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主管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疾病防治及保健業務 1.積極辦理家戶健康服務,提昇特殊及弱勢族群之健康照護。九十年一 至十二月完成 68,351 戶訪視,包含 65 歲以上老人 52,766 人、4 歲以下嬰幼兒 60,375 人、原住民 855 人、獨居老人 771 人與低收 入 1,896 人。計發現 2,141 人血糖值篩檢異常、3,981 人血膽固醇 異常,經地段護士複訪者計 4,873 人,收案管理者有 2,258 人,轉 診就醫者為 1,191 人。 2.積極推廣兒童發展檢核,篩檢量達 10 萬人次以上;推動「臺北市含 氟漱口水預防齲齒推廣示範工作計畫」,計有 1 萬多名幼稚園大班 兒童接受免費補助;臺北市 12 區衛生所稽查業務通過 ISO 9001 2000 品質管理認證,提升衛生所稽查業務品質;提供市民子宮頸癌、 乳癌、口腔癌、大腸直腸癌、肝癌免費篩檢服務,服務量達 30 萬人 次以上。 (二)環境衛生(九十年一至九十一年六月) 1. 輔導營業場所 推行衛生管理共計稽查 25,527 件、輔導 2,198 件、處罰鍰 239 件。 2.完成游泳池水質衛生抽驗1,901件、浴池水質衛生抽驗2,033件。 3.辦理從業人員衛生講習共有2,142人參加。 4.輔導事業單位,改善醫療設施、重視廠房衛生及辦理勞工健康檢查共 計 3,564 廠次。 5.稽查巡迴勞工體格及健檢指定醫療機構共計 713 家次;完成外勞健 檢核備案件 74,137 件。 (三)醫政醫護 1.訂定「臺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及「臺北市醫療事故補償暫行 作業要點」,以提供就醫病患訴訟外另一解決途徑及醫療爭議公開公 正之程序,提升醫療品質。 2.實施雙軌制到院前救護,縮短到場救護時間。辦理線上指導以確保到 院前救護品質。建立救護器材交換制度;辦理救護人員訓練及支援機 關團體活動醫療救護。 3.辦理轄區個案通報服務,至九十一年六月,通報並收案照護個案計 475 人;辦理特殊個案處理通報,至九十一年六月底計 16 人;社區 精神病患追蹤照護業務,至九十一年六月份照護人數 10,060 人;辦 理精神病患社區個案管理照護方案,至九十一年六月份追蹤訪視個案 累計 11,101 人次;「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至九十一年六月出 勤次數計 116 人次;辦理相關心理衛生及精神衛生知能等活動,已 奉核可並執行中計 979,200 元。 (四)藥政業務 1.於健保特約藥局成立「社區健康諮詢站」 250 家及「防制藥物濫用 宣導站」 168 家並推動家庭藥物安全檢查,回收變質、過期藥品, 保障市民用藥安全。 2.推動診所、藥局之藥事人員於執業時必須配戴藥師 (生 )執業執照, 讓消費者來監督,以避免非藥事專業人員調劑藥品,提升藥事服務品 質,保障市民用藥安全。 3.加強查緝不法藥物: 抽驗藥品 242 件,不合格 10 件。包裝標示檢 查 2,342 件,不符規定 67 件。取締不法藥物,查獲偽藥 5 案、劣 藥 15 案、禁藥 2 案、不法醫療器材 1 案,違規藥物處分行政罰鍰 59 案,均已依法處辦。 4.市售化妝品抽驗: 抽查 150 件,品質不合格 55 件。包裝標示檢查 2283 件,不符規定 313 件,化妝品違規處分行政罰鍰 103 件,移 外縣市查處 205 件,查獲不法化妝品 11 件依法移送法辦。 (五)護理業務 1.推動產後護理機構管理及「臺北市坐月子中心輔導計劃」;「母嬰親 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準爸爸陪產制度」及「母乳哺育政策」。 2.執行護產人員專業服務資格之查核、監測與管理,辦理護產人員執業 登錄、註銷作業。並推動專科護理師制度,臨床及公共衛生護理人員 繼續教育。 (六)衛生教育業務 1.為符合營造健康城市理念的政策,展開「健康城市元年」活動,針對 現代人慢性病之最主要病因進行防治,推動市民健康減重 100 噸, 以健康飲食新文化及全民運動為主軸,激勵市民全體參與;規劃亞太 健康城市指標,以達到健康城市之目標。 2.為強化社區健康營造經驗交流與實務技能,辦理「臺北市社區健康營 造中心主任委員聯誼會」、「社區健康營造種籽研習班」系列課程, 並加強整合及推動衛生保健志工服務工作;辦理員工在職訓練及市民 學習心肺復甦術訓練等管理實務課程。 3.