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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近年來本府因受經濟景氣持續低迷,房地產交易減少以及中央修營業稅法,
將金融業營業稅率由5%調降為2%;修國民教育法,刪除國民教育附徵經費之規定
;調降中央統籌分配稅分配本市之比率等影響,財政日益艱困。八十八年下半年
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決算,歲入嚴重短收達 199億餘元,雖經本府先後頒行
開源節流方案及預算執行節約措施,歲出節餘 150億餘元,惟歲入歲出決算差短
連同債務還本,合共融資調度數仍高達 379億餘元。為因應財政困難,本府籌編
九十年度總預算案時,即通案刪減各機關國內外差旅費百分之三十、委辦費百分
之二十及作業維持費百分之十五,總預算案嗣經市議會審定,歲入、歲出均負成
長達百分之十一。由於年度開始以來,稅課收入繼續短收,以致九十一年度本市
地方總預算案之籌編更形艱困。
為打造臺北市成為世界級首都,過去二年多來,我們以「建設、務實、創新
、多元」的市府團隊,「廉正、明快、主動、親切」的施政風格,致力於各項施
政計畫,以營造臺北市成為融合、溫馨、繁榮、安全、快樂的城市。未來一年,
我們將更加努力,希望以「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發揮最高的效益」,達成下
列六大施政目標:(一)前瞻的都市發展,(二)公義的都市社會,(三)多元的都市
文化,(四)安全的都市生活,(五)參與的都市政治及(六)永續的都市環境。
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經依以上施政目標,參考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財政
狀況,審慎編製完成,因歲入經核算僅有1,384.27億元,較上年度歲入預算
1,429.96億元,減少45.69億元,約減3.20%;為符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歲出僅
能編列1,528.61億元,較上年度歲出預算1,548.99億元,減少 20.38億元,約減
1.32%;以上歲入歲出相較,計差短144.34億元,連同債務還本 119.40億元,合
共尚須融資調度數為263.74億元,擬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 245億元及移用以前
年度歲計賸餘18.74億元予以彌平,以上融資調度數 263.74億元,占總預算案規
模(即歲出加債務還本)1,648.01億元之16.00%,遠高於上年度所占之13.10%,
顯示本府財政面臨前所未有之困難。茲將總預算案籌編經過、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總預算案綜合分析及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次,敬請 貴會審議並賜予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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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一、訂定預算籌編原則
行政院為妥善運用國家整體資源,加強財務管理,並使各級政府年度預
算收支之編製有所準據,依照預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九十一年度中
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有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規定如下:
(一)政府預算收支,應本中央、地方統籌規劃及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顯示之趨勢,加強開源節流措施,力求財政自主負
責,務實編列,有效運用。
(二)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並配合中長程重要建設及施
政計畫,實施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藉以健全財政及革新預算編製作
業。
(三)政府預算收支差絀應予繼續有效嚴密控制。政府未償債務餘額預算數及
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上限。
(四)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原有
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各項新興重大支出,須同時籌有確切之財源後始
可辦理,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
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凡經
評估適宜由民間辦理之業務,並應儘量獎勵民間參與或移由民間興辦。
(五)中央及地方政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應
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其需增加財政負擔者,並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
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及各級政府經費分擔比例。
二、確立總預算案籌編流程
本府為期總預算案籌編工作循序進行,經訂定「九十一年度臺北市地方
總預算編製要點」,連同編製作業相關規定,彙印「九十一年度臺北市地方
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分行各機關,依照以下流程辦理:
三、分配各主管機關歲出額度
為期本府有限資源作最妥適之分配運用,經組設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
員會,由歐副市長召集主持,依兩階段作業程序,分配各主管機關歲出額度
:
(一)分配歲出概算額度
1.依各機關所提歲出需求,考量其以往年度預算執行能力,核定分配各
主管機關歲出概算額度。有關研究發展計畫、出版品計畫、出國計畫
、志工義工服務計畫、新增預算員額(含約聘僱)計畫、電腦相關計畫
、車輛計畫等專案計畫部分,暫不分配額度,而由各機關擬具計畫分
別送研考會、人事處及主計處等專案審查機關,在各專案計畫之總額
度內控管審議。
2.由於本府歲入嚴重短收,核定各主管機關九十一年度歲出概算額度時
,即通案刪減作業維持費百分之十,並要求各機關應本零基預算精神
,參考市議會及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前提意見,確實檢討原有及新增
計畫之優先順序,核實編列概算。
(二)分配歲出預算額度
各機關所提概算,經本府主計處邀集財政局、研考會及人事處組成
工作組,進行初審,其中分年延續性計畫及新興中程計畫,並參考研考
會複評意見核議。有關初審結果及各重要待決事項,則提報年度計畫及
預算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嗣簽報市長核定各主管機關歲出預算額度。
四、明訂概算核列原則
本府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會、工作組及專案審查小組審查各機關概
算時,均依以下原則辦理:
(一)歲入核列原則
1.稅課收入,經參酌以前年度總預算稅課稽徵實績,並審度未來經濟變
動趨勢,核實編列。其中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依國稅局估列,中央
統籌分配稅依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分配辦法編列。
2.非稅課收入,均係參酌以前年度總預算執行實績,並衡量有關因素切
實估列。
(二)歲出核列原則
1.經常支出部分
(1)人事費部分,各機關應依據人事處在編制員額下審定之預算員額,
按進用情形核實編列。
(2)人事費以外部分,各機關應本撙節原則,檢討減列效益不高之計畫
,以容納本府施政重點項目。
2.資本支出部分
(1)辦理中之分年延續性計畫,確須繼續推動者,應參考以往年度計畫
執行進度優先編列。
(2)新興之一般性計畫,符合市政建設施政重點,且執行無困難,可於
年度內完成者,併列優先。
(3)新興之延續性計畫,須經詳細評估者,先行核列規劃費,再分年核
實編列土地取得及工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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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歲出及差短情形
各機關所編九十一年度歲入歲出概算核列結果、差短情形及與上年度總
預算之比較等,詳如下表:
九十一年度歲入歲出及差短比較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預算數 │ 上年度預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項 目├─────┬───┼─────┬───┼─────┬───┤
│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
├───────────────┼─────┼───┼─────┼───┼─────┼───┤
