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審議委員會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貫徹依法行政,維護程序正義: (一)以前年度施政績效 1.九十年度,受理人民訴願案件 2,629件,連同八十九年十二月底以前 未結案件453件,訴願案件共計收辦3,082件,辦結 2,276件,辦結之 案件中,扣除移轉管轄384件及撤回164件,經審議決定的共有 1,728 件。其中經訴願駁回者1,472件(程序不合不受理527件、實體駁回94 5件),撤銷原處分者256件,撤銷率為14.8%;加上前述程序不合不 受理案件中為本府各機關重新審查而自行撤銷原處分者有 213件,占 全部辦結案件比率為12.3%,則實質撤銷率為27.1%。 2.落實訴願新制之內容,積極推行閱卷、言詞辯論、陳述意見等程序, 以使訴願人及原處分機關兩造平起平坐、武器平等,充分就案件之事 實及法律見解表達意見,協助委員發現真實,並作出公平、公正之訴 願決定。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 1.配合行政程序法有關資訊公開之規定,於經委員會決議之訴願決定書 發文解密後,將委員會會議紀錄上網公開,強化資訊之公開透明。 2.落實訴願新制,招募志(義)工參與訴願服務。 3.健全訴願會組織編制員額,積極配合辦理訴願人到會進行陳述意見及 言詞辯論程序。 二、強化委員組織,增進審議功能 (一)以前年度施政績效 1.訴願會委員共有九位,全部延聘府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均為一時之 選,各有專精,超過訴願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須「二分之一以上 」由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人數規定,亦為訴願會歷來有 別於其他訴願機關之特色之一。 2.九十一年一月至七月止召開全體委員會議28次,召開先行審查會13次 。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 1.持續落實於全體委員會議審議前,事先安排委員聽取訴願人陳述意見 ,並先行審查預備提會審議之案件。 2.對於事實未明或有法令疑義之案件,基於職權或依申請進行言詞辯論 程序,以發現事實。復於委員會召開時,由全體委員就具體個案逐案 討論,以確保訴願決定之品質。祛除外界官官相護之疑慮,提高訴願 決定之公信力。 三、加強後續追蹤列管,落實行政監督功能 (一)以前年度施政績效 1.加強縱向及橫向聯繫,以解決重大法律爭議,健全法制及疏減訟源。 2.將撤銷理由分析結果,列表研析彙整,提供給作成各該處分之本府各 局、處、會作為日後為行政處分之參考,且定期檢送「撤銷原處分, 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之決定書予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列管。 3.訴願案件審議中,如發現原處分機關施政有法令上適用之疑義者,即 主動邀集相關業務機關人員召開會議,研商改進行政處分程序上問題 與法律上疑義,以健全處分程序,並落實實質正義。 4.辦理訴願法及行政法相關學術研討會,充實本府同仁法學知能。 5.普及訴願權利思想,加強訴願業務之宣導。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 1.加強與本府各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間之橫向、縱向協調聯繫。 2.配合新制與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共同配合,加強本府各機關訴願 案件撤銷另為處分後之追蹤考核制度,以保障訴願人合法權益。 3.持續辦理訴願新制研討會,落實訴願新制實施。 四、網路代替馬路,訴願即時服務 (一)以前年度施政績效 1.更新訴願會網站,提供民眾利用網路檢索暨查詢訴願會委員會會議紀 錄、訴願決定、案件進度、相關法令,並採行網路線上服務,受理人 民聲明訴願及申請線上閱卷、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以提升行政效率 。另依行政院九十一年六月七日院臺訴字第0九一00八五三五二號 函檢送之「行政院及所屬各受訪察機關暨直轄市政府九十年度訴願業 務檢討報告」第三點中,行政院對訴願會建置專屬網站及便民措施多 所讚揚,更認足供各機關借鏡。 2.開辦線上訴願、傳真訴願、訴願服務專線電話及網站上「答客問」解 答訴願法律疑義服務。 3.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辦理「訴願作業管理系統」及網站觀摩會。 (二)九十二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 1.繼續推動訴願及復審業務資訊化,便利市民查閱相關資訊,提升行政 效率。 2.繼續推動完成已逾報廢年限之電腦設備汰舊換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