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管九十三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
1.審核市立師院、體院設科班級及人數,並規劃相關學程,提昇教育品質。
2.辦理教師登記及檢定,加強教師研究進修,提昇專業素質。
3.推動國中技藝教育:辦理高職合作班計有11校,共20班,並舉辦國中導師
職業教育研習、技藝競賽、分發技藝教育班學生就讀高職實用技能班等活
動。
4.辦理高職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工業類報檢1萬9,141名,商業類報檢
8,560名。
5.補助本市私立學校充實教學設備,並補助設籍本市就讀私立高中職學校學
生學雜費,以減輕渠等就學負擔。
6.舉辦一般電腦應用班、高職學生資訊、電腦桌上排版系統、高職資訊教師
實務觀摩、 CAI、高職資訊進修班及校務行政電腦化等各項研習班,藉以
培育資訊教育師資。
7.辦理「服務學習楷模表揚」,以落實「生活即教育」「服務即學習」的多
元學習與價值觀。
(二)中等教育:
1.落實多元智能理念,發掘學生多元能力,協助適性發展,鼓勵各校依據願
景及學習圖像發展特色,並精進教育生態,重塑人本之校園文化,以期實
現回歸教育本質;重視學生生活教育、民主法治教育、人權教育及服務學
習等,以期培育學生成為未來之好公民。
2.鼓勵依學校特色,發展為各外語重點學校;辦理高中追蹤評鑑,以強化辦
學績效;策勵學校規劃學校日、親師座談會,以強化與家長之親師關係;
精進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研訂相關配套措施以落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
九年一貫課程,鼓勵教師創新教學,以落實教學及評量多元化;籌設獨立
式中途學校,協助不幸少女回歸;訂定「各級學校社會工作方案」四年中
程計畫,結合社會資源,提昇中輟學生協尋及追蹤輔導成效。
3.推動生命教育,以培養學生正向的生命價值觀,推行「發展與推廣童軍教
育實施方案」,以擴展師生服務及體驗學習,並適時辦理多元藝文休閒育
樂活動。
(三)國民教育:
1.加強學籍管理,並合理劃分學區;輔導私立國民小學辦理招生;辦理教育
實驗及研究,提出多元教育選擇機會,推動發展性教學輔導系統,並進行
研究。
2.落實國民小學輔導活動,加強中輟、單親及低收入戶等學生之輔導,以減
少問題行為。推動學生學習成果發表暨體驗學習活動,落實生命教育及休
閒教育之推動,鼓勵兒童發表創意,整合學習成果,促進同儕觀摩學習。
3.推展國小全面英語教學,提供多樣化學習管道,培養聽、說基本能力,以
加速國際化腳步。
4.編印鄉土、母語教材,以加強鄉土及母語教學,並適時舉辦觀摩、研討及
教師培訓。
5.辦理國小補校教育,以提供失學民眾就學機會。
6.促進校際交流,辦理本市與外縣市學校師生交流互訪及互換之學習活動。
7.實施九年一貫課程,積極設置各項課程發展與推動組織,引領全方位發展
與學習。
8.推動教訓輔三合一制度,提升訓輔人員專業知能;辦理家長暨志工教育成
長活動及國小導護志工練習及幹部研習。
(四)幼兒教育:
1.辦理公立幼稚園招生班級數計 439班,提供1萬2,678名就讀名額;私立國
小附設幼稚園招生班級數計100班,提供3,000名就讀名額。
2.補助本市私立幼稚園充實教學設備補助款,計 210園獲得補助,總金額約
新臺幣 2,800萬元整,以改善教學設備,提供幼兒良好受教環境;為保障
幼童權益辦理本市公私立幼稚園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計有 395園依規定辦
理,幼兒參加人數3萬1,035人。
3.為提升駕駛員專業技能與職業道德,保障幼兒乘車安全,辦理私立幼稚園
幼童專用車駕駛交通安全研習活動,計 260人參與;為提升校園食品衛生
知能及烹調技能,辦理公私立幼稚園廚工衛生烹調研習活動,計有廚工及
相關人員等約200人參加。
4.配合中央辦理幼兒教育券,並提供本市家長教育選擇機會,促進公私立幼
稚園良性競爭;補助私立幼稚園開辦設施優惠貸款利息差額,計 3萬元,
以提升幼稚園學習環境;補助公私立幼稚園充實並改善教學設備,計2,30
0 萬元,共396園獲得補助。
(五)特殊教育:
1.加強推動早期療育工作,結合社會局、衛生局成立「臺北市發展遲緩兒童
早期療育綜合服務中心」,提供身心障礙兒童通報、評估及療育三合一服
務。
2.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就讀普通學校,將全市劃為適當之共同學習區,規劃區
域合作系統,安置身心障礙學生就近就學,提供特殊教育完整就學服務,
於九十一年度編列700萬元補助私立高中職辦理特殊教育資源教學工作。
3.興建完成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自九十一學年度起招收新生,提供重度及多