│1.歲入 │ 1,384.27│100.00│ 1,429.96│100.00│ -45.69│ -3.20│
│ (1)經常門 │ 1,343.79│ 97.07│ 1,388.16│ 97.08│ -44.38│ -3.20│
│ (2)資本門 │ 40.49│ 2.93│ 41.80│ 2.92│ -1.31│ -3.13│
│2.歲出 │ 1,528.61│100.00│ 1,548.99│100.00│ -20.38│ -1.32│
│ (1)經常門 │ 1,188.70│ 77.76│ 1,196.29│ 77.23│ -7.59│ -0.63│
│ (2)資本門 │ 339.91│ 22.24│ 352.70│ 22.77│ -12.79│ -3.63│
│3.歲入歲出差短 │ 144.33│ │ 119.03│ │ 25.31│ │
│4.債務還本 │ 119.40│ │ 96.50│ │ 22.90│ │
│5.尚須融資調度數(3+4) │ 263.73│ │ 215.53│ │ 48.21│ │
│ (1)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 │ 245.00│ │ 215.50│ │ 29.50│ │
│ (2)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 18.74│ │ 0.03│ │ 18.71│ │
│6.總預算規模(2+4) │ 1,648.01│ │ 1,645.49│ │ 2.52│ 0.15│
│7.尚須融資調度數占總預算規模 │ │ 16.00│ │ 13.10│ │ │
│8.經常收支賸餘 │ 155.08│ │ 191.87│ │ -36.79│-19.17│
│9.經常收支賸餘占經常收入 │ │ 11.54│ │ 13.82│ │ │
│10.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數 │ 267.50│ │ 249.59│ │ 17.91│ │
│11.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總額(含債務│ 1,797.23│ │ 1,938.35│ │ -141.12│ │
│ 還本 │ │ │ │ │ │ │
│12.債務未償餘額 │ 1,633.97│ │ 1,485.87│ │ 148.10│ │
│13.當年度舉債額度占總預算及 │ │ 14.88│ │ 12.88│ │ │
│ 特別預算總額(<15%) │ │ │ │ │ │ │
│14.債務累計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 │ │ 1.69│ │ 1.58│ │ │
│ GNP平均數(<3.6%) │ │ │ │ │ │ │
│15.累計未償餘額占歲出總額 │ │ 97.39│ │ 80.67│ │ │
│ (<135%) │ │ │ │ │ │ │
└───────────────┴─────┴───┴─────┴───┴─────┴───┘
註:截至91.12.31止累計歲計賸餘為41.14億元(若扣除新莊、蘆洲線第三期特別預算及捷運後續東延段特
別預算預計未來移用數9.78億元,則餘額為31.36億元)。
有關九十一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概況圖如下:

註:1.歲出1,528.61億元-歲入1,384.27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44.34億元
2.歲入歲出差短144.34億元+債務還本119.40億元=尚須融資調度數263.74億元
3.總預算案規模1,648.01億元=歲出1,528.61億元+債務還本119.40億元
=歲入1,384.27億元+尚須融資調度數263.74億元
二、歲入來源別情形
九十一年度歲入來源別比較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 上 年 度 預 算 數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科 目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合 計 │ 1,384.27│ 100 │ 1,429.96│ 100 │ -45.69│ -3.20│
│ │ │ │ │ │ │ │
│ 1.稅課收入 │ 1,083.97│ 78.31│ 1,125.70│ 78.72│ -41.73│ -3.71│
│ │ │ │ │ │ │ │
│ 2.罰款及賠償收入 │ 40.08│ 2.89│ 48.34│ 3.38│ -8.26│-17.09│
│ │ │ │ │ │ │ │
│ 3.規費收入 │ 88.96│ 6.43│ 99.02│ 6.92│ -10.06│-10.16│
│ │ │ │ │ │ │ │
│ 4.信託管理收入 │ 10.86│ 0.78│ 10.76│ 0.75│ 0.10│ 0.93│
│ │ │ │ │ │ │ │
│ 5.財產收入 │ 82.97│ 5.99│ 79.44│ 5.56│ 3.53│ 4.44│
│ │ │ │ │ │ │ │
│ 6.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63.63│ 4.60│ 35.86│ 2.51│ 27.77│ 77.44│
│ │ │ │ │ │ │ │
│ 7.其他收入 │ 13.80│ 1.00│ 30.84│ 2.16│ -17.04│-55.25│
└───────────────┴────────┴───┴────────┴───┴────────┴───┘
註:1.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384.27億元,連同融資調度數263.74億元,合共總預算案規模 1,648.01億元。
2.上年度歲入預算數 1,429.96億元,連同融資調度數215.53億元,合共總預算規模 1,645.49億元。
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歲入(不含融資財源)計列1,384.27億元,較九十
年度歲入預算1,429.96億元,減少45.69億元,約減3.20%,茲將各項歲入來
源別構成及與上年度預算增減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一)稅課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083.97億元(其中中央統籌分配稅係按
上年度預算492.95億元編列),占歲入總額78.31%,較上年度歲入預算
1,125.70億元,減少41.73億元,約減3.71%。主要係因經濟景氣持續低
迷,致土地稅減少40.94億元,房屋稅減少3.22億元所致。
(二)罰款及賠償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40.08億元,占歲入總額2.89%,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48.34億元,減少8.26億元,約減 17.09%,主要係因交通事件
裁決所罰金罰鍰收入減少所致。
(三)規費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88.96億元,占歲入總額6.43%,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數99.02億元,減少10.06億元,約減10.16%,主要係因環境保
護局徵收一般廢棄物清理費減少所致。
(四)信託管理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0.86億元,占歲入總額0.78%,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10.76億元,增加0.10億元,約增0.93%。
(五)財產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82.97億元,占歲入總額5.99%,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79.44億元,增加3.53億元,約增4.44%,主要係減列大眾捷運
系統財產租金 20.21億元及增列市政府轉運站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之
權利金收入25億元。
(六)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63.63億元,占歲入總額4.60%,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35.86億元,增加27.77億元,約增77.44%,主要係因增列非營
業基金作業賸餘繳庫48.20億元,包括各醫療基金24億元、債務基金 20
億元及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4.20億元,另減列捷運公司繳庫
股息紅利4.13億元,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繳庫作業賸餘減少10.50億元。
(七)其他收入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3.80億元,占歲入總額1.00%,較上年度
歲入預算30.84億元,減少17.04億元,約減55.25%,主要係因成立本市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有關學雜費等收支併列款改編入基金預算,計減列
17.67億元。
三、歲出政事別情形
