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地方總預算

                                歲 出 機 關 別 追 加 (減) 預 算 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科               目                   │                │                               
─┬──┬─┬─┬────────────────┤ 追加(減)預算數 │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   稱   及   編   號     │                │                                                                  
─┼──┼─┼─┼────────────────┼────────┼──────────────────────────  
  │    │  │  │16000                           │                │                                    
16│    │  │  │消防局主管                      │       2,518,931│消防局主管年度預算原列 2,793,155,911元
  │    │  │  │                                │                │(經常門 2,350,226,022元,資本門 442 
  │    │  │  │                                │                │,929,889元),追加 2,518,931元後,共計
  │    │  │  │                                │                │2,795,674,842元(經常門 2,352,259,168元
  │    │  │  │                                │                │,資本門 443,415,674元)。           
  │    │  │  │                                │                │                                    
  │    │  │  │ 16101                         │                │                                    
  │   1│  │  │ 消防局                        │       2,518,931│                                    
  │    │  │  │                                │                │                                    
  │    │  │  │  133900                      │                │                                    
  │    │ 3│  │  接受補助業務支出            │       2,033,146│                                    
  │    │  │  │                                │                │                                    
  │    │  │  │   1339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2,033,146│1.追加內政部補助辦理103年度災害防救演
  │    │  │  │                                │                │  習經費 1,000,000元。              
  │    │  │  │                                │                │2.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各項計畫經費
  │    │  │  │                                │                │   1,033,146元,明細如下:          
  │    │  │  │                                │                │ (1)補助本市市民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
  │    │  │  │                                │                │    費 522,000元。                  
  │    │  │  │                                │                │ (2)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購置
  │    │  │  │                                │                │    裝備器材經費 511,146元。        
  │    │  │  │                                │                │3.以上1-2項共計追加如列數。         
  │    │  │  │  138300                      │                │                                    
  │    │ 6│  │  接受補助建設支出            │         485,785│                                    
  │    │  │  │                                │                │                                    
  │    │  │  │   138302                    │                │                                    
  │    │  │ 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建設支出│         485,785│追加內政部消防署補助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
  │    │  │  │                                │                │志願組織購置裝備器材經費如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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