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管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新設學校機構
     1.遴選產生教育局長。
     2.推動成立文化局。
     3.成立雙園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4.完成設立3所開放教育學校-健康國小、永安國小、新生國小。
     5.成立麗山高中,於八十九學年度正式招生。
     6.設置文山區、士林區、萬華區、南港區社區大學。
  (二)研訂白皮書及計畫
     1.完成「台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
     2.訂定「台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減輕學生書包重量實施計畫」、「教師輔
       導無效及管教不當處理原則」、「防止學生加入幫派實施計畫」、「各
       級學校清查學生疑似涉入幫派行為指標參考資料」。
     3.推動「台北市各級學校社會工作試辦方案」。
     4.完成台北市教育局建制各級學校(含幼稚園)教學資源中程計畫、提昇教
       師資訊能力中程計畫及學生畢業應具備之基本能力指標。
     5.推動辦理學校日試辦計畫。
  (三)增訂法令
      研訂「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臺北市教育審議委員
      會設置辦法」、「臺北 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臺北市國
      民中小學教育實驗諮詢小組設置要點」、「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
      實施要點」、「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幼稚園暨社教機構推行母語教學
      實施要點」、「台北市國民小學英語教學實施要點」、「中小學兼任教
      師聘任要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評鑑小組設置要點」
      、「臺北市外國僑民設置補充規定」。
  (四)其他重要教育措施
     1.實施課程實驗-於北政、北安國中辦理「自主學習實驗班」。
     2.補助私立學校學生學雜費及教學設備。
     3.各級學校全面落實推動生命教育,積極推展情緒教育。
     4.強化青少年輔導網路,加強法治教育,建立學生申訴制度,貫徹「教師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精神,落實生活教育功能。
     5.推動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研擬高中職多元入學歸併方案,改進高中入
       學命題技巧,研發國中學科基本能力測驗。
     6.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全面實施國小三、四、五年級英語教學;實施
       幼稚園母語教學;  設立「語文教育班」,協助非華語系學生學習華語
       。
     7.辦理二十一世紀新公民運動系列活動、「健康寶貝」選拔及表揚活動。
     8.針對行為偏差學生,辦理「社區少年學園」、「多元性向發展班」、「
       青少年愛之旅中途學校」。
     9.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7人,將總務處組長改為專任,設置跨
       校專任人事管理員。
     10.降低國中小班級學生人數,八十八學年度國小每班降為30.03人、國中
        每班降為32.20人;推動國民中小學發展小班教學精神計畫。
     11.試辦國小一般適齡兒童在家自行教育。
     12.有條件開放私立國中、小收費自由化,鼓勵私人興學。
     13.實施台北巿幼兒教育券。
     14.推動幼兒教育週系列活動,舉辦幼稚園博覽會。
     15.增設學校戶外球場夜間照明設施。
     16.完成青少年育樂中心主體工程、信義國小擴建工程拆遷及後續綠美化
        圍籬工程、龍門國中新建工程拆遷及老松國小擴建工程拆遷。
     17.完成各級學校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作業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
        暨校舍因九二一地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其使用評估表。
     18.委託市立療養院及榮民總醫院辦理嚴重情緒障礙學生教育班。
     19.鑑定安置特殊教育幼兒進入公立幼稚園。
     20.辦理視障、聽障、自閉症、在家教育、住院及幼稚園之特殊教育學生
        巡迴輔導。
     21.成立聽力語言、職能及物理三類治療團隊,提供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醫
        療專業治療、諮詢及輔導。
     22.提供470名無法自行上下學學生交通車接送服務,並提供800多名學生
        交通補助費。
     23.減免2,000多名身心障礙學生就學高中職學雜費。
     24.提昇校園網路速率改以寬頻之ADSL方式連線;建置各級學校電腦
        教室、國中小教室電腦;建置各級學校教學科教材資源庫;辦理教師
        資訊素養研習。
     25.警方查獲涉及幫派學生經教育局輔導計有26人脫離幫派組織。
     26.區隔國小、國中、高中(職)春暉專案業務推展措施,並結合衛生局
        辦理相關性業務研習。
     27.舉辦「菸害防治教育」研習。
     28.辦理「台北市提昇各級學校學生體能」各項研習活動與相關獎勵。
     29.完成國中及高中(職)全部學生之B型肝炎篩檢及疫苗注射;實施國小一
        、四年級及國中、高中(職)一年級學生等16萬人次的心臟病篩檢工作
        。
     30.辦理台北心念革新教育;遴選12所中心推廣學校執行台北心教育。
     31.進行本市各級學校地震災後補強復建工程。
     32.各級學校成立「生命教育推動小組」。
     33.積極推動跨局處之春暉宣教工作之合作專案。
     34.整合台北市教育視導工作,建立完整教育視導制度。
     35.提供教育統計資訊上網供一般民眾查詢。
     36.推行多元價值教育,並加強推動「完全學習」、「體驗學習」等措施
     。
     37.提供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獎學金200個名額、助學金1,600個名額
     。
     38.開放本市高中職校男生修習護理課程。