重障礙特殊教育學生從學前至高職一貫課程的學習環境;擴大辦理高職特
殊教育,為維護弱智族群就學之權益,提供輕度智障之國中畢業生,能學
習簡易、基本之高職相關類科課程,並銜接職業訓練,以增強智障學生就
業能力,本市九十一學年度計有11校招收新生 12班,安置智障新生136名
就學高職。
4.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至目前已協助65校改善一樓無障礙環境、11校
新建電梯及18校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並協助各區特殊教育重點學校改善垂
直無障礙環境。至九十一年度共設置東、南、西、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與視
障、聽障及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提供普通學校視障、聽障、重度及極重度
身障學生教材、教具、輔具借用、專業團隊巡迴服務、特教學生管理、在
家教育巡迴輔導等工作,落實各項特教政策之推展。
5.辦理「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社工個案管理工作」、試辦「嚴重情緒障礙班
學習輔導工作」、成立聽力語言、職能及物理三類治療團隊、訂定本局「
獎助民間辦理特殊教育實施計畫」、獎勵及補助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助學金
、辦理「特殊教育評鑑」。
6.訂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並補
助各校於週末假日、寒暑假辦理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減免學雜費、
提供接送服務及補助。
(六)社會教育:
1.補習班的發展及籌設、立案、招生、入學、結業之管理與輔導,加強取締
未立案補習班及核准立案違規事項查核工作,辦理各補習班公共安全檢查
工作,並舉辦各級國民(含身心障礙國民)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2.社會教育之規劃研究及宣導推廣、表揚社教有功人員、輔導財團法人教育
基金會、加強語文教育、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輔導各社教單位。
3.為推展學校藝術教育,辦理音樂、舞蹈、戲劇、學生美展、鄉土歌謠等比
賽活動並辦理學校民俗藝術活動;辦理成人教育及家庭教育各項活動,並
辦理終身學習活動展及社區大學輔導與管理。
(七)體育及學生保健教育:
1.辦理本市中、小學運動及各項體育活動,以全面提升學生體適能,並輔導
各級學校發展單項運動,實施責任運動教練制度,培養基層運動選手。
2.辦理社會體育活動及運動設施之規劃與輔導、優秀運動選手之獎勵、辦理
參加全國性各項運動比賽、籌設大型體育館、規劃九九體育節系列活動及
舉辦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
3.辦理中、小學生健康檢查及傳染病檢查治療,督導學校改善環境衛生及辦
理學生團體保險,加強學校護理輔導、衛生保健工作,辦理國小學校午餐
,舉辦各項研習會。
(八)軍訓教育:
1.實施軍訓術科教練、辦理分區軍官團專題講座、軍護人員教學評鑑、軍護
人員論文著作審查,以增進學術交流之研討,舉辦軍訓教官團等活動,藉
教學觀摩統一教學方法,另配合軍訓教學辦理學生漆彈體驗營、野外求生
、射擊研習等各重大慶典活動及春暉交通安全、防制幫派等才藝競賽活動
,導正青少年身心發展,培養團隊精神,增進榮譽心與責任感。
2.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及辦理本市校外各項工作,防範意外及違規事件發
生,加強中輟生協尋事宜、休閒場所評鑑工作,另藉校園反毒工作之推動
,以防止在校學生濫用藥物、拒絕毒品誘惑、遠離毒品危害,在安定環境
中學習成長。
(九)建築工程與財產管理:
1.完成各級學校、機構及幼稚園消防檢查及申報,以提供師生安全無慮之教
學環境。
2.完成木柵國中用地、龍門國中用地、潭美國小用地、建中宿舍、復興高中
宿舍等不動產產權爭訟案件,有效確保學校及本局權益。
3.財產失竊、報廢、受贈、移撥、借用、租用及用地有償無償使用等案件之
處理,都市計畫文教用地規劃及取得作業,完成取得西園國小及新興國中
部分土地及辦理文山運動中心私有土地徵收作業。
4.辦理新設學校及校舍更新工程建設計畫,完成南湖高中、中崙高中、育成
高中、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及文昌國小等校舍新建工程,有效提昇教學環境
品質。
5.辦理各項社教場、館工程設施建設計畫,包括動物園環園道路、爬蟲館展
示解說設施、焚化爐整修、無尾熊館、園區花架設施、非洲及雨林區動物
欄舍新建、天文科學館完成宇宙探險設施工程、美崙公園內設置趣味性科