九十一年度歲出政事別比較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 上 年 度 預 算 數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科 目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合 計 │ 1,528.61│ 100 │ 1,548.99│ 100 │ -20.38│ -1.32│
│ │ │ │ │ │ │ │
│ 1.一般政務支出 │ 102.29│ 6.69│ 102.00│ 6.59│ 0.29│ 0.28│
│ │ │ │ │ │ │ │
│ 2.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 544.41│ 35.62│ 468.54│ 30.25│ 75.87│ 16.19│
│ │ │ │ │ │ │ │
│ 3.經濟發展支出 │ 292.76│ 19.15│ 301.77│ 19.48│ -9.01│ -2.99│
│ │ │ │ │ │ │ │
│ 4.社會福利支出 │ 232.97│ 15.24│ 215.21│ 13.88│ 17.76│ 8.25│
│ │ │ │ │ │ │ │
│ 5.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99.89│ 6.54│ 107.26│ 6.93│ -7.37│ -6.87│
│ │ │ │ │ │ │ │
│ 6.退休撫卹支出 │ 36.23│ 2.37│ 107.30│ 6.93│ -71.07│-66.24│
│ │ │ │ │ │ │ │
│ 7.警政支出 │ 136.34│ 8.92│ 139.25│ 8.99│ -2.91│ -2.09│
│ │ │ │ │ │ │ │
│ 8.債務支出 │ 63.46│ 4.15│ 70.59│ 4.56│ -7.13│-10.11│
│ │ │ │ │ │ │ │
│ 9.其他支出 │ 20.26│ 1.32│ 37.07│ 2.39│ -16.81│-45.33│
└───────────────┴────────┴───┴────────┴───┴────────┴───┘
註:1.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528.61億元,連同債務還本119.40億元,合共總預算案規模 1,648.01億元。
2.上年度歲出預算數 1,548.9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96.50億元,合共總預算規模 1,645.49億元。
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歲出(不含債務還本)計列1,528.61億元,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1,548.99億元,減少20.38億元,約減1.32%,茲將各項歲出政事
別分配及與上年度預算增減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一)一般政務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02.29億元,占歲出總額 6.69%,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102億元,增加0.29億元,約增0.28%,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1.資訊中心新增公文處理現代化相關經費0.72億元。
2.新聞處新增市政資料館展區更新工程2.07億元。
3.法規委員會
(1)新增消保委員會業務0.01億元。
(2)新增補助消保團體訴訟之必要費用及優良消保團體獎勵金 0.01億
元。
4.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1)凱達格蘭文化館工程0.4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10億元,增加
0.30億元。
(2)原住民兒童托育補助及其他配套措施等相關經費 0.45億元,較上
年度預算0.42億元,增加0.03億元。
5.各區公所
(1)鄰里工程編列4.0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19億元,減少1.14億元。
(2)各區公所公民會館整修工程0.1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29億元,減
少0.10億元。
(3)各區公所里鄰長健保補助編列0.4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27億元,
增加0.16億元。
(4)各區公所區民活動中心整修工程0.2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19億元
,增加0.02億元。
(5)大同區公所新增鄰江區民活動中心工程0.60億元。
6.民政局主管
(1)鄰里活動空間補助0.5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65億元,減少0.13億
元。
(2)社區環境改造工程0.7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80億元,減少0.04億
元。
(3)臺北燈節相關費用0.1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07億元,增加0.08億
元。
(4)里長退職酬勞金0.2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01億元,增加0.21億元。
(5)新增城鄉會館建築物修護再利用工程0.08億元。
(6)新增第三屆市長及第九屆市議員、里長選舉2.59億元。
(7)新增指紋辨識系統0.39億元。
7.財政局主管
(1)債務付息63.4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70.59億元,減少7.14億元。
(2)臺北銀行民營化員工退休福利、資遣費0.4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82億元,減少0.41億元。
(3)市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2.1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97億元,減少
0.87億元。
8.地政處主管土地及建物登記賠償準備0.7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88億
元,減少0.14億元。
(二)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544.41億元,占歲出總額35.62%,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468.54億元,增加75.87億元,約增 16.19%,其主要增減項
目如下:
1.教育局主管:依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公布「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規定,本市各項教育經費收入及支出應自九十一年度起設立地方教
育發展基金,依法編列預算。本府教育局暨所屬學校及教師研習中心
,爰依上揭規定改編列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除各
級學校學雜費等收支併列,直接列入該基金,減列 17.67億元外,其
餘人事費等經常支出、資本支出、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均由總預算
(教育局)編列補助與投資轉列該基金,其與上年度預算比較主要增減
情形如下:
(1)減列麗山高中、健康國小、永安國小及新生國小校舍新建工程
5.47億元。
(2)減列補助私立幼稚園辦理實驗教學費用0.08億元。
(3)減列青少年育樂中心水電費0.10億元。
(4)臺北體育場整建工程4.6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95億元,減少
1.35億元。
(5)資訊教育白皮書第二期計畫經費6.7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6.80億
元,減少0.09億元。
(6)北投區市民運動健康中心3.1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96億元,增
加2.22億元。
(7)中山區市民運動健康中心1.7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31億元,增
加1.39億元。
(8)補助本市私立高中職學雜費4.5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3.23億元,
增加1.36億元。
(9)南湖高中、中崙高中、龍門國中、濱江國小等校舍新建工程編列
11.3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6.41億元,增加4.90億元。
(10)新增各級學校游泳池改善工程計14校0.60億元、學校營養午餐工
程0.97億元、百齡運動公園溜冰場0.13億元、師範學院綜合教學
大樓3.24億元等新建工程計4.94億元。
(11)動物園園區第二期新建工程1.0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59億元,
增加0.47億元。