二、九十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推動教育心念革新,全面實施生命教育,建立學校群組及教育夥伴關係
      ,擴展學校師生公共服務教育,強化兩性平等教育及法治教育,活絡教
      育新機制、新文化及新精神。
  (二)落實教育行政民主化,結合民間教育團體、組織,推動多元入學方案、
      學校本位管理及各項教育實驗,創造多元教育情境。
  (三)兼顧公私教育均衡發展,適切調整公立學校新設、合併、改制相關措施
      ,輔導協助私立學校穩健經營。
  (四)注重教育專業品質,實施「校務評鑑制度」、「校長遴選制度」、「教
      訓輔合一制度」、專業匯談,研發「教學導師制度」、「教師分級制度
      」,革新教育視導措施,健全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功能,繼續提高國
      小教師員額編制,調降各級學校班級人數,落實九年一貫課程及小班教
      學。
  (五)整合教育資源,改進學區劃分措施,推動外語及母語教學,落實「各級
      學校春暉方案」、「防治幫派滲入校園實施方案」、營養午餐計畫。
  (六)提升幼稚園整體水準,規劃幼兒實驗學校,建構幼兒教育準義務化之基
      礎;加強特殊教育鑑定、安置、輔導措施,推動「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
      理計畫」,籌設第二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發展健全之特殊教育完
      善體制。
  (七)開展務實之教育建設,貫徹學校及教育機構公共安全措施,辦理學校用
      地徵收、撥用及闢建事項,改善師生教學環境設施。
  (八)強化現行體育行政功能,訂定學生體適能及游泳指標,規劃興建體育場
      館、健康中心,妥善維護管理學校夜間照明設施,推動體育衛生保健措
      施,積極打造體育台北城。
  (九)積極推動「資訊教育白皮書計畫」,研訂學校師生資訊能力指標,建立
      各科教材資源庫,建置校園網路及資訊設備;規劃設立「網路大學」,
      營造多元、便捷學習環境。
  (十)發展家庭教育普及機制,強化國際教育交流,繼續設立社區大學,整合
      各類學習型組織,建立終身學習社會雛型。
三、預期施政績效
  (一)新設學校機構
     1.完成台北藝術學校籌設。
     2.規劃籌辦臺北市第二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3.增設大同區、松山區二社區大學。
  (二)研訂白皮書及計畫
     1.配合國小全面英語教學的實施,整體研訂臺北市中小學暨幼稚園外語教
       學白皮書。
     2.訂定國小教學環境六年改善計畫,逐步提供師生教與學之優質環境。
     3.研訂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招生實施要點,使私立學校健
       全發展。
     4.研議國民小學校務評鑑實施方案,建立教育績效責任制度。
     5.辦理全民學習外語列車方案。
     6.推展家庭教育方案。
     7.規劃建立國際都市教育指標。
  (三)增訂法令
     1.配合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的提高,研訂國民小學經營管理自治條例,有效
       運用各項人力資源。
     2.研訂國民中小學公辦民營自治條例,鼓勵民間參與興辦教育事業。
     3.研訂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籍管理辦法,健全學籍管理制度。
  (四)其他重要教育措施
     1.推動各級學校落實游泳教學及水上安全教育實施計畫,本局訂定國小15
       公尺、國中25、高中職50公尺之游泳指標,並透過完善軟硬體之規劃,
       使本市學生都能達到「人人會游泳,個個能自救,人人懂救生,個個能
       參與」的目標。
     2.推動各級學校飲用水設施改善計畫及生飲水計畫,與台北市自來水事業
       處合作,全面體檢及改善學校飲用水設施,確保校園飲用水水源安全,
       提昇飲用水品質,維護師生健康。
     3.推動教學導師制度、教師分級制度及研議延長國民教育。
     4.逐年降低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每班班級學生人數,以提升教
       育品質。
     5.加強國小學童藝術欣賞能力,落實藝術生活化目標。
     6.實施母語教學向下延伸至國小一、二年級及幼稚園。
     7.建立國小教師、校長專業發展辨識、檢定及換証系統,落實評鑑與分級
       的功能。
     8.發展一、四、六年級數學與科學學生基本學力指標,透過評鑑系統的建
       立,確保及提昇鬆綁後應有得教育水平。
     9.鼓勵家長自我進修成長,結合中央家庭教育法的研擬,編列專款開設進
       修課程,以引進家長人力資源,協助教師教學。
     10.提昇幼稚園整體水準,規劃幼兒實驗學校,建構幼兒教育準義務化之
        基礎。
     11.推展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工作。
     12.落實「台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各項實施方案。
     13.積極完成「台北市運動場館系統」,並朝以下三大方向推動:
        (1)興建國際級大型運動場館:如興建台北巨蛋體育館。
        (2)整建現有中型運動場館:如整建市立體育場,該場地一期工程-
            興建1萬5,000席多功能體育館,訂於九十年初動工。
        (3)興建各行政區市民健康中心:12個行政區各興建一座觀眾席位1,0
            00人左右之多功能市民健康中心,其中首座北投區(石牌公園)健
            康中心,訂於九十年初動工。
     14.積極推動與外僑學校之體育交流。
     15.舉辦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亞太聾人運動會。
     16.加強學校午餐之衛生管理,並推廣一校供應多校之學校午餐措施。
     17.完成台北藝術學校、秀山國小、華崗國小用地取得相關事宜。
     18.推動教學資訊化,班班設置電腦設備,提昇教學品質;並規劃建置網
        路大學,提供不受空間、時間限制之終身學習管道及環境。
     19.配合「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擴大內需方案之推動,加速培育教師
        基本資訊素養,並應用資訊科技融入各學科教學,以落實資訊教育向
        下紮根目標。
     20.完成「落實學校本位管理之研究」,加強督學室視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