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九十三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加強為民服務,全面提升服務品質,達到主動明快、親切服務目標。 (二)賡續辦理電子公文系統,並實施文書處理教育訓練,達成公文無紙化之 目標。 (三)賡續推動行政單一窗口業務,及「便民服務單一窗口自動化臺北市民e 點通」業務,貫徹分層負責,提升行政效能。 (四)辦理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及管制工作,經由市民申訴中心功能,了解民 情、解決民瘼,廣徵市政建設興革意見,達成公民參與之目的。 (五)賡續辦理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業務及免下車服務業務。 (六)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業務及電子領標業務。 (七)配合新修訂檔案法,建立檔案管理資訊化。 (八)賡續配合辦理網路新都業務,提供市民電子化服務,加強為民服務功能 。 (九)辦理社區環境改造「金湖公園」、「康寧公園」及地區環境改造工程「 內湖大埤公園戶外劇場規劃設計案」、「內湖陽光街學子步道規劃案」 。 (十)協助辦理第三屆市長暨第九屆市議員選舉及本市第九屆里長選舉。 (十一)辦理「區政說明會」、「市長與民有約」、「市長基層之旅」及「市 長次分區說明會」,並確實列管建議案。 (十二)全面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協助推動社區巡守隊之成立。 (十三)辦理本市第三垃圾掩埋場平衡建設「內溝溪生態展示館」興建業務。 (十四)辦理里鄰活動公共空間(里民活動場所)補助及補助里長基層建設經費 。 (十五)舉辦社區運動會,加強區內機關、學校聯誼及交流。 (十六)強化市容查報業務,落實建議案查證工作。 (十七)辦理防救災綜合業務及演習工作。 二、九十三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九十三年度擬列預算數經常門1億7,975萬1,018元占 70.80%,資本門7,414 萬5,848元占29.20%,合計2億5,389萬6,866元。 三、九十三年度預算與近二年預算數比較 九十一年度法定預算數為2億4,321萬4,380元,九十二年度法定預算數為2億 8,756萬3,023元,九十三年度預算擬列數2億5,389萬 6,866元,較九十一年 度成長4.39%及較九十二年度負成長 11.71%,由於政府財源有限,九十三年 預算本撙節原則編列,其中除里鄰長福利維持不變外均通案刪減10%。 四、九十三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編列重點 (一)行政管理:包括一般、會計、人事、政風、調解、電子處理資料與停車 場管理等,預算數4,724萬6,760元,占預算總額18.61%。 (二)區政管理:包括民政、社會、經建、役政與健保等,預算數1億3,210萬 4,258元,占預算總額52.03%。 (三)營建工程:包括補助里鄰建設經費、西湖區民活動中心興建工程配合款 、石潭觀景亭興建工程等,預算數1,240萬元,占預算總額4.88%。 (四)其他設備:包括資訊設備等,預算數134萬1,000元,占預算總額0.53% 。 (五)道路及橋樑工程:包括鄰里維護工程、產業道路維護及小型水土保持工 程及山區側溝改善工程等,預算數4,879萬6,848元,占預算總額 19.22 %。 (六)公園工程:包括鄰里公園設施維護工程、鄰里公園綠美化工程、湖元及 港墘公園整修工程等,預算數1,160萬8,000元,占預算總額4.57%。 (七)第一預備金:預算數40萬元,占預算總額0.16%。 五、九十三年度施政計畫及預期施政績效 (一)積極推動行政革新並列管行政革新案件,以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另辦理 定期、非定期性民意調查,以切實掌握民意。全面提升服務品質,達主 動明快、親切服務目標。 (二)加強辦理文書處理及為民服務教育訓練。嚴格列管公文處理時限與作業 流程。 (三)辦理「區政發展顧問團」。 (四)加強推廣調解業務,維護機關安全。 (五)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購業務、加強公用財產管理與維護。 (六)配合網路新都政策,加強區政業務電子化、網路化及更新電子公文處理 作業。 (七)配合行政程序法實施,加強出版品管理及民眾閱覽卷宗事項。 (八)建立區里文化特色,加強推動基層藝文活動,並規劃區域性文化活動。 (九)協助辦理第十一任總統選舉暨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 (十)加強維護環境整潔,賡續管理維護公廁整潔。 (十一)推廣全民體育運動及一般社教活動,以增強國民體魄。 (十二)落實社區巡守隊,及協助推動萬家燈火活動。 (十三)辦理區政規劃工作,賦予區政新意; 依規劃辦理鄰里整編。 (十四)加強區民活動中心之管理維護,及協助原住民辦理各項權益事項。 (十五)辦理西湖區民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及石潭觀景亭興建工程。 (十六)辦理社區環境改造工程港墘、湖元公園。 (十七)協辦「內湖休閒街輔導計畫-德安商圈」。 (十八)積極推動公園美化、綠化工作,執行公園花果化政策,並落實公園認 養人制度。 (十九)以小型工程辦理地方建設,維護區內一公頃以下小型公園之土木、遊 憩設施。 (二十)協助推動社區規劃師制度、協助辦理親山親水計畫地區管理維護及社 區環境改造案。 (二十一)辦理八公尺以下路面、側溝整建維護工程,產業道路路面側溝與護 坡駁坎擋土牆之維護工程。 (二十二)辦理防救災綜合業務及演習工作。 (二十三)辦理「天然災害防護工程」及「聯合國安全認證」工作。 (二十四)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查定、資料建檔及年 度總清查;及辦理身心障礙者、六歲以下兒童福利事宜。 (二十五)加強徵兵處理、國民兵與替代役男徵訓、役男兵籍調查、徵兵檢查 、抽籤作業,維護在營軍人權益,照顧徵屬生活,賡續推動役政電 腦化及後備軍人資料之管理與清查。 (二十六)依法辦理第一類里鄰長、第五類低收入戶、第六類地區人口有關承 保、退保、停保、復保、各項資料異動及換發健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