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管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高等教育
1.校務管理與進行:提昇高等教育品質,規劃高等教育學程,審核市立
師院、體院設科招生班級及人數。
2.教師登記檢定及研究進修:辦理各級學校教師登記及檢定,維護教師
權益,加強教師研究進修、提昇教師專業素質。
(二)職業教育:
1.推動國中技藝教育:辦理高職合作班計有 13 校,28 班,769 名國
三學生參加,並舉辦國中導師職業教育研習、技藝競賽、分發技藝教
育班學生就讀高職實用技能班等活動。
2.辦理高職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工業類報檢人數 12,737 名,合
格率 50.7 ﹪,商業類報檢人數 15,075 名,合格率 37.2 ﹪。
3.補助本市私立學校充實教學設備,改善教學環境,提高教學水準,使
本市數萬私校學生享有良好的學習環境。
4.舉辦一般電腦應用班研習,高職學生資訊研習,電腦桌上排版系統研
習,高職資訊教師實務觀摩研習,CAI 研習,高職資訊進修班,校務
行政電腦化研習等,藉以培育資訊教育師資。
5.辦理「台北市九十年服務學習楷模表揚」,以落實「生活即教育」、
「服務即學習」的多元學習與價值觀,增進學生體驗學習。
(三)中等教育:
1.九十年度各校積極辦理親職教育、兩性平等教育、國中職業試探與輔
導等工作,並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各項輔導工作,持續推動認輔制度,
關懷行為偏差、生活適應困難、學習困難等學生。
2.配合教育部青少年輔導工作計畫,本局辦理事項:
(1)輔導計畫輔導團、(2) 生涯輔導、(3) 輔導網路、(4) 中輟學生
復學輔導、(5) 親職教育、 (6)兩性平等教育。
3.針對中輟學生之輔導工作,本局結合民間資源辦理中輟學園,補助善
牧基金會辦理「善牧學園」、基督教會聯合會辦理「社區成長學園」
、台北靈糧堂辦理「青少年愛之旅成長學園」,以協助中輟學生的學
習與生活。
(四)國民教育:
1.學籍管理與學區規劃:加強學籍管理,合理劃分學區,輔導私立國民
小學辦理招生。
2.發展特殊教育:發揮因材施教的效果,達到教育機會均等之目標。
3.辦理教育實驗,提升教學效果,辦理補救教學,提高學生學習效果。
4.推行國民小學輔導活動:加強中輟、單親及低收入戶等學生之輔導,
減少學生問題行為。
5.落實生活教育:舉辦城鄉校際交流,增加學生生活體驗,拓展學習領
域。
6.推展國小英語教學,培養聽、說基本能力、加速國際化腳步。
7.加強鄉土及母語教學,編印鄉土、母語教材。
8.辦理教育實驗及研究,提出多元教育選擇機會,促進教育革新進步。
9.辦理國小補校教育,提供失學民眾就學機會。
10.加強資訊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實施,迎接資訊化社會的來臨。
11.實施九年一貫課程,積極設置各項課程發展與推動組織,引導全方
位發展與學習。
(五)幼兒教育:
1.辦理公立幼稚園招生班級數為 439 班,提供計 12,678 名就讀名額
;私立國小附設幼稚園招生班級數 100 班,提供計 3,000 名就讀名
額。
2.補助本市私立幼稚園充實教學設備補助款,計 176 園獲得補助,以
改善教學設備,提供幼兒良好受教環境。
3.辦理本市公私立幼稚園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計有 405 園依規定辦理
,幼兒參加人數為 32,518 人,以保障幼童權益。
4.辦理私立幼稚園幼童專用車駕駛交通安全研習活動,計有 549 人參
與,以提升駕駛員專業技能與職業道德,保障幼兒乘車安全。
5.辦理公私立幼稚園廚工衛生烹調知能研習活動,計有廚工及相關人員
等約 200 人參加,提升校園食品衛生知能及烹調技能。
6.配合中央辦理幼兒教育券,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提供本市家長教育選
擇機會,促進公私立幼稚園良性競爭。
7.補助私立幼稚園開辦設備施優惠貸款利息差額,計 238,929 元,以
提升幼稚園學習環境。
8.補助公私立幼稚園充實並改善公共安全設備,計新臺幣 21,450,000
元,共有 355 園獲得補助。
(六)特殊教育:
1.成立西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資優特殊教育
