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發展局主管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 八十八年及八十九年度施政績效
(一)創新措施
      1.擴大民眾參與都市規劃與公共政策
        (1)創新邀請社區居民代表列席參與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審議。
       (2)於都市計畫草案規劃階段,舉辦「都市計畫週活動」,加強民眾參
            與都市規劃。
       (3)首創社區規劃師制度,聘請社區規劃師,協助社區發掘議題,研提
            地區發展計畫、地區環境改善方案。
       (4)辦理「台北市跨世紀發展藍圖:台北理想,你想台北」,邀請不同
            層面居民,提出台北發展構想意見,供決策參考。
      2.利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GPS)測設與檢測全市平面控制點,提供公共
        工程施作依循。
      3.配合市民運動休閒需要,於各行政區中規劃「健康中心」提供市民休閒
        運動場所。
      4.彙擬完成「推動台北市都市更新方案」共計 175項工作項目,結合市府
        相關單位共同推動都市更新。
      5.建立本市道路及建築工程之高程控管機制,改善道路、人行道、騎樓高
        低不平情形。
(二)、重要成果
      1.都市綜合規劃:
       (1)舉辦國際城市交流活動:
            A.「台北/大阪二十一世紀都市協議會」
            B.「巴黎/台北都市發展研討會」:
       (2)完成「全球城市發展報告」:
            收集柏林、墨爾本、香港、曼谷、倫敦、紐約等城市之城市發展相
            關資訊,作為本市邁向全球都市之參考。
      2.都市計畫規劃:
       (1)已發佈實施者30案
       (2)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計畫案8案,將於近期發布實施
       (3)市都委會審議通過計畫案15案,已依程序報請內政部核定
       (4)完成公開展覽計畫案9案,送市都委會審議中
       (5)進行規劃13案
      3.都市計畫管理:
       (1)完成「都市計畫空間查詢系統」相關資訊整合:
            完成本市都市計畫與地籍資料(約43萬筆)、都市更新、都市設計
            、重要地標及屬性資料整合工作。
       (2)建置土地使用分區線上核發系統,提昇便民服務效益:
            目前已完成全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上線核發,使原來 2.5工作天之
            作業時間縮短在十分鐘內完成。
       (3)完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案第九十五條之一,於八十
            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發布實施。相關核准基準表於八十九年四月二十
            六日發布實施。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土地及建築物之使
            用項目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三日公告。
       (4)完成台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修正案,於八十八年六月八日發布
            實施。
      4.地區環境改造:
        辦理地區環境改造計規劃中23案,及完成14項工程施作。
      5.都市設計:
       (1)完成「華陰街徒步區」都市設計審議及公告實施。
       (2)一九九八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已召開5次專案小組會議,並完成 17
            項公共藝術施作
       (3)辦理營建署補助款廣告物示範計畫完成「華陰街」、「迪化街」、
           「愛國東路婚紗街」、「臨江街夜市」、「西寧南路地區」、「 重
            慶北路鈕釦街」等6處廣告物之輔導更置作業。
       (4)完成「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發布實施。
       (5)加速本市都市設計審議:
            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審議通過幹事會 279
            件、委員會208件、核備201件,幹事會平均每月審議約15件,每件
            約費時10.5五天,委員會平均每月審議約14件,每件約費時12.4天
            ;辦理核備每月平均約14件,每件約費時8天。
       (6)完成台北市大西區(舊城垣、艋舺、大稻埕)夜間景觀改善實施計畫
            。
       (7)完成立法院、教育部、舊台大醫院、外交部及中央銀行等 5幢建物
            夜間照明工程施作、啟用。
       (8)完成「八德路一段徒步區」試辦計畫及居民說明會。
       (9)協助工務局完成中山北路、仁愛路人行道更新工程。
      (10)研訂本市都市夜間景觀綱要計畫暨實施方案。
       (11)全國首創舉辦公共藝術營,介紹公共藝術內容及執行方式,俾利公
            部門公共藝術之推動。
      (12)辦理亞洲設計論壇,邀請國際知名建築師、建築學者,針對本市西
            區的潛力與發展課題提出建言,以為後續規劃之參考。
      (13)完成架設廣告物資訊服務網站。