學設施等工程。
二、九十三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繼續倡導全人優質教育、完全學習、適性教育、生活哲學及多元價值理念
,全面實施生命教育,擴展師生服務學習,建立學校群組及教育夥伴關係
,強化兩性平等及法治教育,促進多元發展,並注入活水,注重課程銜接
統整以開創教育新局;結合各教育團體,推動教育行政民主化,革新教育
制度,規劃高中職社區化與高職轉型,籌設中途學校,推動多元入學方案
,研發各項教育實驗辦法,鼓勵私人興學及輔導私立學校之轉型發展,調
整公立學校新設、整併等事宜,俾兼顧公私立學校教育均衡發展。
(二)落實各項課程革新,推動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規劃高職學程,辦理高中
職跨校選修,加強母語、鄉土教育,強化英語暨第二外語教學,推動創新
教學、體驗學習、自主學習、與各項課程實驗,規劃成立教育研發中心,
辦理教育研究與課程發展。
(三)推行教訓輔三合一整合方案,加強教師有效教學及輔導知能並結合社區資
源,建構校內輔導網路,充實學校輔導資源,協助學生走出憂鬱情緒;實
施「臺北市各級學校九十三年度社會工作方案」分為駐校社工及專案委託
等模式,辦理「臺北市高級中學追蹤評鑑實施計畫」以進行未來高中評鑑
指標之研擬。
(四)訂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作業要點」改善學區劃分
及學生就學之方便性與安全性,全面推動國中實施生涯發展教育,協助學
生開發自我、超越自我。
(五)貫徹實施「教師進修」、「校務評鑑」、「校長主任培訓」、「學校日」
活動,並推動「青少年輔導計畫」、「春暉專案教育」、「防治幫派滲入
校園」工作,規劃「教師研習電子護照」,增進教師專業知能。
(六)推動幼稚園教師創意教學、趣味化體育教學暨辦理幼小課程銜接統整,加
強幼教評鑑與輔導制度,並補助私立幼稚園教學設備、實施幼兒教育券及
維護幼兒公共安全。
(七)加強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及轉銜服務,提供特教學
生充分就學機會;加強普通班教師特教專業能力,推廣特教學生體能活動
;統整各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運作,建置特殊教育資源網路,促進特
教資源區域均衡發展,以建立特殊教育之完善體制;加強人本關懷的教育
設施,開展務實之教育建設,營造校園安全的教育環境,規劃辦理各校新
、修建工程;提升總務人員工程專業技能及教育訓練,貫徹維護學校及社
教機構公共安全;辦理學校用地價購、徵收、撥用及闢建事項,建構多元
智慧的教學環境。
(八)強化現行體育組織,發揮行政效能;活化體育教學,增進學生體適能及游
泳能力,加強開放校園、規劃週休二日市民運動健康系列活動,興建體育
場館設施,爭取辦理國際性體育賽會,落實學校午餐,推動衛生保健工作
,積極打造健康台北城。
(九)落實推動「臺北市資訊教育白皮書計畫」第二期計畫,建構優良資訊教學
環境,成立遠距教學中心,辦理資訊教育國際交流活動,推動教師研習及
學生學習之e-learning機制,以養成終身學習習慣;規劃與建置各級學校
第二版校務行政系統,藉以推動資訊科技融入各科教學,充實「市民終身
學習網」及「台北教育入口網」,營造多元、便捷之學習環境。
(十)繼續推動社教機構公辦民營,整合社教資源及協助教育基金會發揮功能,
督導社區大學發展公共性事務課程,持續規劃新設社區大學,打造現代化
公民社會;積極推動成人職業教育、成人基本教育、家庭教育及弱勢族群
成人教育,建立市民終身學習體系。
三、預期施政績效
(一)新設學校機構:
1.完成龍門國中、濱江國中、濱江國小、麗湖國小、義方國小等學校籌設。
2.籌辦體育學院天母校區、秀山國小、圖書館恆安民眾閱覽室、石牌分館、
北投分館、葫蘆堵分館、三興分館及六合分館等工程、動物園第二期擴建
等工程。
3.規劃增設社區大學網路課程,完成社區大學網路教學平台之設置目標。
(二)研訂白皮書及計畫
1.檢討高職學校評鑑作業並研議國民小學校務評鑑實施方案,建立教育績效
責任制度。
2.全面推動社區家庭教育計畫,推動及發展學習型家庭;推動全面降低不識
字率方案。
3.各級學校建置寬頻之校園光纖骨幹網路,提昇對外連線頻寬,並建置校園
無線網路環境,提供師生便利快捷的網路環境。
4.建置專科教室設備,供群組教學之需;建置教材製作室,提供教師製作單
元教材需要;圖書館轉型為教學資源中心,建置所需資訊設備,線上資料
庫等,提供教師及學生教學上便利的學習場所;建置教育入口網站,採購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以提供教師教學需要,豐富教學內容。另加強教師運
用網路擷取教學資源,學習資訊新觀念,進而教導學生適應未來的資訊社
會,並培養學生基本資訊素養,養成自主學習的習慣與能力,進而應用網
際網路達成遠距教學的互動功效,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