資源中心,提供特殊教育之諮詢、通報、研習、教具、輔具、醫療及
復健服務。
2.辦理視障、自閉症等學生巡迴教學輔導,視障生 120 人、聽障生
180 人、自閉症學生 190 人、在家教育學生 200 人、學前特教幼兒
300 人。
3.提供無法自行上下學學生交通車計 80 線、服務 420 人、交通補助
費 1,200 人。
4.改善學校無障礙環境設施,推動無障礙空間,本年度提供 11 校興建
無障礙電梯。
5.落實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及「個案管理工作」,並與社
會局、衛生局、勞工局及民間團體密切聯繫合作。
6.補助發展遲緩幼兒就學私立學前幼稚園約 70 人,補助身障學生及身
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約計2,000人,提供身心障礙
學生獎助學金約1,200人。
(七)社會教育:
1.補習教育:有關補習班發展及補習班籌設、立案、招生、入學、結業
之管理與輔導,加強取締未立案補習班及核准立案違規事項查核工作
,辦理各補習班公共安全檢查工作,舉辦各級國民(含身心障礙國民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2.社教活動:社會教育之規劃研究及宣導推廣,表揚社教有功人員,輔
導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辦理學校民俗藝術活動,加強語文教育,輔
導青年學生工讀服務,推行交通安全教育,輔導社教單位。
3.藝術教育:推展學校藝術教育,辦理音樂、舞蹈、戲劇、學生美展、
鄉土歌謠等比賽活動。
4.成人教育:辦理成人教育各項活動, 編印終身教育叢書, 辦理終身學
習活動展, 規劃設計社區大學。
(八)體育、學生保健教育:
1.學校體育:輔導各級學校發展單項運動,實施責任運動教練制度,培
養基層運動選手,辦理本市中、小學運動及各項學校體活動,全面提
升學生體適能。
2.社會體育:社會體育活動及運動設施之規劃與輔導,優秀運動選手之
獎勵,辦理參加全國性各項運動比賽,籌設大型體育館,規劃九九體
育節系列活動,舉辦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
3.辦理中、小學生健康檢查及傳染病檢查治療,督導學校改善衛生及辦
理學生團體保險,加強學校護理輔衛生保健工作,辦理國小學校午餐
,舉辦各項研習會。
(九)軍訓教育:
1.強化軍訓教育:實施軍訓術科教練、辦理分區軍官團專題講座、軍護
人員教學評鑑、軍護人員論文著作審查,以增進學術交流之研討。
2.舉辦軍訓活動及輔導慶典活動:舉辦軍訓教官團活動、軍訓主管會報
等,藉教學觀摩統一教學方法,另配會各種重大慶典活動及春暉交通
安全、防制幫派等才藝競賽活動,導正青少年身心發展,培養學生團
隊精神,增進榮譽心與責任感。
3.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及辦理本市校外會各項工
作,防範意外及違規事件發生,加強中輟生協尋事宜、休閒場所評鑑
工作,另藉校園反毒工作之推動,以防止在校學生濫用藥物、拒絕毒
品誘惑、遠離毒品危害,在安定環境中學習成長。
(十)建築工程與財產管理:
1.消防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申報。完成本局所屬各級學校、機構及幼稚
園之消防檢查及申報, 提供師生安全無慮之教學環境。
2.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及改善,完成學校、機構、幼稚園之
建物安全檢查,提供師生安全無慮之教學環境。
3.不動產產權爭議案件之處理:完成青少年育樂中心用地、建中宿舍、
復興高中宿舍等不動產產權爭訟案件,有效確保學校及本局權益。
4.財產失竊、報廢、受贈、移撥、借用、租用、有價無償使用等案件之
處理,完成各級學校因風災、失竊等因素需報廢之財產報廢工作。
5.都市計畫文教用地規劃及價購:含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案,變更北安幼稚園用地為機關用地,取得木柵國小及木柵國中部分
土地及南湖高中擴建用地徵收。
6.校舍更新、新設學校、社教場、館整體規劃及建築計畫,完成秀山國
小、麗湖國小、碧湖國小、義方國小等校舍規劃報告,另完成麗山高
中及萬華國中校舍、松山家商游泳池、大安高工及華江高中活動中心