      (14)辦理西門徒步區造街計劃。
      (15)執行一九九九敦化藝術通廊公共藝術甄選案,選出之「鳥籠外的花
            園」、「嗡嗡的風景」、「源」、「如魚得水」、「山居」、「自
            在」、「時間斑馬線」、「草人」及「飛躍東區」等 9件作品,已
            於八十九年四月完成設置。
      (16)研擬完成「台北市天橋、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台北市一公頃
            以上公園都市設計準則」、「台北市建築基地開發許可回饋方式與
            核算標準管理實施要點」、「台北市山坡地建築開發都市設計準則
            」等草案。
      6.都市更新與開發:
       (1)研擬完成大同區「雙圈雙軸  舞動大同」及萬華區「雙軸雙心  五
            功能分區」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
       (2)完成永樂市場騎樓增建及迪化街一段(迪化街第一銀行至南京西路
            段)道路景觀改善工程。
       (3)獎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事業通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更新案計
            有 9案,提供區民活動中心、開放性空間廣場、公共廊道與停車位
            ,改善人行步道鋪面,協助開闢計畫道路及認養公共設施及設備等
            。
       (4)因應天災及不可抗力因素,對於遭受損害建物,公布「增訂台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九十五條之二」條文,協助受災建物得以
            原建蔽率、原容積率(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
       (5)保存迪化街歷史風貌,辦理大稻埕歷史建物家屋門診,協助完成 6
            件建物維修及12件建物更新門診工作。
       (6)首宗市府與社區團體共同向中央爭取通過大理街附近地區都市計畫
            案,在兼顧台糖公司土地之權益下,將其部分土地變更為公園用地
            ,提供社區使用。並協調台糖公司同意提供部分公園用地土地,先
            行簡易綠化,供社區使用。
       (7)推動台北車站特定區開發及短期簡易綠化計畫。
       (8)完成建國啤酒廠保存暨再利用案規劃,並研擬都市計畫變更案。
       (9)推動建成圓環再生計畫及西門市場更新再利用案,完成細部設計規
            劃。
      (10)推動大同區斯文里整宅更新重建,設置更新工作站辦理更新計畫規
            劃。
      (11)研擬大同區歸綏街及萬華華西街附近都市更新計畫。
      (12)研擬艋舺新站、西園路、重慶北路與鄭州路段、孔廟保安宮附近地
            區等 4案地區環境改造計畫。
      (13)振興產業舉辦舊市區艋舺新站商圈、大同區風華再現新文化系列及
            松山區五分埔成衣產業等振興活動。
      (14)研擬台北新站、西門地區及中正紀念堂特定專用區等 3處都市更新
            計畫。
      (15)研擬完成「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草案)」、「台北市都市建
            設及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草案)」送市議會審議。
      (16)完成公告劃定本市131處都市更新地區。
      (17)協助東星大樓更新重建,公告「劃定臺北市松山區寶清段七小段六
            八八地號(原東星大樓基地)為更新地區案」,並核准成立都市更
            新會,協助研擬都市更新事業計劃。
      (18)成立大同及萬華區都市更新工作室,加速推動舊市區都市更新。
      7.都市測量:
       (1)辦理本府新擬(修)訂細部計畫案測設都市計畫樁位計包括「變更
            濱江轉運站東側部份農業區、特定專用區、污水處理廠、車站用地
            為道路用地計畫案」等12案。
       (2)為配合本府年度列管公共工程用地徵收、分割及施工作業,辦理都
            市計畫樁位實地檢測、補建及點交都市計畫樁位總計2,641點。
       (3)維護本市都市計畫樁位之正確及完整,裨利隨時提供相關單位使用
            ,派員實地查對樁位,總計完成查對9,384點。
       (4)配合本府年度列管公共工程用地徵收案,檢測、補建並指告有關樁
            位供用地單位施工及地政單位辦理地籍逕為分割之依據。
       (5)配合本局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線上核發,實地檢測、補建並指告有
            關樁位供地政單位辦理未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辦理地籍逕為分
            割之依據。
       (6)應市民建築及本府施政建設需要,提供都市計畫道路規劃標高 310
            件。會勘、會審及變更案計 278件。完成88年台北市堤防及水準點
            、15座橋樑、抽水站機房、水門底堤防頂高程檢測成果,並正積極
            辦理八十九年度高程檢測案,以提供養工處謀求改善及策劃防洪措
            施之參考依據。
       (7)八十八年度因應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基礎建置計畫之「台北市門號
            碼及其位置資料管理系統」建置及配合市政建設需要,辦理全市10