(12)增列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79.91億元(由「退休撫卹支出」科目
移列,較上年度預算71.66億元,增加8.25億元。)
2.文化局主管
(1)亞太文化之都0.0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18億元,減少0.13億元。
(2)芝山岩文化史蹟公園修建工程0.1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13億元
,增加0.03億元。
(3)補助傳統藝術活動及傳統藝術人才傳承培育0.1億元,較上年度預
算0.05億元,增加0.05億元。
(4)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社修護工程0.2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01億
元,增加0.20億元。
(5)新增電影主體公園新建工程0.23億元。
(6)新增辦理市民視覺藝術推廣0.08億元。
(7)社教館文化活動中心整修工程2.1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28億元,
增加1.88億元。
(三)經濟發展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92.76億元,占歲出總額19.15%,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301.77億元,減少9.01億元,約減 2.99%,其主要增減項目
如下:
1.建設局主管
(1)減列士林攤棚工程工程費0.91億元。
(2)減列十二號公園地下商場工程工程費2億元。
(3)公有市場地價稅及房屋稅1.4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2.81億元,減
少1.32億元。
(4)內溝溪上游整治第三期工程0.1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55億元,
減少0.40億元。
(5)萬華市場工程費0.1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80億元,減少 0.67億
元。
(6)環南市場改建工程工程費0.8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15億元,增
加0.65億元。
(7)各市場消防設備改善及無障礙增設工程1.4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0.74億元,增加0.72億元。
(8)增列濱江市場改建工程工程費1.87億元。
(9)新增和平商場停止使用補助費0.34億元。
(10)新增山坡地安全管理方案等拆遷規劃費0.15億元。
2.工務局主管
(1)減列仁愛路、信義路、敦化南路公車專用道改善及萬華西園橋拆除
及道路改善工程等一次性經費1.53億元。
(2)減列民生社區紅磚人行道更新工程費最後一年經費0.78億元。
(3)減列萬華四○○號電影主題公園補償費14.42億元。
(4)減列第四期分管網工程、天母次幹管工程等連續性工程最後一年經
費2.86億元。
(5)環東(基河)快速道路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50億元,減少4.50億
元。
(6)道路新築工程補償費3.7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7.99億元,減少
24.24億元。
(7)迪化污水處理廠提升二級處理工程11.7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0億
元,減少8.25億元。
(8)人行道改善工程15.7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1.50億元,增加 4.20
億元。
(9)洲美堤防工程新建工程補償費3.6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1.81億元
,增加1.81億元。
(10)洲美快速道路第二期新建工程1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6億元,增
加13億元。
(11)增列臺北市鐵路地下化本府配合款萬板專案 5億元及東延南港專
案38億元,合共43億元。
(12)新增木新抽水站引水渠道工程補償費0.67億元。
(13)新增和平陸橋拆除暨道路改善工程補償費及工程費1.01億元。
3.自來水事業處主管
(1)減列菁山里、公館里配水池管線工程0.37億元。
(2)減列平等里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0.1億元。
4.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主管水資源展示館興建工程0.39億元,較上年度
預算0.05億元,增加0.34億元。
5.交通局主管
(1)減列捷運轉乘公車補貼7.35億元改由捷運公司編列。
(2)公車票價差額補貼10.3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3.40億元,減少
3.05億元。(主要係因取消軍警學生票價優待)
(3)補助本市聯營公民營公車服務性路線虧損補貼 1.07億元,較上年
度預算1.63億元,減少0.56億元。
(4)投資市公車處資本6.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51億元,增加 0.99
億元。
(5)新增補貼捷運接駁公車路線3.45億元。(原由捷運公司編列)
(6)新增公車動態資訊系統0.32億元。
(7)交通管制工程處交通改善工程編列 4.50億元,包括民權東路公車
專用道工程1.56億元、裝設行人倒數計時器0.55億元與LED燈面及
鋁合金外殼0.82億元等,較上年度預算2.03億元,增加2.47億元。
6.都市發展局主管
(1)減列投資都市更新基金資本1億元。
(2)減列都市更新地區公共環境改善 0.08億元,改由都市更新基金編
列。
(3)新增委託商店街區改造規劃設計 0.04億元。
(4)地區環境改造工程1.4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90億元,減少 0.42
億元。
7.其他支出編列工程及用地準備0.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億元,減少
1.50億元。
(四)社會福利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32.97億元,占歲出總額15.24%,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215.21億元,增加17.76億元,約增8.25%,其主要增減項目
如下:
1.社會局主管
(1)補助弱勢家庭6歲以下兒童育兒補助2.5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3.79
億元,減少1.27億元。
(2)輔導市民以工代賑工作4.1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22億元,減少
1.04億元。
(3)永公福利園區興建工程0.6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36億元,減少
1.69億元。
(4)補助本市65歲以上老人及55歲以上原住民健保費 6.38億元,較上
年度預算9.13億元,減少2.75億元。
(5)辦理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委託機構收容無依身心障礙者住
院看護費、特別照顧費、雜費、醫療費、慢性精神病患鑑定醫師出
診費9.6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71億元,增加3.95億元。
(6)老人搭乘捷運、公車補助7.6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6.71億元,增加
0.91億元。
(7)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費2.9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28億元,增加1.65
億元。
(8)新增特殊境遇婦女6歲以下兒童托育津貼0.19億元。
(9)70至99歲長者敬老禮金1.8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75億元,增加
0.05億元。
(10)低收入戶全民健保保險費全額補助3.2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78
億元,增加0.42億元。
2.衛生局主管
(1)兒童醫療補助1.8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11億元,減少0.25億元。
(2)補助市立各醫療院所基金37.8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38.81億元,
減少0.98億元。
(3)新增補助市立各醫療院所退休撫卹金1.89億元及各項補助 0.62億
元。
(4)老人健康檢查費0.6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37億元,增加 0.27億
元。
3.交通局主管身心障礙者乘坐聯營公車補助1.5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1.44億元,增加0.07億元。
4.勞工局主管
