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地方總預算 歲 出 機 關 別 追 加 (減) 預 算 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科 目 │ │ ─┬──┬─┬─┬────────────────┤ 追加(減)預算數 │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 稱 及 編 號 │ │ ─┼──┼─┼─┼────────────────┼────────┼────────────────────────── │ │ │ │16000 │ │ 16│ │ │ │消防局主管 │ 2,518,931│消防局主管年度預算原列 2,793,155,911元 │ │ │ │ │ │(經常門 2,350,226,022元,資本門 442 │ │ │ │ │ │,929,889元),追加 2,518,931元後,共計 │ │ │ │ │ │2,795,674,842元(經常門 2,352,259,168元 │ │ │ │ │ │,資本門 443,415,674元)。 │ │ │ │ │ │ │ │ │ │ 16101 │ │ │ 1│ │ │ 消防局 │ 2,518,931│ │ │ │ │ │ │ │ │ │ │ 133900 │ │ │ │ 3│ │ 接受補助業務支出 │ 2,033,146│ │ │ │ │ │ │ │ │ │ │ 1339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2,033,146│1.追加內政部補助辦理103年度災害防救演 │ │ │ │ │ │ 習經費 1,000,000元。 │ │ │ │ │ │2.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各項計畫經費 │ │ │ │ │ │ 1,033,146元,明細如下: │ │ │ │ │ │ (1)補助本市市民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 │ │ │ │ │ │ 費 522,000元。 │ │ │ │ │ │ (2)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購置 │ │ │ │ │ │ 裝備器材經費 511,146元。 │ │ │ │ │ │3.以上1-2項共計追加如列數。 │ │ │ │ 138300 │ │ │ │ 6│ │ 接受補助建設支出 │ 485,785│ │ │ │ │ │ │ │ │ │ │ 1383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建設支出│ 485,785│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 │ │ │ │ │ │志願組織購置裝備器材經費如列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