加強多元化及創意性衛生教育宣導。 (七)食品衛生管理 1.本市 90 年度抽驗食品 (含蔬果殘留農藥、學校食品查驗、餐盒食品 查驗、肉品衛生管理、年節食品抽驗等 )計 4,720 件,不合格 569 件,不合格率為 12%,均依規定處辦。 2.90 年度公共飲食場所及食品製造、販賣業衛生稽查輔導,共稽查 36,211 家次,發現缺失輔導改善 6,953 次 (平均每家每季衛生稽查 一次 ); 另輔導本市餐盒食品業者推動「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危害分 析重要管制點 (HACCP) 」,以落實業者衛生自主管理制度。 (八)檢驗業務 1.九十年一月至九十一年六月完成食品衛生檢驗、營業衛生檢驗、中藥 摻加西藥檢驗、受理投訴、檢舉、申請檢驗、傳染病檢驗及臨床檢驗 ,共計檢驗 334,952 項件。 2.九十年度共執行完成 20 件研究計畫,建立合乎時代需求之檢驗技術 ;舉辦 12 場次教育訓練課程,561 人次參與,落實資源共享理念。 (九)技術業務 提供市民良好之醫療環境及高品質醫療照護;促使市醫改善營運狀況、 配合公共衛生政策與推動預防保健服務;透過人力規劃與教育訓練,提 升市醫醫療水準;推動院際整合計劃;加速市醫資訊系統之整合,以符 合降低成本、提昇效率與資源共享之原則。 (十)醫療保健福利業務 1.保健福利 (1)提供學齡前幼童、國小及國中 1 年級學生免費蟯蟲檢查與治療; 提供領有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之 1 至 2 歲幼兒免費水痘疫苗 接種,九十年起擴大為1至4歲。辦理輻射污染建築物住戶健康檢 查,共完成新發現健檢 8 人,追蹤健檢 2,576 人,以期早期預 防、早期治療及消除輻射污染建築物市民之心理疑慮。 (2)辦理發展遲緩兒童評估鑑定與療育醫療補助,至九十一年 5 月份 評估鑑定共有 342 人,核付醫療補助計 1,184,500 元;療育人 次共有 29,993 人次,核付醫療補助計 7,498,250 元;聯合門診 、療育會議及行政補助費計 261,410 元,合計 8,944,160 元。 (3)本市領有兒童醫療補助證之一般身分兒童 (九十年度 )累計為 29 萬 7,353 張,福字號補助證 1,481 張;重字號補助證 1,676 張 ;特約醫療院所 460 家,包括醫院 46 家及基層醫療院所 414 家;醫療補助費用總計補助 52 萬 4,324 人次,補助金額 1 億 6,345 萬 6,242 元。其中接受健康檢查服務的兒童計有 10 萬 1,507 人次;提供婦女子宮頸抹片篩檢及宣導。 2.照護福利 (1)中老年人疾病防治工作:辦理免費老人健康檢查,提供老人保健 門診就醫部份負擔補助並建構「臺北市心血管疾病防治網」及「 臺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 (2)發展長期社區資源:推動並補助居家失能者機構式暫托服務及各 類居家專業團隊人員出診訪視服務等業務;辦理家庭照顧者、長 期照護病患服務員及志工培訓,並推動長期照護天使人力銀行志 工居家照顧服務。 (3)發展機構資源:輔導醫院或民間設置長期照護機構,截至目前護 理之家有 13 家、機構 25 家;提供氣切個案進住長期照護機構 照護費用補助,並辦理護理機構督考評鑑,擇優獎勵。 3.精神衛生福利:辦理精神復健機構補助獎勵措施,至九十一年六月補 助立案機構房舍租金計 1,321,264 元。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計畫 (一)疾病防治及保健業務 1.建立健全之疾病監測及緊急應變系統,強化傳染病防治工作體系。 2.持續辦理各項疫苗接種工作,提高預防接種完成率,並加強預注資料 電腦檔之完整性。 3.加強登革熱、腸病毒等傳染病及其他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之監測功能 ,並依不同傳染途徑訂定標準防治程序。 4.辦理家戶健康服務:繼續針對醫療需求較高者之原住民、中低收入戶 、獨居老人等民眾進行家戶訪視,並提供適切之社區保健服務;推展 衛生所業務革新、強化管理機能及為民服務品質。 5.建構兒童保健服務體系,辦理健康學園與各項預防保健工作,落實兒 童身心發展之全面保護;建置臺北市癌症防治醫療網,積極辦理子宮 頸癌、乳癌、口腔癌、肝癌、大腸直腸癌等篩檢服務,提昇癌症醫療 照護品質。 6.規劃臺北醫療區域周產期醫療網,研訂照護標準,加強急重症新生兒 轉診作業與高危險群孕產婦之追蹤轉介與管理,促進孕產婦及新生兒 健康。 (二)衛生管理 1.營業場所稽查輔導及推行衛生自主管理工作;營業場所游泳池、浴池 (含三溫暖 )水質衛生抽驗;營業場所衛生自主管理標章認證;營業 場所從業人員衛生講習。 2.輔導改善各事業單位職業衛生狀況、加 強職業衛生保健宣導工作、加強勞工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輔導及管理工 作;加強外籍勞工健康管理工作。 (三)醫政醫護 1.掌握醫療資源,加強違規醫政案件查處,以維民眾就醫安全;加強民 眾心理衛生知能,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積極處理調處醫療糾紛案件 ,以提供就醫病患訴訟外另一解決途徑及醫療爭議公開公正之程序, 提升醫療品質。 2.建立本市災難現場醫療模式、民間救護車管理制度,加強緊急醫療救 護資料分析管理、緊急醫療網品質評估,推動急診轉診作業輔助措施 與專業人力培育,以提升緊急救護品質。 3.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提供障礙類別及等級之鑑定服務 。 4.全面照護回歸社區之精神病患,強化病患緊急送醫服務。 (四)藥政業務 1.配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修正公布,加強管理管制藥品,並配合警方查 緝不法藥物。 2.加強宣導藥物濫用之危害等宣導活動,營造一個健康、優質的社會。 3.辦理如何正確使用中藥、西藥、醫療器材、化妝品之宣導相關活動。 加強監看、監錄報紙、雜誌、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有線電視、網際 網路刊播之藥物、化妝品廣告,以避免違規廣告誤導消費者。 (五)護理業務 1.推動臨床與公共衛生護理行政、護理業務之發展,建立護理人員專業 能力進階及研發專科護理師制度與教育訓練;辦理臺北市護產人員開 、執業管理,依法取締密護等違規業務。 2.推動婦女健康服務: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準爸爸 陪產制度」及加強職場母乳哺育推廣工作與產後護理機構管理、「臺 北市坐月子中心輔導計畫」。 (六)衛生教育業務 1.建立友善的支持性環境,協助已成立十三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之社區 健康營造工作能永續經營。 2.透過網際網路衛生教育及運用各種大眾傳播媒體,提供市民醫療保健 常識及衛生教育知識,充實衛生教育教材、材具;定期與不定期舉辦 健康教育活動、展示。 3.辦理亞太健康城市論壇,營造健康城市,促進健康城市國際交流。 4.推動全民運動,辦理健康體能促進研習訓練活動,提昇市民健康體能 。 5.規劃辦理在職衛生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辦理各級醫事學校實習。 (七)食品衛生管理及菸害防制 1.辦理食品業之衛生講習、評鑑宣導 (如:盒餐業衛生評鑑、烘焙業衛 生評鑑等 ),期能逐步落實業者衛生自主管理,減少食品中毒等事件 之發生;加強「均衡飲食」及國民營養宣導工作,及輔導食品業者推 出各類巿售「健康餐飲」,讓巿民建立正確的飲食觀念,並有另類選 購健康商品的機會。 2.依季節性、消費者需求及不合格率高之產品,訂定食品重點抽驗項目 ,並將抽驗結果適時發布新聞,以供消費者選購食品之參考,進而保 障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 3.擴增「無菸」餐飲場所達 242 家以上。舉行聯合夜間稽查,強調掃 蕩全市公共場所菸害的決心,喚起媒體及民眾共同抗拒二手菸的危害 。 (八)檢驗業務 1.持續辦理食品衛生、營業衛生、藥物 (中藥摻加西藥 )檢驗及傳染病 檢驗 (阿米巴痢疾 )等檢驗工作,並且恪遵本局及實驗室品質手冊 (LQM) 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 (SOPs) 規定,確保檢驗業務之品質。 2.積極建立新興檢驗技術,與相關研究單位進行學術交流;成立「PC R實驗室」,蒐集最新分子生物技術科技資訊;運用網路資訊科技, 建構人民申請委託檢驗結果查詢系統。 (九)技術業務 實施門診經理制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設置「臺北市立醫療院所營 運諮詢委員會」,健全市立醫院營運管理;落實成本會計制度,釐清 成本、收益歸屬,提升營運績效;推動市醫團隊聯合採購業務,降低 採購成本;實施約用人員計畫,提高用人彈性;透過轉診、轉檢,有 效運用市立醫療院所醫療資源;提升市醫團隊學習研究風氣。 (十)醫療保健福利業務 1.持續辦理寄生蟲防治及幼兒免費水痘疫苗接種計畫;辦理輻射污染 建築物住戶健康檢查計畫。 2.持續補助醫療院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評估鑑定及療育,加強宣導早 期療育觀念。 3.補助本市六歲以下兒童急診、住院、健康檢查費用、六歲以下低收 入戶、清寒家庭兒童及十二歲以下重症、罕見疾病兒童醫療費用及 其它有關提升兒童醫療品質之給付項目。 4.推動中老年人疾病防治業務:辦理免費老人健康檢查,提供老人保 健門診就醫部分負擔補助及推動「臺北市心血管疾病防治網」及「 臺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 5.辦理「民眾接受長期照護暫托服務」,減輕照顧者的負荷及經濟負 擔;繼續推動「臺北市長期照護服務網試辦計畫」及「台北市長期 照護管理示範中心」業務,增加居家照護之供給與使用、建立跨專 業工作團隊、籌建及鼓勵增設長期照護機構、發展人力資源、建立 護理機構督考評鑑制度。 6.擴大辦理「民眾接受長期照護暫托服務」,將服務對象擴大於罹患 精神疾病之患者及其家屬,體恤精神病患家庭照顧者的辛苦,提供 適當休息機會,減輕照顧者的負荷,並強化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之 意願及能力。 7.持續辦理精神復健機構補助獎勵措施計畫,增加社區精神復健資源 。 三、九十二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九十二年度衛生局主管各施政計畫項目預算分配簡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 ┌───┬────┬─────┬────┬────┬────┬───┐ │項目 │一般行政│疾病防治及│衛生管理│醫政醫護│藥政業務│護理 │ │ │ │保健業務 │ │ │ │行政 │ ├───┼────┼─────┼────┼────┼────┼───┤ │預算數│ 9,335 │ 9,853 │ 885 │ 410,772│ 1,407 │ 1,470│ ├───┼────┼─────┼────┼────┼────┼───┤ │比例 │ 1.75% │ 1.85% │ 0.17% │ 77.11%│ 0.26% │ 0.28%│ ├───┼────┼─────┼────┼────┼────┼───┤ │項目 │衛生教育│食品衛生 │檢驗業務│技術業務│醫療保健│建築及│ │ │ 業務 │ │ │福利業務│ │設備 │ ├───┼────┼─────┼────┼────┼────┼───┤ │預算數│ 2,359 │ 2,406 │ 1,932 │ 1,065 │ 30,593 │ 2,374│ ├───┼────┼─────┼────┼────┼────┼───┤ │比例 │ 0.44% │ 0.45% │ 0.36% │ 5.74% │ 5.74% │ 0.45%│ ├───┼────┼─────┼────┼────┼────┼───┤ │項目 │第一 │衛生所 │ │ │ │ │ │ │預備金 │業務 │ │ │ │ │ ├───┼────┼─────┼────┼────┼────┼───┤ │預算數│ 747 │57,491 │ │ │ │ │ ├───┼────┼─────┼────┼────┼────┼───┤ │比例 │ 0.14% │10.80% │ │ │ │ │ └───┴────┴─────┴────┴────┴────┴───┘ 四、預期施政績效 (一)疾病防治及保健業務 1.藉由傳染病監測系統之完整建立,可及早偵測疫情,避免疫情之擴大 ,減少市民生命財產之損失;建立台北市對境外移入、新興及再浮現 傳染病防治之監測功能,於最短時間控制疫情,以降低對市民之危害 ;提昇癌症照護品質,減輕癌症對市民生命之威脅,降低特定癌症死 亡率。 2.促進幼稚園及托兒所健康自主管理能力,並提昇 0 至 4 歲兒童發展 檢核受檢率。 (二) 營業及職業衛生管理 1.提升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正確衛生觀念,確保市民權益與健康。 2.促使事業單位辦理勞工健康檢查,提升勞工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健 檢業務服務品質。 