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九十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
一、法政及綜合業務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1.設置全國原住民行政機關第一個全球資訊網站。
2.興建「臺北原住民文化主題公園」。
3.原住民技藝暨教育研習中心(凱達格蘭文化館)動工。
4.設置「原住民服務處」,並經甄選錄用12名原住民籍之約僱人員專責為
原住民服務。
(二)施政計畫:
1.訂定施政綱要及年度計畫,綜理策劃並協調各相關單位依權責辦理。
2.發揮組織功能,召開委員會議、會務會報,發揮審議、督導、協調等功
能。
3.推動辦公室自動化,成立單一窗口服務。
4.辦理原住民服務中心(娜魯灣中心)各項諮詢、住宿、聯誼、研習等服
務事項。
5.委託製播原住民文化鄉土及母語教學節目。
6.辦理原住民法律服務。
7.辦理原住民各項補助。
8.辦理各區原住民服務處工作人員研習。
(三)預期施政績效:
1.加強橫向、縱向連繫功能,提升工作績效。
2.簡化各項福利措施申辦流程,便利原住民同胞洽公。
3.擴增原住民文化、社會、政治事務之發言空間,促進主流社會對原住民
之認識,促進族群融合。
4.增強原住民之法律知識,提升其訴訟能力。
5.提升原住民基層服務效能,達成便民利民目標。
(四)上開法政及綜合業務編列9,108萬2,569元。
二、原住民文教業務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1.為提高原住民學生之升學率,自八十七學年度起,加計總分20﹪。
2.訂頒「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代收代辦補助作業規定」及「臺
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發給作業須知」,明訂補助原住民國中(小)學
生代收代辦費用。
3.舉辦「LOKA台北─原住民邁向2000年」祈福活動,邀請泰雅族文面國寶
耆老至本府,見證一個世紀以來的變遷,並為國家及全體市民祈福,同
時由馬市長親自宣讀「二十世紀台北原住民宣言」,擘畫本市原住民政
策藍圖,增進原住民社會福祉。
(二)施政計畫:
1.文化保存:辦理文化藝術研討會,發行工作通訊,編印文化手冊或讀物
,購置原住民文物,辦理原住民語言維護與推廣。
2.文化推廣:辦理原住民民俗技藝、文化藝術、祭典歌舞等活動業務,推
動社團或個人參加國內外文化藝術、音樂、體育等活動,辦理鄉土文化
推廣,考察澳洲、紐西蘭、斐濟少數民族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政策。
3.教育發展:編印母語或鄉土教材,辦理原住民高中課後輔導及寒假才藝
輔導、民俗體育運動會、成人教育、中輟生個案輔導、學生代收代辦經
費補助。
4.人才培育:辦理原住民兒童合唱團,發掘原住民音樂人才,辦理體育人
才研習會,辦理原住民壘球賽,推動經貿、語言、學術及文化等人才培
育。
(三)預期施政績效:
1.文化保存方面:提升原住民文化傳承及發展階段性之目標。
2.文化推廣方面:推廣原住民文化,促進文化交流,使市民對原住民文化
有正確認識與認同。
3.教育發展方面:提升原住民教育水準,照顧弱勢原住民學生,保障其受
教權益。
4.人才培育方面:推廣原住民音樂教育及發掘音樂、體育等多元人才之培
育。
(四)上開原住民文教業務編列2,081萬1,572元。
三、原住民經建業務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1.制定全國第一個「臺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保障原住民工作
權。
2.建置「臺北市原住民(待產)人才資料庫」,彙整待業原住民資料,並
於追蹤輔導。
3.協調本市公共工程營造業僱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勞工。
4.為提升原住民新形象,展現原住民文化之美,辦理「台北原住民產品促
銷、娜魯灣歌舞競賽暨就業媒合活動」,首次邀請本市外勞(菲律賓、
泰國、印尼)及外僑參加,有效促進「城市內交」之成效。
5.編印「原住民的店」系列摺頁。
6.成立「原住民企業經營管理技術顧問團」。
7.首創全國原住民行政機關新進用無須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約僱人員。
(二)施政計畫:
1.辦理原住民職業訓練專班,輔導參加職業證照考試,核發職訓生活津貼
及學費補助。
2.建置「台北市(待業)人才資料庫」,提供各機關(單位)遴用參考。
3.辦理原住民求才及就業媒合業務。
4.輔導成立及健全原住民勞務等合作社。
5.培訓原住民工商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6.辦理原住民工藝品研發設計活動。
7.改善原住民產品通路及辦理促銷活動。
8.建立原住民企業經營管理技術服務機制。
(三)預期施政績效:
1.增進原住民就業智能,提升其技術水準與職業層級。
2.落實「台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
3.增闢原住民融資管道,輔導原住民自主經營事業。
4.提供原住民企業經營管理技術服務,健全企業經營體質,合理擴大經營
規模。
5.促進原住民產品精緻化,擴大銷售通路,增加原住民收益水準。
(四)上開原住民經建業務編列1,029萬2,272元。
四、原住民社會福利及婦女權益
(一)以往年度施政績效:
1.提供原住民法律服務及訴訟補助。
2.辦理首次購屋補助,設立原住民文化社區。
3.辦理原住民兒童扥育補助。
4.訂頒「臺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問金作業要點」,具體照顧遭
遇意外事故致傷亡之原住民家庭。
5.制定「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
(二)施政計畫:
1.福利服務:加強推廣原住民社會福利業務,建立完善之照顧制度,辦理
原住民老人福利服務及原住民婦女成長營,並提供婦女安全保護之諮詢
與協助,以照顧設籍本市原住民。
2.生活扶助:加強辦理原住民生活輔導業務,並落實執行原住民婦女扶助
自治條例。
3.住宅業務:輔導都市原住民解決居住需求,辦理提升原住民文化社區公
寓住戶生活品質,並繼續辦理貸款及國宅出租業務之協助。
4.原住民社團輔導:招募培訓原住民志工,並邀集各社團、同鄉會、教會
及藝文團體、會務人員等辦理研討會,以集結社會資源,落實為民服務
。
(三)預期施政績效:
1.使全市原住民兒童、婦女、老人得到扶助及照顧安定其生活,並確保遠
離貧窮困厄惡性循環之環境。
2.辦理各項生活扶助,改善原住民生活,並提升原住民都會生活之競爭力
。
3.輔導原住民住戶安居樂業,提高住宅自有率及承租國宅人數,使其生活
安定。
4.輔導原住民社團協助推展政府各項業務,以達善盡運用社會資源,集結
原住民共榮之生活環境。
(四)上開原住民社會福利及婦女權益編列1,709萬6,742元。
五、原住民技藝暨教育研習中心(凱達格蘭文化館)編列1,000萬元
為擴大市民休閒活動空間及對臺灣原住民文化之認識、保存,並發揚原住民
文化,於北投區中山路一號興建「原住民技藝暨教育研習中心」,預定於九
十一年底竣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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