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主管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 區里行政
(一)區政業務監督:
1.輔導各區公所規劃發展地方特色,辦理文化活動及持續ISO-9002國際品質
宣導追查。
2.配合實際需求適時修正里幹事服勤及考核要點,選拔品性端正服務績效優
良之里幹事公開表揚獎勵,並提供至國外觀摩基層公共建設機會,以擴充
工作知識提昇工作效能。
3.持續推動「區政業務電腦化」,建立區政業務資料庫。
4.災害防救:
(1)執行本局防救災勘查任務,督導本市各區公所成立區災害防救中心,執行
各項災害預防應變及復建任務。
(2)健全本市防救災害體系,提升區級防災中心緊急應變功能,減少災害發
生時之生命財產損失。
(二)區里組織及訓練:
1.加強辦理區政授權,充實區政功能,檢討修正區公所組織編制,因應地區
特色之調整,使區公所組織彈性化,配合各區特有文化,強化區公所組織
功能。
2.因應各區實際發展狀況,辦理里界調整工作,以符合地方實際需求。
3.透過區里工作人員業務研習會培養區里行政人員對基層工作之正確觀念,
加強為民服務態度。
4.依據臺北市改善市容查報及處理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對有礙市容衛生道
路破損等,透過網路查報,並透過主題議題之管制機制,促請權責單位迅
速改善,以維市容觀瞻。
5. 市長至各區主持區政說明會及與民有約,直接面對面溝通,主動發掘問
題、解決問題。
6. 本計畫以往年度辦理行政區域圖及區里界說、改善市容查報與區政說明
會暨市長與有約等,推動區政業務,同時傳達市政重要指示,績效良好。
(三)上開推動區里行政革新,編列經費2,645萬8,015元。
二、 自治業務
(一)區里自治行政業務:
1. 建立里鄰完整資料,落實里鄰長動態管理,辦理里長傷病住院醫療、喪葬
、殘障補助等福利互助,里鄰長喪葬慰問金之發放,里長退職酬勞金給與
等,增進里鄰長福利。
2. 推動本府各局處十職等以上人員認養本市各里,參加里民大會及基層建
設座談會聽取民意解決民瘼,擴大民眾參與,促進雙向溝通。
3. 透過里鄰長研習參觀活動,增進里鄰長工作知能及效能。
4. 為慰勉里鄰長服務基層之辛勞,經由公開表揚,以彰顯其重要。
5. 建立里鄰長協助治安改善及災變通報系統,並經由敦親睦鄰活動,凝聚
社區意識,進而充分發揮基層里長之服務及守望相助之功能。
6. 二十一世紀公民養成訓練:透過各種研習活動、培養里鄰長及熱心地方
民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之知識,進而落實社區主義。
7. 透過友善里鄰生活環境之認證,增進里鄰社區民眾榮譽,共同維護良好
里鄰生活環境。
8. 協助辦理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
(二)區里建設業務:
1. 督導基層建設業務,維護里鄰巷道平整,提供良好通行環境,加強產業
道路養護品質,提供巿民行的便利。
2. 舉辦鄰里工程、社區環境改造等研習活動,及鄰里公園維護觀摩活動,
增加鄰里工程人員專業知能。
3. 落實社區總體營造、改善老舊社區環境,擴大巿民參與,創造優質社區生
活環境。
4. 辦理鄰里活動公共空間補助,擴大提供巿民活動空間,使各鄰里公共空
間符合居民所需,提供巿民良好休閒、集會場所。
5. 依「本市各區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規定審慎評估設置各區區民活動
中心;規劃設計公民會館及區民活動中心以應社區之需。
6. 本計畫以往年度辦理社區環境改造計畫及各種研習活動等,擴大市民參
與,進而落實社區主義,創造優質社區生活環境。
(三)民生社區中心管理:
1.妥善管理民生社區中心場地及設備,提供民眾集會、運動、休閒活動之
最佳場所。
2.開辦技藝研習班,培養市民正當休閒活動,充實市民精神生活。提昇巿民
生活品質,促進社區居民情感交流與互動關係。
(四)上開推動自治業務革新,編列經費2億1,516萬0,040元。
三、禮俗宗教
(一)宗教業務:
1.研定本市宗教管理自治條例。
2.辦理宗教團體負責人研習計畫、未完成登記之宗教團體(未登記宗教組織
)負責人講習會、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績優表揚會等。
3. 增進本市宗教團體間之聯繫溝通,並加強其對宗教行政、財務之處理能力
,發揮正信宗教力量以淨化人心,並藉以輔導各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事
業。
4.輔導本市未完成登記之宗教團體(未登記宗教組織)各項活動正常發展,
減少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5.激勵宗教團體發揚宗教仁愛、慈善精神、服務群眾,增進社會福祉和諧,
以發揮宗教濟世功能,而收教化人心之效果。
(二)調解業務:擴大宣導調解業務及督導各區調解委員會,加強推行調解業務
,辦理觀摩研習暨聯誼活動,充分發揮各區調解委員會功能,確實做到排
解地方紛爭,減少不必要訟源。
(三)禮俗業務:
1.九十年孝行模範、本市孝悌楷模之選拔表揚及歷屆孝行模範聯誼活動,經
由公平、客觀的審查評選出孝悌楷模及孝行模範,藉由表彰孝行,以敦風
勵俗宏揚固有孝道。
2.辦理推行改善民俗暨國民禮儀,獎勵各區改善民俗實踐會績優人員,藉由
舉辦民俗、喪葬禮儀志工人員之培訓,發揮各區改善民俗實踐會功能,落
實端正禮俗的工作。
3.辦理市民聯合婚禮暨新人說明會,藉由市府舉辦市民聯合婚禮,倡導婚禮
簡約,避免舖張浪費,強化兩性婚姻關係,鞏固家庭組合,進而促進社會
和諧。
4. 推動榮譽市民選拔活動,藉由榮譽市民的表揚,讓更多市民投入公益活
動,並以端正 社會風氣,消弭暴戾於無形。
5. 辦理春秋二季烈士入祀活動,營造隆重莊嚴的氣氛,彰顯烈士忠勇行為
與事蹟,凸顯政府及各界對烈士之崇敬。