3.促使外勞雇主依規定時間辦理外籍勞工健康檢查,保障雇主及市民健 康。 (三)醫政醫護 1.辦理醫院督導考核,確實掌握臺北市醫療資源分佈情形,辦理各項醫 事人員執業登錄、支援報備等服務;加強違規醫政案件查處,以維民 眾就醫安全;提供醫療爭議公開公正之程序,提昇醫療品質。 2.建立精神病患緊急送醫服務系統,全面照護回歸社區之精神病患。 3.提升民眾心理衛生知能,強化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觀念。 (四)藥政業務 1.積極有效管理各級管制藥品,防杜不法流用及濫用,維護社會安寧及 國民身心健康。 2.淨化藥物、化妝品廣告,避免誇大不實之廣告誤導民眾正確用藥常識 ;積極取締不法藥物、化妝品,嚴格執行藥物、化妝品之包裝標示檢 查,提升藥物、化妝品之品質,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五)護理業務 1.提昇臨床與公共衛生護理行政、護理業務之發展,建立護理人員專業 能力進階及研發專科護理師制度,強化護理專業素質。 2.辦理臺北市護產人員開、執業管理,依法取締密護等違規業務,維護 市民健康與權益。 3.提供婦女健康服務:辦理「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準爸爸 陪產制度」及母乳哺育推廣工作及產後護理機構管理與「臺北市坐月 子中心輔導計劃」,以促進婦女身心健康。 (六)衛生教育業務 加強社區民眾自我健康管理理念及行為改變技巧,協助市民培養健康的 生活型態,貫徹健康生活;由 12 行政區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工作之活動 ,來推動各項健康促進議題;藉由各領域專家建言,持續營造健康社區 ,達到全民健康的目標,並推動亞太健康城市,促進國際交流;藉由醫 療諮詢、醫療服務,使民眾瞭解各市立醫院特色,增加醫療保健知識; 充實衛生訓練教材、教具,強化衛生教育訓練效果;提升在職人員之專 業知能與素養,以提高服務品質與效率。 (七)食品衛生管理及菸害防制 1.確保本巿食品衛生安全,及提升巿民正確選購食品的觀念。 2.加強巿民對均衡營養的重視,及藉由食品業者推出更符合健康概念的 食品,期能逐步實現「健康台北城」;透過無菸餐飲場所之推廣,讓 巿民感受到拒菸生活化的實踐。 (八)檢驗業務 1.預計完成食品衛生檢驗 15,700 件 (21 萬項件 )、營業衛生檢驗 2,600 件 (8,400 項件 )、中藥摻加西藥檢驗 100 件 (1,500 項件 )、受理投訴、檢舉、申請檢驗 1,000 件 (2 萬項件 )、傳染病檢驗 100 件 (100 項件 ),共計檢驗 1 萬 9,500 件 (24 萬項件 )。 2.預計增加 10 項新興檢驗項目,擴大為民服務範圍,滿足市民實際需 求;運用 PCR 分子生物技術於食品微生物檢驗,提升檢驗效能並縮 短檢驗時程。 (九)技術業務 建立「市醫醫療品質與保證計畫」:藉由門診作業流程整合,提升病患 完善的疾病照顧及自我健康情況;設置「臺北市立醫療院所營運諮詢委 員會」,擴大專家參與市立醫療院所的經營管理;整合各項資源與服務 促進活動,以降低醫療成本,提升營運效率;增進國際醫療衛生交流與 合作;舉辦市醫團隊學習課程,加強人才培育;推動院際及醫學院建教 合作;提升市醫研究教學、臨床照顧水準。 (十)醫療保健福利業務 1.提供婦女子宮頸抹片篩檢及宣導,提升 30 歲以上本市婦女抹片檢查 受檢率。 2.增進民眾對輻射污染之認知,減少或控制因輻射導致傷害或病變,確 保市民健康。 3.加強兒童預防保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辦理兒童重症補助,貫徹兒 童健康照護政策,減輕兒童家庭經濟負擔,提升兒童醫療服務品質; 增加發展遲緩兒童評估鑑定及療育服務品質與服務量。 4.推動中老年人疾病防治業務:強化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照護品質,促 進與維護中老年人身心健康與疾病防治;推動台北市長期照護體系, 繼續開發社區、機構及人力等長期照護相關資源與服務網絡、提升長 期照護品質與服務。 5.提供精神病患家屬喘息服務機會,增進家屬照顧病患的品質與意願; 鼓勵民間設置精神復健機構,增加復健設施及服務量。 6.提升本市緊急醫療救護品質,使市民獲得妥善周全之緊急醫療照護, 降低傷殘、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