(1)減列勞工權益基金3億元。
(2)輔助勞工住宅建購、修繕貸款利息及手續費補助款編列 5.79億元
,較上年度預算6.62億元,減少0.83億元。
(3)勞健保補助費編列4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20億元,增加20億元。
5.其他支出編列天然災害準備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5億元,增加2億元。
(五)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99.89億元,占歲出總額6.54%,較上年度
歲出預算107.26億元,減少7.37億元,約減 6.87%,其主要增減項目如
下:
1.市政府主管人事處補助「臺北市政府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9.3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2.99億元,減少3.67億元。
2.工務局主管
(1)減列大同22號廣場、大同253號、信義410號、內湖 64號公園及士
林129號綠地新建工程等一次性經費0.19億元。
(2)新增青年公園更新工程、北投161號、北投162號、北投224號及大
安409號公園新建工程等0.47億元。
3.環境保護局主管
(1)減列廢氣處理設備改善工程1.29億元。
(2)減列北投廠土地價購款0.85億元。
(3)減列積欠垃圾費委託代徵手續費0.47億元。
(4)減列租用資源回收車租金0.46億元。
(5)專用垃圾袋行銷費用0.7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34億元,減少
0.57億元。
(6)交通及運輸設備0.4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71億元,減少 1.24億
元。
(7)新增北投焚化廠機電設備保固期滿所需備品及維護費0.53億元。
(8)新增推動垃圾業務委外民間清運0.59億元。
(9)新增飛灰固化委辦費0.44億元。
4.國民住宅處主管新增整建住宅公共設施檢修工程0.36億元。
(六)退休撫卹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核列36.23億元,占歲出總額2.37%,較上年度歲
出預算107.30億元,減少71.07億元,約減66.24%,其主要增減項目如
下:
1.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36.2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35.63億元,增
加0.60億元。
2.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改列於教育局主管撥入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減列71.66億元。
(七)警政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136.34億元,占歲出總額 8.92%,較上年
度歲出預算139.25億元,減少2.91億元,約減 2.09%,其主要增減項目
如下:
1.警察局主管
(1)員警超勤加班費12.9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4.60億元,減少 1.63
億元。
(2)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用地徵收補償費0.3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
2.60億元,減少2.25億元。
(3)新增選舉期間及開票日誤餐費、保安人員加班費等相關經費 0.12
億元。
(4)新增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新建工程用地搬遷補償費0.25億元。
2.消防局主管
(1)減列價購本市通化街及青島東路市有眷舍0.71億元。
(2)寶橋分隊新建工程0.0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15億元,減少 1.13
億元。
(3)大直分隊新建工程0.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19億元,增加 0.31
億元。
(4)延平分隊新建工程0.8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0.18億元,增加 0.64
億元。
(5)新增搜救隊訓練器材之購置及維護等相關經費0.05億元。
(八)債務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債務付息63.46億元,占歲出總額4.15%,
較上年度歲出預算70.59億元,減少7.13億元,約減10.11%。
(九)其他支出
九十一年度預算案計核列20.26億元,占歲出總額1.32%,較上年度
歲出預算37.07億元,減少16.80億元,約減45.33%,其主要增減項目如
下:
1.公務人員(工)待遇準備1.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9億元,減少
17.50億元,主要係因九十一年度待遇不調整。
2.公務人員福利互助補助10.5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10.27億元,增加
0.29億元。
3.第二預備金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7.5億元,增加0.5億元。
四、歲出機關別情形
九十一年度歲出機關別比較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 上 年 度 預 算 數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機 關 名 稱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總 計 │ 1,528.61│ 100 │ 1,548.99│ 100 │ -20.38│ -1.32│
│ │ │ │ │ │ │ │
│ 1.市議會主管 │ 7.04│ 0.46│ 7.09│ 0.46│ -0.05│ -0.71│
│ │ │ │ │ │ │ │
│ 2.市政府主管 │ 62.14│ 4.06│ 62.39│ 4.03│ -0.25│ -0.40│
│ │ │ │ │ │ │ │
│ (1)秘書處 │ 2.80│ 0.18│ 2.95│ 0.19│ -0.15│ -5.08│
│ │ │ │ │ │ │ │
│ (2)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3.01│ 0.20│ 3.04│ 0.20│ -0.03│ -0.99│
│ │ │ │ │ │ │ │
│ (3)主計處 │ 1.58│ 0.10│ 1.53│ 0.10│ 0.05│ 3.27│
│ │ │ │ │ │ │ │
│ (4)資訊中心 │ 2.89│ 0.19│ 1.77│ 0.11│ 1.12│ 63.28│
│ │ │ │ │ │ │ │
│ (5)新聞處 │ 4.40│ 0.29│ 1.99│ 0.13│ 2.41│121.11│
│ │ │ │ │ │ │ │
│ (6)臺北廣播電臺 │ 0.31│ 0.02│ 0.18│ 0.01│ 0.13│ 72.22│
│ │ │ │ │ │ │ │
│ (7)人事處 │ 10.50│ 0.69│ 14.56│ 0.94│ -4.06│-27.88│
│ │ │ │ │ │ │ │
│ (8)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1.01│ 0.07│ 0.93│ 0.06│ 0.08│ 8.60│
│ │ │ │ │ │ │ │
│ (9)都市計畫委員會 │ 0.19│ 0.01│ 0.20│ 0.01│ -0.01│ -5.00│
│ │ │ │ │ │ │ │
│ (10)訴願審議委員會 │ 0.54│ 0.04│ 0.52│ 0.03│ 0.02│ 3.85│
│ │ │ │ │ │ │ │
│ (11)法規委員會 │ 0.65│ 0.04│ 0.59│ 0.04│ 0.06│ 10.17│
│ │ │ │ │ │ │ │
│ (12)公務人員訓練中心 │ 1.32│ 0.09│ 1.20│ 0.08│ 0.12│ 10.00│
│ │ │ │ │ │ │ │
│ (13)政風處 │ 0.69│ 0.04│ 0.68│ 0.04│ 0.01│ 1.47│
│ │ │ │ │ │ │ │
│ (14)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1.87│ 0.12│ 1.59│ 0.10│ 0.28│ 17.61│
│ │ │ │ │ │ │ │
│ (21)松山區公所 │ 2.46│ 0.16│ 2.53│ 0.16│ -0.07│ -2.77│
│ │ │ │ │ │ │ │
│ (22)信義區公所 │ 2.65│ 0.17│ 2.58│ 0.17│ 0.07│ 2.71│
│ │ │ │ │ │ │ │
│ (23)大安區公所 │ 2.87│ 0.19│ 2.91│ 0.19│ -0.04│ -1.37│
│ │ │ │ │ │ │ │
│ (24)中山區公所 │ 2.70│ 0.18│ 2.74│ 0.18│ -0.04│ -1.46│
│ │ │ │ │ │ │ │
│ (25)中正區公所 │ 2.05│ 0.13│ 2.14│ 0.14│ -0.09│ -4.21│
│ │ │ │ │ │ │ │
│ (26)大同區公所 │ 2.41│ 0.16│ 1.74│ 0.11│ 0.67│ 38.51│
