參考。 2.是項計畫預算編列1,743萬5,786元。 (五)普設消防據點,達到市區消防車能3分鐘到達、服務面積4平方公里設一 分隊為目標,整(興)建第二災害應變中心、基層消防分隊及職務宿舍 ,改善工作環境,提升工作效能。 1.持續興建消防分隊並配合設置消防職務宿舍,提升同仁工作士氣:價 購松山分隊佔用民地,興建大直分隊新建工程、延平分隊新建工程、 民生分隊參建工程、舊莊分隊新建工程、莊敬分隊新建工程、西湖分 隊新建工程,並配合設置消防職務宿舍,使基層同仁能全力投入本市 救災救護工作,兼顧家庭生活,提升同仁工作士氣,使優秀幹練之消 防救災人員願意留任本市服務。 2.修建消防分隊,提高基層同仁生活環境品質:消防勤務輔助派遣系統 用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裝修工程、大湖分隊整修工程、山仔后分隊整修 工程、華山分隊整修工程、社子分隊整修工程、圓山分隊整修工程、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提高基層同仁生活環境品質。 3.是項計畫預算編列5.765萬5,280元。 (六)添購、汰換救災車輛與裝備器材,充實災害搶救能力。 1.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以提升救災戰力:本年度編列水箱消防車10輛 、化學消防車2輛、水庫消防車2輛、三十公尺雲梯消防車 1輛、空氣 壓縮車2輛、排煙車1輛、公務機車55輛、緊急修復卡車 1輛等消防救 災車輛。 2.加強其他設備購置,提升災害應變能力:購置應勤設備、安全管理設 備、災害預防設備、災害搶救設備、資訊設備等。 3.是項計畫預算編列1億4,169萬3,344元。 (七)精實教育訓練,提升救災技能。 1.常年訓練及楷模表揚:訂定年度訓練計畫,精實消防人員常年訓練, 提升執勤能力;遴選消防及義消楷模予以表揚,並推薦參與全國楷模 甄選,藉以激勵工作士氣。 2.消防專業訓練:辦理救助隊訓練、大客車駕駛訓練、新進人員職前訓 練,提升消防人員救災觀念與技能。 3.心理諮商與輔導:辦理心理諮商輔導技巧講習及個案輔導諮商,紓解 同仁工作及心理壓力,防範偏差行為,引導其建立樂觀進取、積極健 康人生觀,提高工作效能。 4.是項計畫預算編列948萬0,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