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九十一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一般行政:綜理區務行政、辦理文書、庶務、出納、研考事項並依鄉鎮 區調解條例辦理調解案件計819件,調解成立281件。 (二)民政業務: 1.辦理地方自治,改善民俗社會風氣,加強守望相助及改善轄區山胞生 活,就業輔導,消滅煙毒禍害宣導等工作。 2.綜理里鄰管理工作,召開鄰長會議108里次,睦鄰互助聯誼活動36次 ,活動中心出借使用1萬0,760次,各項業務均依計畫實施完成。 3.推行全民體育活動及擴大登山健行活動。 (三)社會業務:辦理身心障礙器具補助951件,殘障鑑定4,341人次,天然災 害救助戶數83戶,救濟人數265人,育兒補助人數2,507人。經建業務: 辦理農漁牧生產查報,市場衡器檢查,辦理不動產房屋移轉監證。 (四)役政業務:受理國民兵異動、徵集、勤務及後管業務。 (五)健保業務:辦理鄰長、低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地區人口全民健保之加 保(轉入)轉出業務,健保卡換發等工作。 二、九十一年度預算規模及經常門與資本門所占比例 九十一年度預算擬列數2億6,031萬3,838元,其中經常門部分1億6,922萬 8,888元,占65.01%,資本門9,108萬4,950元,占34.99%。 三、九十一年度預算與與近兩年預算數比較 前次(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還原成一年預算數為2億1,464萬3,199 元,九十年度預算數2億2,305萬949元,九十一年度預算擬列數2億6,031萬 3,838元,較前二年分別成長21.28%及16.71%,分析預算成長原因係營建 工程之萬華區政中心及萬華12號公園等延續性工程增加所致。 四、九十一年度工作重點及經費所占比例 (一)行政管理:包括一般、會計、人事、政風、調解與電子資料處理等分支 項目,預算數4,391萬6,003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16.87%。 (二)區政管理:包括民政、社會、經建、役政與健保等分支項目,預算數1 億2,481萬2,885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47.95%。 (三)營建工程:包括萬華區政中心新建工程及萬華12號公園興建工程、各區 民活動中心整修工程、鄰里建設工程等,預算數6,043萬565元,占預算 總額比例為23.21%。 (四)其他設備:包括辦公室設備、資訊設備、區民活動中心設備等,預算數 118萬3,000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0.45%。 (五)道路及橋樑工程:包括鄰里維護工程、巷道工程等分支項目,預算數 2,271萬8,430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8.73%。 (六)公園工程:包括公園維護工程、長沙公園整建工程、公園花木植栽及修 剪工程等分支項目,預算數675萬2,955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2.59%。 (七)第一預備金:預算數50萬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0.19%。 五、九十一年度施政計畫及預期施政績效 (一)民政業務 1.加強里鄰管理及里幹事服勤,以發揮里鄰工作效能。 2.執行市容查報事項,劃分督導責任區,澈底執行。 3.辦理原住民行政,加強原住民家戶訪問,提供各項輔導、扶助服務。 4.推行睦鄰互助工作,發揮睦鄰互助精神。 5.全面推展基層藝文活動,藉以改善社會風氣。 6.建立完整國小學籍資料,妥善規畫學區。 7.加強古蹟管理維護及古蹟現況查報。 8.推行全民體育,積極輔導晨間活動隊社及區級體育會,並辦理有益區 民之全民體育活動。 9.加強維護環境衛生,推行清潔日工作。 10.加強宗教輔導,鼓勵興辦公益事業。 11.積極推展調解業務,宣導調解制度功能。 (二)社會業務: 1.輔導區級團體健全組織,貫徹章程宗旨。 2.辦理各項救助與慰問,落實社會福利政策,並推動各項社會活動。 3.推行社區發展,加強精神倫理建設,增進社區福利,健全社區組織。 (三)經建業務: 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2.協辦商品正確標示,推行度量衡器公制化,建立誠信風尚。 3.協辦地區環境改造計畫,改善都市景觀。 4.辦理鄰里工程之整建與維護,落實基層建設。 5.加強鄰里公園之整建與維護,提供社區優美之休憩活動場所。 (四)役政業務: 1.推動替代役申請、施行、編組、召集等事項。 2.辦好役男身調、體檢、抽籤與梯次徵集入營,滿足國軍兵員補充。 3.加強維護在營軍人權益,照顧徵屬遺族生活,以激勵民心士氣。 4.嚴密後備軍人管理與組訓,以奠定戰時動員之基礎。 (五)全民健保業務: 1.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及中央健康保險局之相關規定辦理全民健保 第一、五、六類被保險人有關承保、保險費收催繳及發放保險憑證等 業務。 2.依法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保障被保險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