│ │ │ │ │ │ │ │
│ (27)萬華區公所 │ 2.60│ 0.17│ 2.23│ 0.14│ 0.37│ 16.59│
│ │ │ │ │ │ │ │
│ (28)文山區公所 │ 2.65│ 0.17│ 2.88│ 0.19│ -0.23│ -7.99│
│ │ │ │ │ │ │ │
│ (29)南港區公所 │ 1.64│ 0.11│ 1.94│ 0.13│ -0.30│-15.46│
│ │ │ │ │ │ │ │
│ (30)內湖區公所 │ 2.43│ 0.16│ 2.74│ 0.18│ -0.31│-11.31│
│ │ │ │ │ │ │ │
│ (31)士林區公所 │ 3.09│ 0.20│ 3.22│ 0.21│ -0.13│ -4.04│
│ │ │ │ │ │ │ │
│ (32)北投區公所 │ 2.83│ 0.18│ 3.01│ 0.19│ -0.18│ -5.98│
│ │ │ │ │ │ │ │
│ 3.民政局主管 │ 15.77│ 1.03│ 12.77│ 0.82│ 3.00│ 23.49│
│ │ │ │ │ │ │ │
│ 4.財政局主管 │ 85.03│ 5.56│ 94.39│ 6.09│ -9.36│ -9.92│
│ │ │ │ │ │ │ │
│ 5.教育局主管 │ 520.35│ 34.04│ 448.63│ 28.96│ 71.72│ 15.99│
│ │ │ │ │ │ │ │
│ 6.建設局主管 │ 22.00│ 1.44│ 24.73│ 1.60│ -2.73│-11.04│
│ │ │ │ │ │ │ │
│ 7.工務局主管 │ 240.25│ 15.72│ 240.22│ 15.51│ 0.03│ 0.01│
│ │ │ │ │ │ │ │
│ 8.社會局主管 │ 116.76│ 7.64│ 116.75│ 7.54│ 0.01│ 0.01│
│ │ │ │ │ │ │ │
│ 9.警察局主管 │ 114.59│ 7.50│ 117.39│ 7.58│ -2.80│ -2.39│
│ │ │ │ │ │ │ │
│10.衛生局主管 │ 53.54│ 3.50│ 52.71│ 3.40│ 0.83│ 1.57│
│ │ │ │ │ │ │ │
│11.環境保護局主管 │ 64.94│ 4.25│ 69.21│ 4.47│ -4.27│ -6.17│
│ │ │ │ │ │ │ │
│12.地政處主管 │ 11.62│ 0.76│ 12.28│ 0.79│ -0.66│ -5.37│
│ │ │ │ │ │ │ │
│13.國民住宅處主管 │ 5.60│ 0.37│ 5.20│ 0.34│ 0.40│ 7.69│
│ │ │ │ │ │ │ │
│1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主管 │ 0.11│ 0.01│ 0.57│ 0.04│ -0.46│-80.70│
│ │ │ │ │ │ │ │
│15.兵役處主管 │ 2.38│ 0.16│ 2.69│ 0.17│ -0.31│-11.52│
│ │ │ │ │ │ │ │
│16.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主管 │ 4.45│ 0.29│ 4.10│ 0.26│ 0.35│ 8.54│
│ │ │ │ │ │ │ │
│17.交通局主管 │ 43.08│ 2.82│ 47.16│ 3.04│ -4.08│ -8.65│
│ │ │ │ │ │ │ │
│18.勞工局主管 │ 52.17│ 3.41│ 36.36│ 2.35│ 15.81│ 43.48│
│ │ │ │ │ │ │ │
│19.都市發展局主管 │ 4.21│ 0.28│ 5.84│ 0.38│ -1.63│-27.91│
│ │ │ │ │ │ │ │
│20.消防局主管 │ 21.75│ 1.42│ 21.86│ 1.41│ -0.11│ -0.50│
│ │ │ │ │ │ │ │
│21.文化局主管 │ 16.84│ 1.10│ 15.29│ 0.99│ 1.55│ 10.14│
│ │ │ │ │ │ │ │
│41.其他支出 │ 55.99│ 3.66│ 143.86│ 9.29│ -87.87│-61.08│
│ │ │ │ │ │ │ │
│42.第二預備金 │ 8.00│ 0.52│ 7.50│ 0.48│ 0.50│ 6.67│
└───────────────┴────────┴───┴────────┴───┴────────┴───┘
註:九十一年度新成立「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有關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由「其他支出」科目移列教育局,以撥入基
金。
九十一年度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79.91億元,較九十年度之71.66億元,增加8.25億元。
TOP
肆、總預算案綜合分析
一、歲入大幅短收,歲出持續負成長
九十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案之編製,因受中央修法將金融業營業稅率由
5%調降為2%、刪除國民教育附徵經費之規定,調降分配本市之統籌分配稅款
比例以及房地產景氣低迷,土地增值稅大幅減少等影響,歲入歲出預算均負
成長達 11%。年度開始以來,因經濟景氣持續低迷,稅課收入大幅短收,推
估九十一年度歲入預算僅能編列1,384.27億元,較上年度歲入預算1,429.96
億元,減少45.69億元,約減3.20%。為符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歲出預算僅
能編列1,528.61億元,較上年度歲出預算1,548.99億元,減少 20.38億元,
約減1.32﹪,為八十五年度以來,繼九十年度連續負成長的一年。如扣除增
加繳還中央之勞健保補助費20億元(九十一年度共列40億元),地鐵南港專
案38億元及萬板專案5億元,合共63 億元,則其他各項支出負成長5.38﹪。
以上九十一年度歲入歲出差短144.34億元,連同債務還本119.40億元(較九
十年度96.50億元增加22.90億元),合共融資調度數達263.74億元(較九十
年度之215.53億元,增加48.21億元),占總預算案規模16.00﹪,為八十四
年度以來所占比例最高的一年,顯示本府財政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近十年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歲入歲出及差短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歲入 │ 歲出(1) │ │ │ │ 尚須融資調度數 │
│ 年 ├────┬───┼────┬───┤ │ │ ├────┬────┤
│ │ │ │ │ │ 歲入歲出 │債務還本│總預算規模│ │ │
│ │ 金額 │成長% │ 金額 │成長% │ 差短 │ │ │ 金 額 │占總預算│
│ 度 │ │ │ │ │ (2) │ (3) │ │ │ 規模% │
│ │ │ │ │ │ │ │ (1) + (3)│(2)+(3) │ │
├────┼────┼───┼────┼───┼──────┼────┼─────┼────┼────┤
│ 80 │ 845.95│ 15.39│1,312.75│ 62.22│ 466.80 │ 89.69 │1,402.44 │ 556.49│ 39.68 │
│ 81 │ 944.72│ 11.68│1,252.89│ -4.56│ 308.17 │ 86.25 │1,339.14 │ 394.42│ 29.45 │
│ 82 │ 978.16│ 3.54│1,224.91│ -2.23│ 246.75 │ 75.15 │1,300.06 │ 321.90│ 24.76 │
│ 83 │1,134.22│ 15.95│1,258.46│ 2.74│ 124.24 │ 93.82 │1,352.28 │ 218.06│ 16.13 │
│ 84 │1,232.04│ 8.62│1,199.01│ -4.72│賸餘- 33.03 │136.02 │1,335.03 │ 102.99│ 7.71 │
│ 85 │1,328.16│ 7.80│1,386.55│ 15.64│ 58.39 │139.84 │1,526.39 │ 198.23│ 12.99 │
│ 86 │1,381.91│ 4.05│1,404.13│ 1.27│ 22.22 │178.19 │1,582.32 │ 200.41│ 12.67 │
│ 87 │1,677.40│ 21.38│1,447.75│ 3.11│賸餘-229.65 │399.13 │1,846.88 │ 169.48│ 9.18 │
│ 88 │1,489.60│-11.20│1,527.11│ 5.48│ 37.51 │178.51 │1,705.62 │ 216.02│ 12.67 │
│88下及89│1,612.43│ 8.28│2,616.76│ 14.30│ 197.43 │ 88.87 │1,834.41 │ 221.52│ 12.08 │
│還原一年│ │ │ │ │ │ │ │ │ │
│ 90 │1,429.96│-11.34│1,548.99│-11.26│ 119.03 │ 96.50 │1,645.49 │ 215.53│ 13.10 │
│91(案) │1,384.27│ -3.20│1,528.61│ -1.32│ 144.34 │119.40 │1,648.01 │ 263.74│ 16.00 │
└────┴────┴───┴────┴───┴──────┴────┴─────┴────┴────┘
二、經常收支尚有賸餘,舉債額度尚符公共債務法規定
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經常收入計列1,343.78億元,與經常支出1,188.70
億元相較,計賸餘155.08億元,可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雖其較上年度經常