、圖書館景興分館、泉源國小教材園區、大直高中專科教室等新建工
程,有效提昇教學環境品質。
7.建物或其他設施安全鑑定:完成金華國小、葫蘆國小、景美女高、螢
橋國中、麗山國小等校舍鑑定案,提供校園安全無慮之環境。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持續推動台北心教育,倡導全人教育、完全學習、適性教育、生活哲學
及多元價值理念,全面實施生命教育,擴展學校師生服務學習,建立學
校群組及教育夥伴關係,強化兩性平等教育及法治教育,促進教育多元
發展,注入教育活水,開創教育新局。
(二)結合各教育團體,推動教育行政民主化,革新各項教育制度,規劃高中
職社區化與高職轉型,籌設中途學校,推動多元入學方案,研發各項教
育實驗辦法,鼓勵私人興學及輔導私立學校之轉型發展,調整公立學校
新設、整併等事宜,俾兼顧公私立學校教育均衡發展。
(三)落實各項課程革新,規劃高職學程,推動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辦理高
中職跨校選修,強化英語暨第二外語教學,加強母語、鄉土教育。推動
創新教學、體驗學習、自主學習、童軍活動、社團活動與各項課程實驗
,規劃成立教育研發中心,辦理教育研究與課程發展,促進本市教育之
發展。
(四)推動幼稚園親子閱讀、趣味化體育教學暨辦理幼小課程銜接統整,加強
幼教評鑑與輔導制度,並配合教育部國民教育往下延伸一年政策,規劃
幼兒教育義務化方案。
(五)提升學校教育品質,均衡教育資源,提供公私立學校優質教育環境,貫
徹實施「教師進修」、「校務評鑑」、「校長主任培訓」、「教學視導
」及「學校日」活動,並推展「國際文教交流」、「改革教學生態」、
「教學導師制」及「教育經費使用績效評鑑」;落實「各級學校春暉方
案」、「防治幫派滲入校園實施方案」、「學校社會工作方案」,加強
中輟生之通報協尋及追蹤輔導。
(六)加強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措施,推動「特殊教育
學生個案管理計畫」實施特殊教育學生九年一貫融合教育及高中職特教
實驗班,並規劃成人特殊教育;統整各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運作功
能,建置特殊教育資源網絡,促進特教資源區域均衡發展,以建立特殊
教育之完善體制。
(七)開展務實之教育建設,營造校園與學區安全的教育環境,規劃辦理各級
學校各項新、修建工程及改善教育設施;提升總務人員工程專業技能及
教育訓練,貫徹維護學校及社教機構公共安全;辦理學校用地價購、徵
收、撥用及闢建事項,建構多元智慧的教學環境。
(八)強化現行體育組織,發揮行政效能;活化體育教學,增進學生體適能及
游泳能力,加強開放校園、規劃週休二日市民運動健康系列活動,興建
體育場館設施,爭取辦理國際性體育賽會,落實學校午餐,推動衛生保
健工作,積極打造健康台北城。
(九)落拾推動「臺北市資訊教育白皮書計畫」第二期計畫,建構優良資訊教
學環境,成立遠距教學中心,辦理資訊教育國際交流活動,培養學生自
主學習的能力與習慣。建立教育入口網站,持續辦理教師基本資訊能力
評量,推動資訊科技融入各科教學;充實「市民終身學習網」及「市民
網路大學」內容,營造多元、便捷之學習環境。
(十)繼續推動社教機構公辦民營,整合社教資源及協助教育基金會發揮功能
,督導社區大學發展公共性事務課程,持續規劃新設社區大學,打造現
代化公民社會;積極推動成人職業教育、成人基本教育、家庭教育及弱
勢族群成人教育,建立市民終身學習體系。
三、預期施政績效
(一)新設學校機構
1.完成中崙、南湖、育成高中學校籌設。
2.規劃籌辦龍門國中。
3.規劃臺北市北安公辦民營幼稚園。
4.完成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招生事宜。
5.完成本市東區、西區、南區及北區等四區之區域特教資源服務網絡。
並連結視障及聽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期以完整特教中心功能,支援
各級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之融合教育政策。
6.加強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功能,支援各級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
活動及課程。
