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地方總預算 歲 出 機 關 別 追 加 (減) 預 算 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科 目 │ │ ─┬──┬─┬─┬────────────────┤ 追加(減)預算數 │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 稱 及 編 號 │ │ ─┼──┼─┼─┼────────────────┼────────┼────────────────────────── │ │ │ │16000 │ │ 16│ │ │ │消防局主管 │ 10,684,671│消防局主管年度預算原列 2,862,595,117元 │ │ │ │ │ │(經常門 2,517,391,917元,資本門 345 │ │ │ │ │ │,203,200元),追加 10,684,671元後,共計 │ │ │ │ │ │ 2,873,279,788元(經常門 2,519,228,948 │ │ │ │ │ │元,資本門 354,050,840元)。 │ │ │ │ 16101 │ │ │ 1│ │ │ 消防局 │ 10,684,671│ │ │ │ │ │ │ │ │ │ │ 133900 │ │ │ │ 3│ │ 接受補助業務支出 │ 1,837,031│ │ │ │ │ │ │ │ │ │ │ 1339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1,837,031│1.追加內政部補助辦理各項計畫經費 940 │ │ │ │ │ │ ,000元,明細如下: │ │ │ │ │ │ (1)補助購置個人用救命器 340,000元。 │ │ │ │ │ │ (2)補助本市辦理104年燃氣熱水器遷移或 │ │ │ │ │ │ 更換 600,000元。 │ │ │ │ │ │2.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各項計畫經費 │ │ │ │ │ │ 897,031元,明細如下: │ │ │ │ │ │ (1)補助本市市民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 │ │ │ │ │ 497,000元。 │ │ │ │ │ │ (2)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購置 │ │ │ │ │ │ 裝備器材 400,031元。 │ │ │ │ │ │3.以上1-2項共計追加如列數。 │ │ │ │ 138300 │ │ │ │ 5│ │ 接受補助建設支出 │ 8,847,640│ │ │ │ │ │ │ │ │ │ │ 1383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建設支出│ 8,847,640│1.追加內政部補助購置熱顯像儀(熱影像探 │ │ │ │ │ │ 測器)經費 8,400,000元。 │ │ │ │ │ │2.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 │ │ │ │ │ │ 難志願組織購置裝備器材經費 447,640元 │ │ │ │ │ │ 。 │ │ │ │ │ │3.以上1-2項共計追加如列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