收支賸餘數191.87億元,減少達 36.79億元,約減19.17%(主要為經常收入
之稅課收入短收所致),惟仍符預算法有關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之規定
。在債務累積方面,截至九十一年底止,未償債務餘額將達 1,633.97億元(
截至九十年度預算數為1,485.87億元;截至八十九年底決算數為1,332.78億
元),其數額占前三年度GNP平均數之 1.69%、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
97.39%及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之九十一年度舉債數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總額
14.88﹪,均仍在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3.6%、135%及15%等範圍內,惟均高於
上年度所占1.58%、80.67%及12.88﹪,以上情形亦均顯示本府財政之困難。
近十年臺北市政府債務餘額狀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債 務 累 計 餘 額 │
│ ├───────────────────┬───────────────────┬───────────────────┤
│ 年 度 │ 公 債 及 借 款 餘 額 │ 公 債 餘 額 │ 借 款 餘 額 │
│ ├──────────┬────────┼──────────┬────────┼──────────┬────────┤
│ │ 金 額 │ 占前三年度平均│ 金 額 │ 占前三年度平均│ 金 額 │ 占前三年度平均│
│ │ │ GNP比率(%) │ │ GNP比率(%) │ │ GNP比率(%) │
├────┼──────────┼────────┼──────────┼────────┼──────────┼────────┤
│81 │ 746.63 │ 1.77 │ 231.83 │ 0.55 │ 514.80 │ 1.22 │
│82 │ 1,068.66 │ 2.28 │ 269.84 │ 0.58 │ 798.82 │ 1.70 │
│83 │ 1,116.55 │ 2.15 │ 210.72 │ 0.41 │ 905.83 │ 1.74 │
│84 │ 1,033.32 │ 1.80 │ 139.50 │ 0.24 │ 893.82 │ 1.56 │
│85 │ 1,294.51 │ 2.06 │ 175.50 │ 0.28 │ 1,119.01 │ 1.78 │
│86 │ 1,299.37 │ 1.89 │ 321.50 │ 0.47 │ 977.87 │ 1.43 │
│87 │ 1,082.59 │ 1.45 │ 340.00 │ 0.46 │ 742.59 │ 1.00 │
│88 │ 1,099.58 │ 1.36 │ 410.00 │ 0.51 │ 689.58 │ 0.85 │
│88下89 │ 1,332.78 │ 1.54 │ 550.00 │ 0.63 │ 782.78 │ 0.90 │
│90 │ 1,485.87 │ 1.58 │ 730.00 │ 0.77 │ 755.87 │ 0.80 │
│91 │ 1,633.97 │ 1.69 │ 970.00 │ 1.00 │ 663.97 │ 0.69 │
└────┴──────────┴────────┴──────────┴────────┴──────────┴────────┘
備註:1.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與以前年度係決算數,90年度係預算數,91年度係預算案數。
2.依「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臺北市之公共債務累計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得超過前三年度平均GNP之百分之三.六。
三、本零基預算精神,把握施政重點編列預算
本府財政雖極困難,各機關編報之九十一年度歲出概算2,248.77億元,
經審核結果僅列1,528.61億元,刪減達720.16億元,約刪32﹪,較上年度預
算數1,548.99億元,減少 20.38億元,惟因減列上年度一次性及無繼續性經
費,本零基預算精神編列本年度預算結果,各項施政重點,多已兼顧,妥適
安排。
(一)依政事別觀察,以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544.41億元為最多,占35.62%
,增加達75.87億元,成長16.19﹪,主要係新成立「臺北市地方教育發
展基金」,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由「退休撫卹支出」科目移列教育局
,以撥入基金,計列79.91億元(較上年度之71.66億元,增加8.25億元
),學雜費等收支併列款直接編入基金預算,減列 17.67億元外,另增
列市民健康中心、學校新建與相關工程 13.45億元及社教館活動中心整
修工程增列1.88億元,補助本市私立高中職學雜費增列1.36億元;其次
為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92.76億元,占19.15﹪,雖減少 9.01億元,但
有關重要計畫如人行道更新改善工程仍續編列 15.70億元,約增4.20億
元,地區環境改造工程編列1.48億元,新增補貼捷運接駁公車路線3.45
億元,新增公車動態資訊系統0.32億元,洲美快速道路第二期新建工程
編列19億元,增加13億元,交通管制工程處交通改善工程編列4.50億元
,增加2.47億元,以及編列地鐵南港專案38億元及萬板專案 5億元,合
共43億元;社會福利支出占第三,編列232.97億元,占15.24﹪,增加
17.76億元,主要係編列勞健保補助費4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 20億元,
辦理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委託機構收容無依身心障礙者住院看
護費、特別照顧費、雜費、醫療費、慢性精神病患鑑定醫師出診費9.66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3.95億元,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費2.93億元,較上年
度增加1.65億元及天然災害準備增列2億元;警政支出占第四,編列
136.34億元,占8.92﹪,計減少2.91億元,主要係減少萬華分局武昌街
派出所用地徵收補償費2.60億元,惟其中仍新增列搜救隊訓練器材購置
及維護等相關經費0.05億元。
(二)依機關別觀察,預算增列之機關,以教育局主管增列 71.72億元為最多
,如扣除由「其他支出」科目移列之教職員退休及撫卹補助 79.91億元
,反減8.19億元,惟如連同新成立「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自九
十一年度直接列入基金預算之學雜費等收支併列款 21.36億元一併計算
,則為增加21.43億元;其次為勞工局主管增列15.80億元,主要係增加
勞健保補助款20億元,再其次為民政局主管增列近 3億元,主要係第三
屆市長及第九屆市議員、里長選舉經費;其他依序為新聞處增列 2億餘
元,文化局主管及資訊中心各增列 1億餘元。預算減列之機關,以財政
局主管減列9.36億元為最多,主要係減列債務付息經費7.14億元;其次
依序為環保局主管、交通局主管及人事處各減列 4億餘元,警察局主管
及建設局主管各減列2億餘元,都市發展局主管減列1.63億元。
四、持續編列市政建設白皮書重要項目預算,實踐競選諾言
為全民福祉,實踐競選諾言,九十一年度納入總預算案辦理之重要項目
共243.52億元,連同納入附屬單位預算辦理之24.53億元,合共268.05億元。
(一)總預算部分back
市政建設白皮書計畫項目預算編列情形總表
單位:新臺幣元
┌─────────────────┬─────────────┬─────────────┬─────────────┐
│ │ 八 十 八 年 下 半 年 及 │ │ │
│ 篇 名 │ │ 九 十 年 度 預 算 數 │ 九 十 一 年 度 預 算 數 │
│ │ 八 十 九 年 度 預 算 數 │ │ │
├─────────────────┼─────────────┼─────────────┼─────────────┤
│ 合 計 │ 46,353,188,542│ 25,972,216,928│ 24,351,948,329│
│(一) 都市發展行動篇 │ 655,208,020│ 518,638,000│ 375,400,795│
│(二) 婦女權益篇 │ 230,524,110│ 88,206,643│ 80,025,608│
│(三) 網路篇 │ 209,103,250│ 51,108,138│ 38,156,000│
│(四) 原住民篇 │ 34,505,832│ 34,568,912│ 95,157,232│
│(五) 社會福利篇 │ 767,618,503│ 398,612,372│ 500,699,464│
│(六) 治安篇 │ 3,615,827,624│ 2,117,578,283│ 1,836,062,605│
│(七) 醫療篇 │ 102,300,455│ 61,131,823│ 56,058,118│
│(八) 交通篇 │ 4,233,326,816│ 3,756,425,556│ 2,824,560,718│
│(九) 客家政策篇 │ 66,712,780│ 34,599,425│ 27,398,923│
│(十) 勞工篇 │ 1,047,401,151│ 1,010,308,330│ 618,353,979│