            00千分之 1數值地形圖修測及其圖檔更新工作,共計修測完成1500
            公頃。

二、 九十年度施政計畫
(一)研修台北市綜合發展計畫,推動城市國際化業務,協調推動都會區域縣市
      合作策略行動方案,健全都市發展。
(二)推動親山親水計畫,提昇市民休閒遊憩品質。
(三)賡續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重大專案計畫,擴大民眾參與,健全都市發
      展。
(四)研擬台北市容積發展策略及辦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相關法規修
      訂作業。
(五)推動地區環境改造計畫及社區規劃師制度,以落實市民參與,提昇地區環
      境品質。
(六)研訂公共工程都市設計準則,俾利公共工程之推動與都市景觀之和諧。
(七)推動示範性徒步區規劃設計及鼓勵民間投資興建街道設施,以提昇人行空
      間品質及美化市容。
(八)加速推動老舊社區都市更新,改善公共環境品質,促進產業振興,均衡東
      西發展
(九)賡續協調推動台北車站、建成圓環、西門市場等策略地區及本市整建住宅
      之更新開發。
(十)獎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事業,簡化作業程序,提昇審議效能。
(十一)推動都市計畫測量資訊化,建立網路查詢系統,辦理數值地形圖檔之圖
        形處理及圖檔格式轉換作業。

三、 九十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
     │  業務計畫              │     經    費     │     百分比     │
     │                        │   (單位:萬元)   │       (%)      │
     ├────────────┼─────────┼────────┤
     │  一般行政              │        6,233     │        10.48   │
     ├────────────┼─────────┼────────┤
     │  綜合規劃              │        2,734     │         4.60   │
     ├────────────┼─────────┼────────┤
     │  都市規劃              │        7,998     │        13.45   │
     ├────────────┼─────────┼────────┤
     │  都市設計              │        4,103     │         6.90   │
     ├────────────┼─────────┼────────┤
     │  都市更新與開發        │        3,785     │         6.36   │
     ├────────────┼─────────┼────────┤
     │  都市勘測              │        5,017     │         8.44   │
     ├────────────┼─────────┼────────┤
     │  建築及設備            │       19,533     │        32.84   │
     ├────────────┼─────────┼────────┤
     │  非營業循環基金        │       10,000     │        16.82   │
     ├────────────┼─────────┼────────┤
     │  第一預備金            │           68     │         0.11   │
     ├────────────┼─────────┼────────┤
     │                        │                  │                │
     │  合計                  │       59,471     │       100.00   │
     └────────────┴─────────┴────────┘
四、 預期施政績效
(一)修訂綜合發展計畫,作為本市中長程發展計畫依據。
(二)推動都會區域合作,協調解決都會發展問題。
(三)辦理親山親水計畫,建立永續發展城市。
(四)賡續辦理軍事用地通檢案,完成松山、信義、內湖、大安、中正等區都市
      計畫通檢案。
(五)研擬台北市容積發展策略及規劃政策,健全都市發展。
(六)辦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相關法規修訂,訂定台北市都市計畫變
      更回饋制度。
(七)預計完成「地區環境改造計畫」規劃設計共15案,環境改善工程20案,另
      預計將聘請50位社區規劃師協助本市社區居民研提「地區發展計畫」。
(八)辦理「都市設計審議開發許可管制規範」,提昇都市設計審議功能。
(九)辦理首都核心區都市計畫案、總統府前廣場改造計畫。型塑本市核心區之
      特色、風格與品質。
(十)辦理「人行系統與環境設施系統協調規劃作業」、「街道傢俱整合規劃設
      計管制」創造優質與便利都市環境與景觀。
(十一)研訂大龍峒、社子島地區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作為都市更新之指導。完
        成「都市更新地區公共環境改善計畫」。
(十二)推動執行大同、萬華等舊市區再發展更新計畫方案。
(十三)賡續協調推動台北車站、建成圓環、西門市場等策略地區之更新開發。
(十四)推動公有窳陋閒置房地更新及再利用、輔導獎勵民間都市更新事業,加
        速本市都市更新。
(十五)賡續推動整建住宅地區更新規劃設計,改善整建住宅環境與居住品質。
(十六)推動都市計畫測量資訊化,建立網路查詢系統,提供迅速、正確測量資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