7.增設六區社區大學,完成每一行政區設置一所社區大學之設置目標。
(二)研訂白皮書及計畫
1.檢討高職學校評鑑作業並研議國民小學校務評鑑實施方案,建立教育
績效責任制度。
2.完成「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工作」實施計畫,並與四個「個
管中心」簽約,執行個管服務。
3.訂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一年度獎助民間辦理特殊教育實施計
畫」,鼓勵民間參與興辦特殊教育。
4.全面推動社區家庭教育計畫,推動學習型家庭。
5.推動全面降低不識字率方案。
(三)增訂法令
1.研訂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籍管理辦法並研修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
。
2.研擬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等學校學生多元能力發展方案」,以培
養多元菁英,落實多元智能理論,引導學校發展多元特色。
3.研訂「臺北市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整體發展方案」,以落實補習
及進修教育法立法精神。檢討「高中多元入學方案」,研訂相關配套
措施。辦理高中高職社區化推動專案,並研訂「臺北市九十一學年度
高中職社區化實施計畫」暨相關作業規定。
4.訂定臺北市市立幼稚園委託民營要點。
5.修訂「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6.訂定「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
7.修訂「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與低收入戶學生就學
高中職減免學雜費實施要點」。
8.修訂「台北市九十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
請要點」。
9.彙整「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公私立高職各類科簡介彙編」。
(四)其他重要教育措施
1.為增進學生關心自己,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
神,提供學生回饋學校、鄰里、社區及社會,從生活體驗中,落實五
育均衡的全人教育,本局特定立「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
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學生服務學習辦理關懷老人活動實
施計畫」,並辦理遴選及表揚活動以資嘉勉。
2.逐年調整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學雜費補助,以縮短公私立高中高職學生
家長的學雜費負擔差距,增加學生選讀私校誘因,並於九十一學年度
預定提高補助額度為每生每學期六千元,期減輕學子及家長之經濟負
擔。
3.為促進私校健全發展,逐年增加預算,補助私立學校充實教學設備,
改善教學環境,提昇教學品質,至九十一年度編列七千萬元(為全國
編列額度之冠),以充實本市私立高職教學與實習設備。
4.制定招生班級數審核 以總量管制為原則審核各校招生計畫。
5.辦理高職外語教學觀摩會。
6.推動高中職社區化,充分整合社區教育資源,以建構學生認同社區適
性發展的學習環境。
7.辦理臺北心教育 形成教學團隊 活化教學態度與方法。
8.辦理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
9.輔導、監督私立高職董事會健全發展,統籌規劃、處理私校政策。
10.成立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辦理教師資格檢定。
11.各「生命教育推動小組」辦理生命教育師研習、學生活動、研發之
教材進行試教及修訂。
12.依據學校條件、學生能力、家長期望及社區特質,發展學校本位課
程及特色。
13.成立生活哲學課程推動組織,擇定代表學校進行實驗、示範辦理,
並進行師資培訓。
14.各校將休閒活動的概念列入相關課程中宣導,全市每位國高中學生
至少參加一項校內社團活動。