(三)增訂法令:
1.研訂「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籍管理辦法並研修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
、「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及監督準則」、「臺北市高
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整體發展方案」及檢討「高中多元入學方案」,並
研訂相關配套措施。
2.修訂「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臺北市身心障礙
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與低收入戶學生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實施要點
」、「臺北市九十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
點」。
3.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四)其他重要教育措施:
1.為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本局特訂定「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
實施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學生服務學習辦理關懷老人活動實
施計畫」。
2.逐年調整私立高中職學生學雜費補助,以縮短公私立高中職學生的負擔差
距,增加學生選讀私校誘因,並為促進私校健全發展,逐年增加預算,補
助渠等充實教學設備;輔導、監督私立高中職董事會健全發展,統籌規劃
、處理私校政策;制定招生班級數審核以總量管制為原則審核各校招生計
畫。
3.推動高中職社區化,充分整合社區教育資源,以建構學生認同社區適性發
展的學習環境,成立「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查委員會」,以提供
家長多元化教育選擇,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培養學生外語能力,推展
國際學生交流活動,以擴大國際視野。
4.辦理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成立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辦理教師資格檢定
。
5.將休閒活動的概念列入課程中宣導,每位學生至少應參加一項校內社團活
動,成立「臺北市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委員會」協助規劃及推動童軍教育
,繼續辦理各國中臥虎藏龍及燈塔學校教育實驗計畫;研訂中等學校合作
式教育實驗辦法,擴大民間參與,促進教育多元發展。
6.為配合校長遴選制度,已著手修訂「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甄選儲訓暫行要
點」並預計於九十二學年度開始試辦,將開設校長培育課程,並由教師研
習中心進行實務訓練。
7.推動各級學校特殊教育宣導月系列活動;預計提供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獎學金200 個名額及助學金1,200個名額;辦理各級學校區域資優方案,
提倡資優教育活動,落實「台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的各項實施方案
。
8.推動各校落實游泳教學及水上安全教育實施計畫,並透過完善軟硬體之規
劃,使本市學生都能達到「人人會游泳、個個能自救、人人懂救生、個個
能參與」的目標,並積極推動與外僑學校之體育交流。
9.持續推動各校飲用水設施改善及生飲水計畫,全面體檢學校飲用水設施,
確保校園水源安全,提昇用水品質,維護師生健康;加強學校午餐之衛生
管理,並推廣一校供應多校之學校午餐措施。
10.研擬成立「臺北市語言委員會」協助規劃及推動語言政策;成立「臺北市
家庭教育推動小組」,發展家庭教育。
11.辦理學校預定地取得及地上物拆遷補償作業、改善各項校舍安全設施搶修
及無障礙設施環境改善等工程、持續辦理新設學校工程建設。辦理教育訓
練、研究發展及督導考核業務,加強學校間之橫向聯繫與支援,並提昇各
承辦人員專業知能。
12.落實督學視導功能,以協助學校追求卓越而精緻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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