│(十一) 教育篇 │ 2,956,493,700│ 1,080,663,329│ 1,264,580,312│
│(十二) 環境生態篇 │ 3,654,508,602│ 610,352,023│ 142,132,830│
│(十三) 文化篇 │ 884,834,325│ 608,445,446│ 521,008,091│
│(十四) 工務篇 │ 26,705,929,215│ 15,301,205,648│ 15,656,428,504│
│(十五) 財經篇 │ 1,048,894,159│ 163,573,000│ 226,824,100│
│(十六) 打造新家園 │ 140,000,000│ 136,800,000│ 89,1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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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屬單位預算部分back
市政建設白皮書計畫項目預算編列情形總表
單位:新臺幣元
┌─────────────────┬─────────────┬─────────────┬─────────────┐
│ │ 八 十 八 年 下 半 年 及 │ │ │
│ 篇 名 │ │ 九 十 年 度 預 算 數 │ 九 十 一 年 度 預 算 數 │
│ │ 八 十 九 年 度 預 算 數 │ │ │
├─────────────────┼─────────────┼─────────────┼─────────────┤
│ 合 計 │ 4,750,623,418│ 3,149,022,393│ 2,453,229,659│
│(一) 都市發展行動篇 │ 18,287,198│ 351,245,551│ 7,500,000│
│(二) 網路篇 │ 140,000,000│ 30,000,000│ 114,855,460│
│(三) 醫療篇 │ 229,408,098│ 179,685,693│ 99,898,136│
│(四) 交通篇 │ │ 644,560,000│ 1,064,000,000│
│(五) 勞工篇 │ │ 12,699,000│ 13,352,000│
│(六) 環境生態篇 │ 19,000,000│ 15,200,000│ 15,136,000│
│(七) 工務篇 │ 1,703,712,758│ 843,328,905│ 466,117,688│
│(八) 財經篇 │ 2,280,021,580│ 367,785,244│ 315,805,375│
│(九) 打造新家園 │ 360,193,784│ 704,518,000│ 356,5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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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九十一年度各附屬單位預算案,經依據九十一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附
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共同項目編列基準,參考歷年預算執行實績,考量未
來經濟發展趨勢,並本撙節原則予以審核編列。
(一)營業部分:計有五個營業基金,預算核編結果如附表。其中:
1.收入、支出及純損:營業總收入182.78億元,營業總支出186.34億元
,純損3.56億元。純損數較九十年度預算純損3.25億元,計增加0.31
億元,主要係捷運公司提撥捷運系統設備重置費用等致盈餘降低及公
車處繼續虧損所致。
2.繳庫盈餘2.77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6.75億元,計減少3.98億元,主
要係捷運公司九十一年度未分配股利所致。
3.現金增資 6.5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5.51億元,計增加0.99億元,主
要係投資公車處購買公車所需資金。
4.固定資產投資30.34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19.69億元,計增加 10.65
億元,主要係捷運公司增加購置電聯車所需資金。
九十一年度營業部分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 │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 預算數 │ 金額 │ % │
├───────┼─────┼─────┼─────┼─────┤
│ 營業總收入 │ 182.78 │ 182.49 │ 0.29 │ 0.16 │
├───────┼─────┼─────┼─────┼─────┤
│ 營業總支出 │ 186.34 │ 185.74 │ 0.6 │ 0.32 │
├───────┼─────┼─────┼─────┼─────┤
│ 稅後純損 │ 3.56 │ 3.25 │ 0.31 │ 9.54 │
├───────┼─────┼─────┼─────┼─────┤
│ 繳庫盈餘 │ 2.77 │ 6.75 │ -3.98 │ -58.96 │
├───────┼─────┼─────┼─────┼─────┤
│ 現金增資 │ 6.50 │ 5.51 │ 0.99 │ 17.97 │
├───────┼─────┼─────┼─────┼─────┤
│ 固定資產投資 │ 30.34 │ 19.69 │ 10.65 │ 54.09 │
└───────┴─────┴─────┴─────┴─────┘
註:九十一年度繳庫盈餘2.77億元係自來水事業處盈餘繳庫數;本府現金
增資6.5億元係投資公車處資本。
(二)非營業部分:原有二十三個基金,九十一年度新增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
盈餘款基金、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及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等三個基金,
共計二十六個基金,預算核編結果如附表。其中:
1.收入、支出及短絀:業務總收入1,083.48億元,業務總支出921.58億
元,賸餘 161.90億元,賸餘較九十年度預算賸餘 3.85億元,計增加
158.05億元,主要係增加抵費地售地賸餘分配收入及捷運財產租金收
入等。
2.解繳市庫淨額54.70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17億元,計增加37.70億元
,主要係增加債務基金繳庫20億元及醫療基金繳庫24億元。
3.本府增撥基金61.16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7.19億元,計增加53.97億
元,主要係增撥學校興建校舍、購置教學設備及填補國宅基金短絀等
所需資金。
4.減少基金35億元,係減少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基金數額。
5.固定資產投資72.04億元,較九十年度預算32.05億元,計增加 39.99
億元,主要係增加興建校舍、停車場及購置教學設備、重置捷運系統
設備等。
九十一年度非營業部分核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與上年度預算比較 │
│ 項 目 │ │ ├─────┬─────┤
│ │ 預算數 │ 預算數 │ 金額 │ % │
├───────┼─────┼─────┼─────┼─────┤
│ 業務總收入 │ 1,083.48│ 466.44 │ 617.04 │ 132.29│
├───────┼─────┼─────┼─────┼─────┤
│ 業務總支出 │ 921.58│ 462.59 │ 458.99 │ 99.22│
├───────┼─────┼─────┼─────┼─────┤
│ 賸餘 │ 161.90│ 3.85 │ 158.05 │ 4105.19│
├───────┼─────┼─────┼─────┼─────┤
│ 解繳市庫淨額 │ 54.70│ 17.00 │ 37.70 │ 221.76│
├───────┼─────┼─────┼─────┼─────┤
│ 增撥基金 │ 61.16│ 7.19 │ 53.97 │ 750.63│
├───────┼─────┼─────┼─────┼─────┤
│ 減少基金 │ 35.00│ 35.00 │ - │ -│
├───────┼─────┼─────┼─────┼─────┤
│ 固定資產投資 │ 72.04│ 32.05 │ 39.99 │ 124.77│
└───────┴─────┴─────┴─────┴─────┘
註:九十一年度解繳市庫淨額 54.70億元係下列基金賸餘繳庫數:輔助公
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4.20億元、債務基金20億元、仁愛醫院基金
6億元、中興醫院基金2.6億元、和平醫院基金3.6億元、陽明醫院基
金3.7億元、婦幼醫院基金2.25億元、忠孝醫院基金3.7億元、療養院
基金2.15億元及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6.5億元;增撥基金61.16億元主
要係成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58.07億元、增撥國宅基金3億元、性病防
治所基金0.09億元等;減少基金35億元係減少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基
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