15.成立「臺北市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委員會」協助規劃及推動童軍教
育。
16.辦理教師評量技巧改進研習活動,以增進教師評量能力。
17.成立「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查委員會」,以提供家長多元
化教育選擇。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培養學生外語能力,推展國
際學生交流活動,以擴大國際視野。
18.規劃於大同高中籌設高中聯招文物館。
19.擴大辦理本市國民中學臥虎藏龍教育實驗計畫,研訂中等學校合作
式教育實驗辦法,提供教育實驗空間,以擴大民間參與教育,促進
教育多元發展。
20.闢鄉土語言選修課程,鼓勵學生選修,活絡鄉土語言教學,以學生
生活經驗相結合。
21.為配合各級學校校長遴選制度,將委請專家學者研究可行性方案,
訂定本市校長培育相關法規。
22.推展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工作。
23.推行中等以上學校服務學習暨才藝展演活動,以增進學生關心自己
及生活環境,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24.推動各級學校特殊教育宣導月系列活動。
25.提供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 200 個名額、助學金 1,200
個名額。
26.辦理各級學校區域資優方案,提倡區域性資優教育活動。
27.落實「台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各項實施方案。
28.推動各級學校落實游泳教學及水上安全教育實施計畫,本局訂定國
小 15 公尺、國中 25 、高中職50公尺之游泳指標,並透過完善軟
硬體之規劃,使本市學生都能達到「人人會游泳,個個能自救,人
人懂救生,個個能參與」的目標。
29.持續推動各級學校飲用水設施改善計畫及生飲水計畫,與台北市自
來水事業處及環保局合作,全面體檢及改善學校飲用水設施,確保
校園飲用水水源安全,提昇飲用水品質,維護師生健康。
30.積極完成「台北市運動設施整體規劃」,並朝以下三大方向推動:
(1)興建國際級大型運動場館:如興建台北巨蛋體育館。
(2)整建現有中型運動場館:如整建市立體育場園區,第一期工程
-興建 1 萬 5, 000 席多功能體育館,業於九十年底動工。
(3)興建各行政區市民運動中心:12 個行政區各興建一座觀眾席位
1,000 人左右之多功能市民運動中心,其中北投區(石牌公園)
與中山區 (雙連生活都會園區 )運動中心,業於九十年底動工。
31.積極推動與外僑學校之體育交流。
32.加強學校午餐之衛生管理,並推廣一校供應多校之學校午餐措施。
33.辦理學校預定地取得及地上物拆遷補償作業:依學校預定地整體評
估結果,針對有設校需求之學校預定地加速辦理土地取得及地上物
拆遷作業。
34.改善各項校舍安全設施:為改善本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各項校舍
安全修繕工程、飲水安全、照明設施(含戶外球場夜間照明)、供電
系統(含電源改善)、排水系統、遊樂設施、戶外運動設施(含溫水
游泳池改善)、學生營養午餐設施、消防安全設施、各項意外天然災
害搶修、緊急事故之搶修及無障礙設施環境改善等工程。
35.新設學校工程建設:為有效降低班級學生數、紓緩學區額滿學校壓
力,使學生享有基本樓地板面積之權益,落實提昇教學品質之理念
,新設學校之工程計畫仍由教育局持續進行中。
36.新設社教設施建設:為建設高水準的社教設施,本府教育局正致力
推動下列社教設施建設,期望建構完善的社教環境。
37.加強教育訓練,辦理分區總務人員講習:結合本府教育局總務工作
聯合服務中心現有運作機制,加強針對所屬機關學校總務人員進行
政府採購法令講習,本府教育局完成「施工作業流程參考手冊」及
「總務工作參考手冊」,從規劃、設計、監造到使用管理等各階段
作業流程應注意之事項,從最基本之觀念宣導,期能加強基層承辦
人員對工程知識及採購法令的認知、工程採購作業流程的熟悉等,
以提昇專業素養。
38.落實督學視導功能,協助學校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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