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公所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 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 為民服務工作
     1. 持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在既有為民服務基礎上,實施從頭到腳一系列
        服務措施,使民眾感到新市府為民服務品質之熱忱及決心。
     2. 利用內部區域聯網,全面公文電子作業:內部會議、開會通知、傳閱資
        料均利用區域網路傳遞,逐次達到無紙辦公環境。
(二) 民政業務
     1. 辦理地方藝文活動及區內災害易發生地點之勘查列管。
     2. 辦理結合區內各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機關學校等團體,共同辦理
        地方文化特色活動12項及舉辦體育活動7項。
     3. 舉辦區內清潔日、國家安全週、預防登革熱等工作。
(三) 社會業務:辦理中低收入戶4,055件、育兒補助3,010件、辦理急難救助158
     件、辦理敬老愛殘車票發放12萬5,249件及輔導社區發展理各項活動85次。
(四) 經建業務:辦理鄰里工程、公園工程及產業道路及登山步道興建及維護等。
(五) 受理各兵役業務、第五、六類健保卡業務及接受民眾陳情與調解業務,計
     辦理調解案件471件,陳情案件39件,普護各界肯定。
二、 九十年度預算規模及經常門與資本門所佔比例
     九十年度預算數3億0,188萬5,508元,其中經常門部分1億9,726萬3,055元
     ,占預算數比例為65.34%,資本門1億0,462萬2,453元,占預算數比例為
     34.66%。
三、 與近兩年預算數比較
     該所八十八年度法定預算數為2億5,773萬9,000元, 八十八年下半 年及
     八十九年度(換算成一年)預算數2億4,803萬5,187元,九十年度預算數3億
     0,188萬5,508元,較前二年分別成長17.13%及21.71%,主要係因補助里
     鄰建設經費、營建工程及鄰里道路工程因業務計畫增加之故。
四、 九十年度工作重點及經費所占比例
  (一) 行政管理:包括人員維持費、一般行政、會計、人事、政風、調解與電
       子資料處理等分支計畫,預算數5,075萬6,514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
       16.81%。
  (二) 區政管理:包括人員維持費、民政業務、社會業務、經建業務、役政業
       務及全民健保業務等分支計畫,預算數1億4,600萬6,541元,占預算總額
       比例為48.36%。
  (三) 營建工程:包括興建秀山區民活動中心、文化區民活動中心、補助里鄰
       長建設經費及興建公民會館等分支計畫,預算數3,065萬2,375元,占預
       算總額比例為10.15%。
  (四) 其他設備:包括行政中心電梯更新工程、監視系統、冷氣機及電腦系統
       設備等分支計畫,預算數1,066萬0,060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3.53%。
  (五) 交通及運輸設備:汰換公務機車二輛10萬8,000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
       0.04%。
  (六) 道路及橋樑工程:編列鄰里維護工程、產業道路維護工程及立農街路面
       側溝整修工程等分支計畫,預算數5,851萬6,262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
       19.38%。
  (七) 公園工程:編列鄰里公園設施改良維護及綠化工程等分支計畫,預算數
       468萬5,756 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1.55%。
  (八) 第一預備金:預算金額50萬元,占預算總額比例為0.17%。
五、 九十年度施政計畫及預期績效
  (一) 推動行政革新,提高行政效能;落實市民申訴功能,廣徵市政建設興革
       意見,提高為民服務之功效;辦理調解業務,減少訴訟,增進社會和諧
       ;配合推動區政業務電腦化,發展電子、網路化公文處理系統。
  (二) 加強里鄰管理,發揮睦鄰互助;強化政令宣導,健全地方自治;整理環
       境清潔、美化市容;推動全民體育,提倡正當休閒;舉辦地方藝文活動
       ,提升民眾精神生活,培養人文素養。
  (三) 照顧中低收入老人生活、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等社會救助業務;辦理
       綜合防災演習,加強機關間橫向聯繫,以掌握救災第一時間,減少災害
       損失,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輔導社區發展及人民團體業務,提
       升社區居民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和諧團結。
  (四) 加強登山步道清潔維護,提高區民整潔的休閒空間;辦理鄰里道路、產
       業道路之維護,提升民眾「行」的便利與安全;加強鄰里公園管理維護
       及綠化,並推動認養制度,增進市容整潔,落實基礎建設及美化市容。
  (五) 賡續辦理兵役政策之國民兵管理、役男徵兵處理,以適應戰時人力之運
       用,增強國力;並照顧貧困徵屬生活,維護在營軍人權益。
  (六) 辦理本區全民健保第一、五、六類被保險人有關承保、退保、停保異動
       事項及發放保險憑證等業務,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七) 為保障洽公民眾及同仁之安全,辦理行政中心電梯更新工程,提供安全
       、便捷的環境。
  (八) 興建秀山及文化區民活動中心,推動地方建設,滿足區民集會及舉辦活
       動空間之需求。
  (九) 興建公民會館,提供里長聯誼活動及舉辦文化研習、展覽活動場所之用
       ,提高居民文化素養及公民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