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 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一) 以創新服務、配合既有為民服務基礎,使民眾感受新市政府全力提昇為民
服務品質之熱忱及決心。
(二) 民政業務:結合區內各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共同辦理地方文
化特色活動及舉辦區內清潔日、國家安全週、預防登革熱等工作。
(三) 社會業務:辦理中低收入戶2,263件、育兒補助1,808件、急難救助139戶等
及輔導社區發展辦理各項活動。
(四) 經建業務:辦理鄰里維護工程及社區環境改造連雲公園整建工程。
(五) 受理各項兵役業務、第五、六類健保卡業務及接受民眾陳情與調解業務,
普獲各界肯定。
二、 九十年度預算規模2億1,440萬5,499元
九十年度預算規模2億1,440萬5,499元,其中經常門部分1億6,441萬4,389
元,占77%,資本門4,999萬1,110元,占23%。
三、 與八十八年度、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換算成一年度預算)之預
算成長比較
單位:新臺萬元
┌────┬───────┬─────────┬─────────┐
│ │ │八十八年下半年及 │ │
│ │ │八十九年度(換算成 │ │
│ 區分 │ 八十八年度 │一年度預算) │ 九十年度 │
│ │ │ │ │
├────┼───────┼─────────┼─────────┤
│ │ │ │ │
│預算金額│ 18,163 │ 17,976 │ 21,441 │
├────┼───────┼─────────┼─────────┤
│ │ │ │ │
│成長比率│ 18.05% │ 19.28% │ 0% │
└────┴───────┴─────────┴─────────┘
四、 經常門與資本門的比例
┌────┬───────┬─────────┬─────────┐
│ │ │ │ │
│ │ │ │ │
│ 區分 │ 九十年度概 │ 經常門 │ 資本門 │
│ │ │ │ │
├────┼───────┼─────────┼─────────┤
│ │ │ │ │
金額 │ 21,441 │ 16,442 │ 4,999 │
├────┼───────┼─────────┼─────────┤
│ │ │ │ │
│ 比例 │ 100% │ 76.68% │ 23.,32% │
└────┴───────┴─────────┴─────────┘
五、 九十年度工作重點及經費所占比例
單位:新臺幣萬元
┌──────────────────────┬───┬───────┐
│ 工 作 重 點 │ 經費 │經費佔預算比例│
├──────────────────────┼───┼───────┤
│一、一般地方自治 │ 345 │ 1.61% │
├──────────────────────┼───┼───────┤
│二、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 │ 24 │ 0.11% │
├──────────────────────┼───┼───────┤
│三、國民小學學籍管理 │ 6 │ 0.03% │
├──────────────────────┼───┼───────┤
│四、煙毒禍害宣導及推行國民禮儀及改善民俗 │ 20.2 │ 0.09% │
├──────────────────────┼───┼───────┤
│五、里鄰工作及活動中心管理 │4.305 │ 20.08% │
├──────────────────────┼───┼───────┤
│六、一般社教活動及擴大全民體育活動 │ 40 │ 0.19% │
├──────────────────────┼───┼───────┤
│七、一般社會業務 │ 78 │ 0.36% │
├──────────────────────┼───┼───────┤
│八、社區發展 │ 5 │ 0.02% │
├──────────────────────┼───┼───────┤
│九、一般經建業務 │ 4 │ 0.02% │
├──────────────────────┼───┼───────┤
│十、鄰里公園維護 │ 15 │ 0.07% │
├──────────────────────┼───┼───────┤
│十 一、一般役政 │ 30 │ 0.14% │
├──────────────────────┼───┼───────┤
│十二、國民兵管理運用及徵兵處理 │ 6 │ 0.03% │
├──────────────────────┼───┼───────┤
│十三、勤務業務及後備軍人管理 │ 5 │ 0.02% │
├──────────────────────┼───┼───────┤
│十四、一般健保業務 │ 25 │ 0.12% │
├──────────────────────┼───┼───────┤
│十五、興建龍興區民活動中心 │ 376 │ 1.75% │
├──────────────────────┼───┼───────┤
│十六、臺北市公廁女廁空間改善計畫 │ 135 │ 0.63% │
├──────────────────────┼───┼───────┤
│十七、自強區民活動中心整修 │ 46 │ 0.22% │
├──────────────────────┼───┼───────┤
│十八、辦公室整修 │ 113 │ 0.53% │
├──────────────────────┼───┼───────┤
│十九、鄰里建設工程 │ 620 │ 2.89% │
├──────────────────────┼───┼───────┤
│二十、其他設備 │ 263 │ 1.23% │
├──────────────────────┼───┼───────┤
│二十一、金門街工程 │ 419 │ 1.96% │
├──────────────────────┼───┼───────┤
│二十二、鄰里工程維護 │ 2,308│ 10.76% │
├──────────────────────┼───┼───────┤
│二十三、齊東公園整修 │ 290 │ 1.35% │
├──────────────────────┼───┼───────┤
│二十四、南昌公園整修 │ 209 │ 0.97% │
├──────────────────────┼───┼───────┤
│二十五、永寬公園整修 │ 92 │ 0.43% │
├──────────────────────┼───┼───────┤
│二十六、公園工程維護 │ 130 │ 0.61% │
└──────────────────────┴───┴───────┘
六、 九十年度預算預期施政績效
(一)加強里民大會建議案之追蹤處治,以期下情上達,反映民意,溝通市政建設。
(二)加強宣導禁煙、吸毒,以淨化社會。改善民間婚喪喜慶祭典節約,倡導簡樸
生活,讓民眾認同地方文化,凝聚住民意識。
(三)健全里辦公處功能,提昇里民地方自治觀念,廣徵民情民瘼,以推展符合里
民需求基層建設。
(四)提供區里集會及文康活動,充實區民精神生活,並妥善規劃管理區民活動中
心場地設備,以開放各社區及團體活動使用。
(五)辦理社教活動及本區地方文化藝文活動,促進藝術文化活動,舉辦各項比賽
、登山活動,增進市民身心健康及推行殘障市民運動,落實殘障福利。
(六)積極推行社會福利政策,促進社會安定,並輔導社區發展協會,依章程召開
理、監事會集會及會員大會改選,促進社區發展協會會務正常運作,落實社
區主義。
(七)辦理商品抽查、農情查報調查,強化經建管理業務,促進社會繁榮進步。
(八)購置資訊及辦公設備,落實資訊革新,提供市民便捷、迅速的電子化行政服
務。
(九)強化公園綠地使用功能,提供市民做為聯誼及休閒場所,以提高公園綠地使
用率。
(十)積極推動役政業務,務使業務順利推展,以奠定役政基礎,提高役政業務功
能。
(十一)健全被保險人資料異動及換卡工作。
(十二)拓展區民休閒育樂空間,興建龍興區民活動中心,於九十年度推動基礎工
程,預計九十一年上半年完工,下半年開放供民眾使用,提供區民集會及
各種文康活動。
(十三)推動活動中心廁所及無障礙設施改善工作,以提昇區民活動場所之品質,
使區民擁有更便利且雅緻之公共空間。
(十四)推動金門街及全區道路工程修護工程,改善全區排水系統功能,以確保人
車通行全,並提高區民生活品質。
(十五)辦理南昌、永寬及區內公園維護工程,加強社區綠化工作,改善區民戶外
遊憩場所之空間規劃,以提昇公園綠地及公共設施之使用率。
(十六)推展齊東公園整修工程,開放社區居民參與,以營造優質的社區生活環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