6. 配合各項節慶、民俗、祭典,辦理慶祝、紀念及歲時節令等民俗活動如
臺北燈節,慶祝元宵系列活動等,期使人心團結,認同國家,進而為這
塊土地共同奮鬥打拼。
7.客家文化保存:
(1)維護管理客家文化會館、北區分館暨藝文活動中心空間,以提供客鄉親
們作為客家文化研習場所。
(2)辦理客家文化節系列活動,客家相關教育推廣,培訓活動(含志工,大專
客家青年,客語配音廣播人才等),客家青年種子營及客家少年夏令營
活動等,豐富本市族群生態,凝聚都會客家鄉親之情感,保存都會客語
的普遍使用,延續客家文化的傳承,以兼顧並建立本市文化的多元性與
獨特性。
8.推展本市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提供市民正當休閒去處,以充實市民精
神生活,落實文化建設於基層,改善社會風氣,提昇市民藝文水準。
9.辦理亞洲地區非政府組織博覽會,進行城市與城市間的對話,城市與民間
組織間的對話,舉辦「打造二十一世紀新都市」-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對
話。
10.舉辦同志公民運動,在多元的社會,少數族群,應當得到尊重與關懷,提
供同志和非同志在都市平等共存的起點,俾尊重少數團體的社會生存的發
言權。
11.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維持及舉辦活動等費,藉民俗文物保存、展示及舉
辦各種民俗活動等,提供市民正當休閒場所及各種民俗活動,充實市民精
神生活。
12.本計畫以往年度辦理各項節慶民俗祭典,營造傳統節慶熱鬧活潑氣氛、豐
富本市族群生態,延續客家文化傳承,以兼顧並建立本市文化的多元化與
獨特性、提供市民正當休閒,充實市民精神生活,提昇市民藝文水準。
(四)上開推動禮俗宗教業務,編列經費1億1,770萬5,786元。
四、戶政業務
(一)戶籍業務:
1.整理戶政法令彙編,正確戶籍登記及戶籍資料供給,落實戶政便民及戶籍
行政之執行。
2.督導各區戶政事務所延長夜間上班,未按址居住人口清查等業務。
3.實施戶政案例研討:為期同仁對戶政法令有更進一步了解,將對歷年來戶
政案例進行研討與經驗交流,以期簡化作業流程並對相同案例統一作法。
4. 辦理「外籍新娘適應輔導班」,俾期早日適應國內生活環境。
5. 編造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人名冊事宜。
6. 配合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建立指紋檔,規劃試辦設立快速通關窗口,已
建立指紋檔市民憑指紋辨識身分替代國民身分證,提供快速請領戶籍謄
本、戶口名簿等服務。
7.建議內政部修改戶政資訊系統,由本市試辦跨區申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
簿,市民可在本市任一戶政所辦理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請領,符合市
民需求,達便民效益。
8.建置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及光復後除戶簿頁索引,建置完成後,可以姓名
檢索方便調閱除戶資料,縮短作業時程,節省民眾等候時間,提昇便民服
務。
9.各戶政事務所擇適當人、地,試辦在宅收件及提供諮詢服務,藉戶政在社
區定點收件服務,結合社區力量,擴大服務據點,落實走動式服務理念,
提供市民更貼心的服務。
10.為避免戶籍登記與實際死亡人數產生落差,規劃建立死亡通報系統,請醫
療院所、地檢署開立死亡書證時,通報戶政機關俾利戶政機關催告申請義
務人辦理死亡登記。
11.為便利民眾覓址,九十年度全力辦理本市門牌清查計畫,以澈底解決本市
部份道路巷弄門牌紊亂情事,並清除舊門牌,通報轄區戶政事務所處理。
12.本市戶政業務於八十七年通過ISO9002認證,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國內進行轉換為ISO 2000版作業,將於九十年度申請改版作業。
(二)上開戶政業務,編列經費3,952萬7,161元。
五、戶政事務所業務:
(一)戶籍登記及管理:
1.本市十四戶政所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請領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日據
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英文戶籍謄本、核發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核發
證明;並落實清查未按址居住人口、戶口校正及門牌清查作業等。
2. 依照「兒童福利法」規定辦理新生兒出生證明書通報作業。
3.按轄區戶別、性別、年齡別、婚姻狀況、與原住民人口數等分類辦理人口
統計。
4.落實戶籍巡迴查對工作,主動服務民眾。
5.受理申請補(換)發門牌,並依據實況辦理門牌整(改)編及辦理新闢道路命
名工作。
6.按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基礎環境建置計畫維護本市門牌資料庫,以提供行
政決策參考。
(二)上開推動戶政業務,編列經費7億9,438萬2,052元。
六、孔廟業務
(一)祭典工作:辦理大成至聖先師二五五0年誕辰釋奠典禮。
(二)孔廟簡介:
1. 辦理認識孔廟暨文化傳承等各項藝文推廣活動。
2. 配合傳統節日舉辦節慶活動。
3. 建制不同類型志工制度;續申請文獻會、保安宮古蹟解說義工進駐解說
,並受理團體申請導覽孔廟。
4. 孔廟轉型計畫之規劃及執行。
5. 孔廟週邊環境之改善。
(三)上開推動孔廟業務,編列經費1,391萬1,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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